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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的孩子身邊,是悲痛欲絕的被害人的姐姐,她跪在地上,一個接一個地給公安磕頭,請求他們替自己的親人伸張正義。讓人痛心的是一個生命再也回不來了,而又有一個孩子因此失去了母親的關愛。但畢竟他們還是未成年的孩子,法律總要對他們網開一面,給他們改過的機會。
在孩子們得知不能判死罪之後,慶幸地相視一笑,這又是多麼耐人尋味的一幕啊!他們坦承這種因為無聊而任意毆打路人的事,此前已有好多次,只不過沒有把人打死。他們甚至欺負毆打過一個拾荒的老人,難以想象當時是多麼淒涼辛酸的場面!這些孩子豈止沒有同情心,簡直是殘忍!是誰偷走了孩子純真的天性?!
一個有良好的文明禮儀的人,必定會受歡迎,被人尊重。從心理學上講,被眾人接納的程度高,有利於建立和諧的人際關係,有利於開啟局面,發展事業。一個人如果從小自私自利,只顧自己,不顧社會,不顧他人,這個人能在社會上立足嗎?
所以,家長要鼓勵孩子樂於助人。
看到別的小朋友哭,便把自己的玩具塞到她手裡,見她毫無反應,就小大人似的哄她:“我給你糖吃,你別哭了,好不好?要不我給你講小熊維尼的故事好嗎?”
同情是對他人產生憐憫之心,並能夠理解他人感情的一種情感。樂於助人是孩子的天性,孩子很小的時候就能表現出同情心。例如,當你的寶寶還是嬰兒時,當他看到或聽到別的嬰兒啼哭,自己也會哭。稍大一點,他會為小朋友的疼痛而感到痛苦,試圖和爸爸媽媽一起去幫助他人。此刻,父母應及時鼓勵孩子的行為。
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父母可為孩子設定一些情境,讓孩子幫助比他更小的或需要幫助的寶寶。比如幫小寶寶穿鞋穿衣服,扶起摔倒的小夥伴,給他拍掉身上的土,吹吹摔紅的手,說“沒事的,過一會就好了”之類的話,在同情和幫助別人的過程中,寶寶和周圍的人能逐漸建立起牢固的友誼。
家長還要教孩子學會體貼。
3歲以後,孩子發現了“自我”,產生了強烈的自我意識和以自我為中心的態度,這是心理發展的自然現象。這時,父母應利用寶寶喜歡被表揚、被人誇的特點,鼓勵孩子為他人著想,學會關愛體貼他人。比如,買來寶寶喜歡吃的蛋糕,在吃之前,啟發寶寶給家裡的每個人都嘗一口,然後再吃;媽媽拖著疲憊的身體走進家門,爸爸可指導寶寶給媽媽端來一杯水,或拉過一把椅子讓媽媽坐,順便問一聲:“媽媽,您累了吧,先喝點水,歇會兒。”次數多了孩子就知道隨時隨地地關心體貼他人了。
要讓孩子從小學會關心體貼他人,首要的一點是父母處處關心他人,言傳身教,讓孩子由衷地感到“愛”別人是一種幸福;同時提高對孩子的期望,不縱容嬌慣孩子,給孩子機會去經歷身邊的事,從中感受到體貼他人的快樂。
我的女兒是一個懂事、充滿愛心的孩子。她對我、對爺爺奶奶,不時以她孩子的方式表達著她的愛。幾乎每天下班回家,她都會等候我,為我開門,給我送上一雙拖鞋。如果她有什麼好吃的,一定會留一份給我。當然,孩子的這些表現並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在潛移默化中受到家庭教育的結果。平時我工作非常忙,休息日也很少有時間陪著女兒,但只要有空,我必定放棄大人的娛樂,陪孩子玩。可每次外出帶回東西,我從不讓孩子獨霸,無論大人、小孩總是一人一份,不讓孩子滋長唯我獨尊的優越感。
關愛是相互的。只要付出了愛,愛同樣會來到你的身邊。
只有愛別人才能獲得別人的愛,這是亙古不變的真理。付出一點點,也許就能給你帶來成倍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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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孩子成為“小霸王”
現在有很多家庭對孩子表現出來的損人利己、蠻橫霸道行為非但不加以制止,反而覺得孩子聰明、有趣、膽大,這無疑助長了孩子的蠻橫行為。
蠻橫的孩子表現為經常按自己的意志行事,蠻不講理、橫行霸道、恃強凌弱,如有不順就撒潑打架。
陽陽是家裡的小霸王,只要他看到的東西,就都是他的,如果別人稍有侵佔,他就不滿意,還要大聲叫嚷:“這是我的!”以此向別人發出警告。別人乖乖退縮,他就得意揚揚;一旦別人不理會他的警告,那麼他就會馬上使出他的殺手鐧——大哭大鬧,鬧到你屈服為止。
這樣的“霸王戲”天天在陽陽家上演。奶奶剛買菜回來,想在沙發上歇一會,屁股還沒挨著沙發,坐在上面看電視的陽陽立刻大叫起來:“不許坐我的沙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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