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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發言權,更大的影響力,以及與之相符的更大的責任。這正是我們在下一章裡要討論的內容。
權力與制度:為負責任主權建立有效的國際構架(1)
要建立基於負責任主權的國際秩序,首先需要美國實行新的外交政策。新的政策應該尋求合作以減少跨國威脅,加大對國際制度建設的投入以支援合作,並以實際行動表明美國贊成國際社會的法治,因為這是美國安全與繁榮的最佳保證。除此之外,它還要求新的美國領導風格。這種新的風格應該建立在磋商、傾聽和向更多參與國開放的基礎上,而長期以來美國對此一直採取忽視的態度。
但是,這只是一個開始。美國的力量已經不再強大到依靠自己就能重建國際秩序了。因此,建設國際秩序的第二個要求,就是在美國和其他大國,如法國、德國、英國、日本,以及像中國、巴西、南非這樣的新興國家之間,建立制度化的合作。
為什麼要確定實現在這些國家間制度化合作的目標呢?因為制度不僅僅是集體行動的工具,它們還是秩序的基礎所在。它們既是基本政策的反映,反過來也塑造政策的形成。如果設計得有效,制度不僅可以促進各國認清共同利益,為共同利益而行動,還可以在這些行動中形成合作的模式。更重要的是,它們能夠防止大國之間發生直接的衝突。
在影響其安全與繁榮的談判和決策程序中,美國的盟友和新興國家對於缺少它們的參與,表達了強烈的挫折感。它們的議程包括擴大聯合國安理會和八國集團、改革國際貿易、金融和發展結構等事宜。儘管這些問題充滿了衝突和潛在的問題,但是就這些問題推延不決的時間越長,現階段國家間的權力分佈和制度內權力分佈之間的裂痕就會越大,從而帶來更大的挫折和不滿。
今天,美國或其他大國如果想發展新的安全制度,能夠採用的方式往往難以令人滿意。聯合國安理會有時奏效,但大多數時候因為常任理事國缺少一致而受阻。通常的情況是,等到危機引起關注的時候,在成員國中間達成共識已經為時過晚。而且,也沒有任何保證,使得所有大國在任何時候都能參與其中,因為日本、巴西、印度和南非都不是常任理事國。確實,安理會代表性不足,這已經削弱了它的合法性。另外,聯合國大會擁有合法性,但是其成員國資格的普遍性又削弱了它的有效性。當然,美國和其他大國可以轉而求助於非正式機制,但是,這些非正式機制往往缺乏作為長期解決辦法的結構性、預測性與合法性。
要解決這個問題最終還是需要透過擴大聯合國安理會。但是,正如我們稍後將在本章論述的,從擴大安理會著手是個錯誤的選擇。在任何情況下,改革安理會都是困難的。在擴大問題上糾纏,會將注意力從尋求解決緊迫的跨國問題上轉移開來。另外,在新成員之間還沒有就今天的威脅形成共同的認知和理解的情況下,擴大安理會有可能使其更有效,同樣也有可能使其癱瘓。
然而,我們可以塑造大國之間合作的模式。那種幫助它們認識共同利益、形成共同理解並建立信任的機制,是可以建立起來的。解散目前的八國集團,建立一個新的16國集團,也就是在八國之外,加上巴西、中國、印度、南非和墨西哥[所謂的“擴充套件五國”(Outreach Five)],再加上印度尼西亞、土耳其和來自非洲的任何一個其他國家(可能是埃及或者奈及利亞)。這樣,可以為主要大國和新興國家創立一個建構共同利益、攜手解決跨國威脅的機制。 txt小說上傳分享
權力與制度:為負責任主權建立有效的國際構架(2)
最近的許多改革舉措不是失之不足就是停滯不前,值此之時,很容易對制度創新產生悲觀情緒。2004—2005年聯合國改革努力的成果,帶來了普遍的失望,隨後是聯合國*理事會的糟糕表現,還有聯合國和平重建委員會的緩慢啟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改革,一直步履蹣跚。但是,更好地理解權力與制度有效性的關係,深入探究冷戰後制度創新曆程所提供的經驗教訓,將給予我們不同的啟示。冷戰結束以來,制度創新,包括在安全領域的創新,取得了實質性的進展。1但是,這種創新缺乏事先謀劃,是由危機推動的,制度能力也不足,面臨越來越多協調上的困難。2
制度創新的九條經驗
“二戰”剛剛結束後的那段時期,是制度建立和創新的不平凡時期。美國兩位著名政治家在國際制度在未來的功效問題上給他們同期的決策者敲響了警鐘。迪安·艾奇遜警告說,賦予國際組織以巨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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