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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自己只是個半吊子。”益川敏英開始後悔——或許不一定非要學好英語,但一個人應該有更寬廣的國際視野。隨後,他在面向大學生髮表的演講中囑咐說:“研究生畢業以後,要把目光轉向國外。”
韓國媒體報道這一事件,就把新聞標題取為:“日本諾貝爾獎獲得者的悔恨。”
益川敏英的悔恨無疑是對人才外流的一種肯定。簡單地說,只要是這個民族還沒有夜郎自大到自認為完美無缺,只要是有正常國際交往、不選擇“閉關鎖國”的國家,只要有本土企業跨出國門去海外發展,從官方到民間就都不可能沒有“人才外流”。並且,這些肯定不是“恥辱”。
另外,即使“人才滯留”在海外,也可能是拿著留學或工作的簽證,不一定意味著人才流失。留學生畢業後立刻回國,也不見得是個理性選擇。一個公認的研究結論是:留學生滯留海外“較長時間之後(一般5 到10 年)”,將自己在西方所學付之實踐,獲得足夠的海外經驗,再從海外返回祖國。因為有足夠的積蓄與海外實踐,往往更容易融入原籍社會併發揮作用 。
相反,那些一畢業就去國外、畢業後又立刻回來的留學生,往往可能因為在國內、國外都缺乏實踐經驗,既沒有國際化優勢,又比本土人才更容易水土不服,反而容易淪為“海待”。我在2007年進行一項海歸回國創業成功的調查,結果發現300位回國創業成功的人士平均都有5到6年的海外工作經驗。橡樹資本(香港)公司董事總經理朱德淼就以一個老海歸的身份告誡說:“我覺得留學生應該在國外待足夠長的時間,個人認為至少要5年。”
一般來說,“人才流失”是指人才離開祖籍國並“歸化”(對另一方來說)所在國。從法理上說,“歸化”意味著放棄原來國籍並加入新國籍,即從國籍上說其實已經變成了外國人才。從廣義來看,“人才流失”是指人才不再為祖籍國做出貢獻,加入了所在國併為這些國家的利益服務。儘管由於雙重國籍的存在,許多人加入外國籍並不意味著散失原國籍,更難以說明已經“歸化”,但大多數情況下,移民入籍依然可以成為人才流失的重要標誌之一。
當然,即使全球化深入到多麼“非傳統”的時代,高階人才的流失帶給原籍國的“收穫”也絕不可能多於“損失”。除非這些傑出人才創造的科學技術、知識專利、文化創意、以及資金財富,在祖籍國都能免費共享,世界上沒有所謂的機密技術和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或者乾脆就是這些知識、技術、人才一文不值。否則,只要一個國家為獲得人才所創造的知識、技術、專利、財富需要付出代價,就不可能不存在零合競爭,人才流失就必然帶來輸出國的損失。
一般來說,“流失”的人才跟外流以及環流的人才不同,他們並不是暫時性地離開祖國,甚至通常是攜帶全家一起移民。因為大多數接受國會許可其配偶、子女等直系親屬能同時移民入籍。因此,這些海外人才大多不但不會把自己大部分收入用以向祖籍國匯款和投資產業,不會視為祖籍國效力為首要選擇,更多的情況反而是把自身掌握的技術、經驗,以及在祖籍國獲得的財富、產業都攜帶去了海外。於情於法,都是如此,接納國也會要求他們帶來多少萬美元的投資,創造多少個就業崗位,或者提供何種貢獻和技能。
概括地說,人才外流是否會造成人才流失,將因為輸出國的特點不同而明顯不同(例如國家大小、發展水平),隨所涉職業與行業特點(例如祖籍國與所在國的行業發展情況與人才供給情況)、教育籌資的模式以及移民型別(例如短期、永久、迴圈)等不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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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海外人才銀行的儲蓄(1)
1963 年,利根川進大學畢業後進入京都大學病毒研究所,跟隨渡邊格從事分子生物學的研究。渡邊格是當時日本少數自美國歸國、具有完整分子生物學訓練的海歸科學家之一。在利根川進跟隨做了兩個月研究之後,渡邊格忽然建議說:如果你想要學好分子生物,日本的環境還不夠好,應該去美國完成學業。
這一個建議也改變了利根川進的一生。經過考慮之後,他進入加州大學聖地亞哥分校讀博士,畢業後留在實驗室做了一年博士後。1969年,利根川進進入沙克研究院(Renato Dulbecco)實驗室。1970 年進入瑞士巴塞爾免疫研究所工作。1987年,在美國麻省理工學院擔任教授的利根川進最終獲得了諾貝爾生理醫學獎。
然而,導師渡邊格的建議,利根川進的經歷,並無特別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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