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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都放都香。1510是我家,沒那麼多條條框框,我等屁們在此盡情釋放純爺們兒的真氣。顧曉軍亂放屁,這是天賦屁權,天上的神賜予他的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我們都不在乎他放屁,你水墨汗顏寒戰地“唯恐”個什麼勁?!建議你還是到月球上追求你純淨的比撒帝國吧,1510部落都是屁話。
最後再放一個屁給你:你可以厭惡別人的屁,但作為公民你必須尊重其他公民放屁的權利,如果你眼中還有聖像的話。比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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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河北青年報副總被打看言論自由之艱難
從河北青年報副總被打看言論自由之艱難
--顧曉軍主義:評論中國·之三百九十三
11月21日晚8時20分左右,河北青年報社常務副總編輯樂倩在石家莊自己居住的樓下突遭兇徒襲擊,被毆打後的樂倩右側臉頰血肉模糊,左側臉頰及眼角出現大片黑青色的腫塊,頭部多處受傷並水腫,嘴唇上的傷口不停地出血,說話十分困難。據樂倩自己說,那名兇徒在劈頭蓋臉猛打她的同時,還惡狠狠地說:“叫你報!叫你報!”。(11月23日《中國青年報》)
……
無疑,這與多年輿論監督及對待批評的態度不正常有關。
然,也有不同意見者,如張鐵鷹的《副總編輯被打是否報復還需慢下結論》。
作者舉例:2005年5月18日上午10時許,廣東省中山市石岐區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南方某報駐中山記者站記者溫某在住所休息時,被突然闖進的4個陌生男子捆綁,並被砍掉了2根手指。該惡性刑事案件發生後,人們關於案件發生與被害人記者身份的議論不斷,不少人猜測溫某被砍,與其採寫負面報道遭人報復有關,結果此事在全國引發較大反響。可公安機關偵破的結果是,溫某被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溫某與女友白某某發生感情糾葛,白某某僱人將其砍傷,與輿論監督無半點聯絡。(2006年6月8日《廣州日報》)
……
作者舉例說明有沒道理?沒道理!因為:作者把偶然性當作普遍性來演繹,而把“叫你報!叫你報!”這事發時的明顯特徵忽略。於是,便推出了“我們不能想當然地下結論,將事件的發生一定歸結到輿論監督上。因為媒體工作人員可能與人他發生多種與輿論監督毫無關聯的糾葛,至於一些採編人員因違反職業道德,導致的傷害,就更不值得同情了。所以,我說,對於副總編輯被打還需慢點議論。”
……
我顧曉軍,實在不明白作者用得是什麼邏輯關係。
按常理:第一層,河北青年報副總樂倩被打,無論與輿論監督有無關係,首先應該譴責行兇的歹徒。因為無論是什麼原因,打人都是不對的,違背公共道德。第二層,才是找原因,是否與輿論監督有關,是否與“採編人員因違反職業道德”等等有關。
其實引發惡性事件,無非是利益關係,或是個人、或是經濟、或是政治。然而,如今總有些人不知是水平問題還是道德問題,夾在其中混淆關係。
……
如《上海女戶主用燃燒瓶抵抗暴力拆遷(組圖)》事件,就是是否重視老百姓權益的問題、就是集團利益者與民爭利的問題,而魯國平非要扯“權與法”。現在法在權之下,你扯“權與法”扯得清嗎?
在目前現狀下,若輿論監督與言論自由,也被這些不按常理、不講公德、混淆邏輯關係的人搞亂,或被兇徒劈頭蓋臉打得“多處受傷並水腫”的話;那麼,利益集團就真的“很好、很強大”。
反正,我顧曉軍已被某網官、新浪、韓寒合夥“打得多處受傷並水腫”了(參考《比撒?比傻?屁話!……談*顧曉軍及其他/作者神經刀》)。大家儘可看熱鬧。但,下一個就是你!
河北青年報社副總編樂倩被打,我顧曉軍站出來作道義上的支援,也為中國艱難的輿論監督與言論自由呼喊!你該幹嘛幹嘛去。
顧曉軍 2009…11…24
什麼是法?民法與王法的區別在哪裡?
什麼是法?民法與王法的區別在哪裡?
--顧曉軍主義:評論中國·之三百九十四
什麼是法?
……
法,就是共同生活在一片土地上的人們對自己行為約束的一個共同約定。
所謂違法,就是生活在一片土地上的某人或某些人違背了對自己行為約束的共同約定。
違背了怎麼辦呢?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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