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1/4 頁)
“各位領導,我先彙報對何肩章副市長死亡的調查。他於一九九五年五月三日在野山坡,地圖上標明的五號地區死亡。接到當地縣公安局報案後,我們立即趕赴出事現場。發現何的上半身靠在樹幹上,坐姿,身下是亂石和剛發芽的野草,右手握一把手槍,槍內缺一粒子彈。現已查明,手槍是何啟章向警衛班借用的。在何啟章印堂穴有一圓形彈孔,對應腦後部位有子彈穿出的彈孔。現場沒有搏鬥痕跡,除何啟章個人物件外沒有發現可疑遺留物。走訪當地群眾,反映說只聽到一聲槍響。我們在草叢裡找到了子彈頭。手槍上只有何啟章一個人的指紋……”
工作人員開啟錄影機,大彩電上映出:公安人員在勘查現場的忙亂場面;何啟章屍體的各種角度、各種景別的照片;手槍的特寫;子彈頭的特寫……
陶鐵良配合電視畫面講著:“……據何啟章的司機講,五月三日上午十時他開車拉著何啟章到了野山坡招待所,安排住在二樓貴賓房。何啟章讓司機返城去御苑飯店他的包間桌子抽屜裡取一個信封。司機離開前,何啟章說他上山轉悠轉悠,招待所的兩名同志證實,看見穿黑色風衣的何啟章出了招待所大門,但沒注意到他從哪條路上的山。司機用兩個小時的時間趕到御苑飯店的長期包間909,在抽屜裡找到信封,信封沒有封口。司機拿著信封立即往回趕。其實,何啟章在中午十二時十五分已經死亡…
與會者被電視畫面上一個個鏡頭吸住了目光。
“當地群眾在十二時十五分聽到一聲槍響,他們以為是打獵的,沒有注意。發現何啟章屍體的是當地兩個農民,時間是下午一時三十五分。我們趕到現場是下午四時三十分。何啟章的司機在下午二時二十分趕回野山坡。司機將取回的信封交給我們,其內是電腦打的一封遺書,簽名是何啟章親筆手書。經過字跡鑑定,證實確是何啟章的筆跡。從遺書內容上看,中紀委我何啟章談話後,他精神壓力很大,說過不想活了之類的話……”
電視畫面上出現了幾個當地群眾在回答公安人員詢問,生動地比劃著……兩個農民在草叢發現何啟章屍體……何啟章的司機把一封信交給公安人員……遺書的特寫……字跡鑑定…何啟軍的妻子一邊哭一邊講著什麼的鏡頭。
陶鐵良最後講道:“經過調查、取證、分析,我們認為何啟章是自殺。是畏罪自殺還是想不開自殺,現在還不能下結論,那要待全部查清之後再作結論,但自殺可以認定。”
陽鐵良彙報完後出現一段沉默。
焦鵬運用徵求意見的口吻說:“這是調查組的一致定見嗎?”
蔣大賓站起來說:“對,這是集體討論,一致認定,有詳細的彙報材料。這是我們的調查報告初稿,市委審查後如認為有不足之處,我們繼續補充和修改。”
讀鵬遠翻翻卷宗,敲著桌面,“這個何啟章,過去自殺叫自絕於黨、自絕於人民。現在不這樣提了,便自殺總是不對的。自己有問題,應該向組織講清楚,改了就是好同志。現在不會像文化大革命那樣一棍子把人打死,也不會無限上綱。何啟市同志擔任常務副市長以來,還是做了一些有益於人民的工作。特別是在改善投資環境,吸引外資等方面,成績是大家都看得見的。市委立即研究,如果確屬自殺,我們馬上向中央彙報,對下也要傳達。免得人心惶惶,不利於安定團結。有什麼不同意見沒有?”
陳虎看了一眼對面的陶素珍,慢慢站起來,“焦書記、林市長、各位領導,我是反貪局的陳虎。”
蔣大賓盯了周森林一眼,意思是說看看你的手下連點規矩都沒有。
陳虎的聲音很堅定,“作為聯合調查組的一員,我保留意見。我認為,雖然表面上看有種種自殺的證據,指紋、遺書,幾乎樣樣準備好了,但我仍然認為,不能排除他殺。”
會場立刻響起嘰嘰喳喳的議論聲,人們的目光投向了陳虎。
方浩意味深長地看了陳虎一眼。
陶素玲的目光偷偷盯住焦鵬遠,她發現焦書記的臉色很難看。
刑偵處長陶鐵良和公安局長蔣大賓嚼咕了幾句。
蔣大賓冷笑說:“陳虎同志,你提出他殺,這就意味著還有兇手,請問你有什麼證據嗎?”
陳虎靜靜神說:“我反覆多次作過自殺模擬實驗,自己持槍,從印堂穴射入的子彈,很難平行穿過後腦相應位置,彈道應向左上方傾斜。用這種方法自殺,對當事人來說,由於槍口正對著自己,心裡會有非常大的壓力,自殺難於成功。中外手槍自殺案證明,或者從太陽穴位置,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