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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儘管如此,到了2000年之後,平均工作時間一直未曾增加,而且最近5年還出現了小跌,
因此現在每週的平均工作時間降到了40小時又40分鐘。我想你犯不上大費工夫,非要叫大多
數人相信,我們“超時加班,又沒拿到應得的報酬”。就算你湊出了一個能完美迎合人們預設
概念的故事,最好也別用不恰當的事實把事情搞得太複雜。
倘若你仔細研究這一數字,你很快就會明白,為什麼如今的人工作時間更長了。一半以上的
全職職工每個星期仍然只工作不到40個小時。平均加班時間的延長,主要是因為一小部分工
人(10%)幹了比從前更久的活兒。1982年以後,每週工作50小時以上的全職職工的比例,從
20%增加到了30%。(但在過去幾年中,連這個30%也在下降。)
如果我們並不是所有人都工作更長時間,那麼,到底是誰在這麼幹呢?首先,加班的男性比
女性多兩倍。約有19%的女性每週工作50小時或以上,男性則為35%。接下來,這麼做的人主
要是自謀職業者,而不是受僱員工。2001年的人口普查表名,57%的自僱生意人每週工作50小
時或以上,而受僱員工這麼做的只有23%。
長時間工作的人,不管是自僱者還是受僱員工,往往從事的是責任重、收入高、對標準工作
時數未作規定(或這麼做沒有好處)的職業。按2001年的人口普查,長時間工作最常見的職
業類別是管理者或行政主管—真叫人驚訝,真叫人驚訝!例如,65%的總經理每週工作50小時
以上。對於農場主—大多數擁有自己的產業—來說,這一比例是76%。但如果是主要由女性員工
從事的管理工作,如幼兒教育管理者,這個比例立刻跌至24%。
在專業人士當中,65%的醫學專家和57%的普通開業醫師每週工作50小時以上。然而,只有31
%的小學教師和12%的註冊護士會這樣做。在事務性專業人士中,73%的酒店和旅館經營者(大
部分為自僱者),52%的商店管理者每週工作50小時以上;而這麼做的警官只有18%。60%以上
的計程車司機和私人司機,還有47%的卡車司機,工作50小時以上。這些人不少也是自僱的。
2000年,統計局調查職工(請注意這一點)對工作時長有何感受。每週工作49個小時以上的
職工,有2/3的人說,願意繼續以同樣的報酬工作這麼久;只有11%的人說,他們願意少拿點
錢,減少工作時間;但由於還有8%的人寧願幹更長時間多掙錢,兩者大致扯平。在每週工作
35~48小時的職工當中,願意工作更長時間換取更多收入的人,飆升到了19%。
所以,看起來並不是萬惡的資本主義制度強迫我們工作更長時間。大多數人都是為了錢自願
這麼幹的。所以,我們加了
班—不管拿沒拿到報酬。很明顯,這裡我們只看了職工的情況。1993~2000年間,定期加班的
職工比例,加班工作時間長短,以及無薪加班的職工比例,並未出現太大波動。可在2001~
2003年間,定期加班的職工比例升到了37%。
勞動力的變化(2)
在定期加班工作的全職員工中,只有38%是按加班小時數領取報酬的。但大眾常常忽視的一點
是:30%以上的人都得到了間接報酬,有一部分採取的是加薪的形式,另一部分則以休假時間
替代,等等。誠然,還有1/3的人沒得到報酬。但這種無薪加班,最常見於專業人士和管理者
當中。比方說,抱怨加班沒得到報酬的教師比例很高。可在我看來,這種抱怨是誤導。教師
是專業人士。所以,問題的關鍵並不在於他們應當在考勤簿上籤到,然後領到相當於原工資
一倍半的加班費,而在於他們本身拿的薪水,就不如其他專業人士(後者的薪水中已經包括
額外的加班費)豐厚。
現在讓我們來看一看,在如今這個妻子也上班的時代,雙職工家庭總共工作多長時間。2002
年6月,沒有子女老人要贍養的雙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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