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部分(第4/4 頁)
,卻並不能得到相應的敬重。而自從下定決心,實行耕戰之術,而以嚴刑苛法,恢復先秦尚古之風,勇猛之氣的時候,重立“士”的階層,則做為張守仁立身根本的大計,開始實施。
每個飛龍軍士,最底層的小兵,分為三級,最高階者,授田二十畝,不繳賦稅,不需耕種,坐食其利。
而就這麼一級,需要斬首五個來換。
火長,授田四十畝,不繳賦稅,不需耕種,坐食其利。
隊正,授田百畝。
校尉,授田三百畝。
校尉之上,則各依戰務,各有加授。
如此這般一來,只要立下戰功,成為最高一級的兵士,就有一年二十畝地的收成,白白由官府贈送。
也就是說,只要你在戰場立下過戰功,斬下過十五顆人頭,就可以一輩子衣食無憂。
除此之外,那最高一級的軍人,就稱為士。任何人,除了官員和更高一級計程車外,見著他,都需鞠躬行禮,以示尊眾。
士,出門必須帶刀。
士,有著官府頒賜的華美衣飾,房舍,有著鄖章戰刀戰馬。他可以傲嘯鄉里,橫行無忌。
這樣一來,則必定人人在戰場上爭功,在訓練場上拼命。誰都想為了自己,為了家人,能得到這樣優厚的賞賜,和這樣的榮譽。
榮譽!唯有在胸膛中燃燒著熱血,有著利益為驅動,有著百戰之師一員的驕傲,有著身為高人一等階層的榮譽和責任感的軍人,才能成為一個國家的脊樑。
這些舉措,都是張守仁苦思而得。除了一些禮儀和法令上的東西,尚沒有完全實施外,授田計功之事,早就實行。
這也是他的軍隊,為什麼那麼勇而忘身,那麼不畏懼辛勞的一大原因。這也是他不能太大規模擴充軍隊,只保留一支精兵的原因。
他的軍隊,不要孬種,也不要勇而無力的文弱之人,他要的是勇士,壯漢,在戰場上能挾著人頭飛奔,滿臉血汙,卻飛槍奪人性命的豪傑。
這樣的軍隊,只有秦朝的那隻百萬大軍,可以抵敵!也只有來自草原上的群狼,可以做它的對手。
野蠻戰勝文明,暴力打敗禮儀,在這個亂世,唯有比敵人更暴力,更加的嗜血,才能保住炎黃的血統不受玷汙,大漢的文明不受毀滅。
而讓張守仁憂慮的是,他一手建立的這支軍隊和武士階層,會不會反過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