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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靜等我們到來。”
“果真無懈可擊。”我說,“你曉得那個場所?”
“嗯,我想曉得。祖父詳細告訴過我去那裡的路線,而且手冊上也有示意圖,標明好多應注意的危險點。”
“什麼危險?舉例說?”
“我想你還是不知道為好。”女郎道,“再打聽下去,有人會變得過於神經兮兮。”
我喟嘆一聲,只好不再詢間即將落到自已頭上的危險。本來現在我就已變得相當神經過敏。
“要多長時間才能到達夜鬼無法靠近的那個場所?”
“25分至30分鐘可走到入口。從入口到祖父存身的場所還要1 個小時到1 個半小時。只要到入口就再不用擔心夜鬼,問題出在抵達入口之前。必須走得很快,否則夜鬼干擾器的電池就會用完。”
“真用完怎麼辦?”
“那就只能憑運氣。”女郎說,“可以用手電筒光往身體上下左右照個不停。防止夜鬼接近,逃離危險。因為夜鬼討厭光亮。可是隻要光亮略一間斷,夜鬼就伸手把你我抓走。”
“糟糕糟糕。”我有氣無力地說,“干擾器可充好電了?”
女郎看了看電平表,又覷了眼手錶:
“還要5 分鐘。”
“事不宜遲。”我說,“如果我的推斷不錯,夜鬼恐怕已經把我們來到這裡的訊息通報給了符號士,混蛋們馬上會捲土重來。”
女郎脫去雨衣和長膠靴,穿上我帶來的美軍夾克和運動鞋,說:
“你也最好換一下。現在要去的地方,不輕裝簡行是通不過去的。”
於是我和她同樣脫去雨衣,把防寒服套在毛衣外面,拉鍊一直拉到領口。然後背起揹包,脫掉長膠靴換穿運動鞋。時針已接近12點半。女郎走去裡面房間,拿出壁櫃裡的衣掛放在地上,雙手抓住衣掛的不鏽鋼柄來回旋轉不止。正旋轉間,聽得咔一聲齒輪吻合的響動。女郎仍朝同一方向繼續旋轉,壁櫃右下端隨即閃出一個70厘米見方的洞口。往裡看去,但見一色濃黑,黑得像要把人手吞噬進去,一股帶有發黴氣味的涼風直衝房間。
“巧妙至極吧?”女郎依然雙手攥著不鏽鋼柄,轉過頭問道。
“的確妙極,”我說,“這地方居然有出口,一般人哪裡想得到。實在偏執得可以。”
“哎喲,哪裡談得上偏執。所謂偏執,指的是死死拘泥於一個方向或傾向的人吧?祖父可不是那樣,他在所有方面都超群出眾,從天文學、遺傳學到這種木工枝術。”她說,“世上再無第二個祖父這樣的人。電視熒屏和雜誌封面倒出來不少人,吹得天花亂墜,其實全是冒牌貨。真正的天才則是在自家領域安分守己的人。”
“問題是,即使本人安分守己,周圍的人也不容你如此。他們偏要攻破你安分守己的壁壘,挖空心思利用你的才能,所以才發生眼下這場橫禍。無論怎樣的天才怎樣的蠢貨,都不可能真正自成一統。哪怕你深深地潛身於地下,縱令你高高地築牆於四周,也還是有人遲早趕來搗毀,你祖父同樣不能例外。惟其如此,我才被人用刀劃破肚皮,世界才將在35小時後走入盡頭。”
“只要找到祖父,一切都會轉危為安。”說著,她貼在我身旁踮起腳尖,在我耳下輕吻一口。被她如此一吻,我全身多少暖和起來,傷痛也好像有所減弱。或許我耳下有這種特異之點,也可能僅僅是好久未被17歲女孩吻過所使然。此前接受17歲女孩的吻已是18年前的往事了。
“如果大家都相信會萬事如意,世上也就沒什麼好怕的了。”她說。
“年齡一大,相信的東西就越來越少,”我說,“和牙齒磨損一個樣。既非玩世不恭,又不是疑神疑鬼,只是磨損而已。”
“怕麼?”
“怕的。”我弓身再次往洞裡窺看,“向來不習慣又窄又黑的地方。”
“不過已有進無退,是吧?”
“從道理上。”我說。我開始漸漸覺得自己的身體已非自己所有。高中時代打籃球便不時有這種感覺。球速過快,越是想使身體與之適應,意識就越是跟不上來。
女郎定定看著干擾器的刻度,對我說聲“走吧”。充完電了。
和剛才一樣,女郎打頭,我隨後。一進洞,女郎趕緊回身飛快轉動洞口旁的手柄,關上洞門。隨著門扇的閉合,正方形射進的光亮一點點變細,進而成為一縷豎線,倏忽消失不見。於是比剛才還要完全徹底的、從未經歷過的濃重黑暗從四面朝我擁來。手電筒光束也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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