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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人,割下雍正的頭,神不知鬼不覺地提頭而去。宮中報雍正大漸,鄂爾泰等入宮見駕,驚駭欲絕,見到的就是這樣一具無頭屍首。
呂四孃的事,究竟有沒有根據和可能?當然首先是有沒有呂氏孤兒。
雍正九年(1731年)二月十日,山西發現匿名揭帖,上有一首詩,道:
走狗狂惑不見烹,祥麟反作釜中羹,
看徹世事渾如許,頭髮衝冠劍欲鳴。
詩後有文,說:“曾靜可殺不殺,呂晚村無罪作罪,真古今一大恨事也。為此感憤,傾吐血性,倘好義君子與我同心,請將此詩傳佈宇內,俾當途聞之轉奏天闕,庶朝廷知所悔改,而梟曾之首,存呂之孤,則刑罰中而人心皆服矣。”其中要求“存呂之孤”,而早在雍正八年,即有關於呂氏孤兒的傳言。雍正對此事十分重視,特諭浙督李衛,道:“外邊傳有呂氏孤兒之說,當密加訪察根究,倘或呂留良子孫有隱匿以致漏網者,在卿干係非輕。”李衛則密摺覆稟:“呂氏一門不分男女老幼俱皆嚴禁,連呂氏墳地也派人監視。”李衛以擅長偵緝得寵於雍正,呂氏孤兒漏網的可能性極小。
那麼,有沒有犯人妻女,特別是十五歲以下女子,沒官為奴而入宮中的呢?有這樣的例子。然重犯眷屬,均發邊遠之地。如呂留良孫輩盡數發往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假若有呂四娘這個人,她以“沒官為奴”的方式混入宮中也絕無可能。再說,圓明園雖為御園,卻是雍正主要駐蹕之地,警戒森嚴,絕非可輕易往來出入之處。
但是,人們卻熱衷於添油加醋地傳播雍正被刺的故事。這固然由於故事本身實在離奇、刺激,從另外一方面,也反映了人們對雍正王朝和雍正的印象:一個充滿陰謀、暴力、殺人慘劇的黑暗王朝;一個主宰著黑暗王朝,製造所有陰謀、暴力、殺人慘劇的元兇和暴君。人們寧肯希望事實就是雍正被人砍去了頭顱,似乎那樣方才合情合理、大快人心。
使人們留下上述印象的緣由,除了雍正即位前後陰森血腥的迷霧、父子手足相殘的傳聞,雍正自即位到暴亡的十三年間,方方面面的作為,都使方方面面的人感到緊張、重負、恐懼、窒息。
雍正的作為(1)
雍正心裡十分清楚,只要拿不出確鑿證據證明自己即位的合法性,就無法徹底消除朝野上下對其人品的懷疑、對其統治的反感與反抗。他拿不出,因而,他只有採取高壓、嚴猛的做法——“忠我則臣,揹我則敵”,對那些“不篤誠敬,如禽獸者”,不可以寬仁感化,“惟有治之以法而已”。
這種做法,不僅止於與雍正奪位爭權的對手,而且推及到雍正王朝政治統治的各個方面。
首先,便是權力的高度集中。一切權力高度集中到皇帝、亦即雍正的手中。其中最重要、對清朝政治影響最大的,是奏摺制度的全面推行與軍機處的設立。
過去地方官上呈皇帝的奏章有兩種,一種叫做“題本”,內容是地方公事,加蓋官印;一種叫做“奏本”,內容是個人私事,不蓋官印。兩種奏章均交由通政司進呈。在皇帝之前,有關官員已先過目,因而是公開的。奏摺,又稱密摺,是臣下秘密直接達於皇帝的奏章。據說順治年間即已出現,但未見實物。康熙中期蘇州織造李煦、江寧織造曹寅等奏報當地情況的奏摺,上有康熙硃批“聞爾所奏,少解宵旰之勞。秋之後,還寫奏帖奏來。凡有奏帖,萬不可與人知道”,“倘有疑難之事,可以密摺請旨。凡奏摺不可令人寫,但有風聲,關係匪淺。小心,小心,小心,小心!”等等。李煦、曹寅尚屬與康熙有密切關係的家奴,到康熙晚年,一些地方官方奉旨在請安折中密陳地方官民動態,康熙表示代為保密,原折硃批後發還。然當時密奏範圍不廣,有密摺權的官員不多,也沒有形成嚴格的奏摺制度。
雍正嚴密並推廣了奏摺制度。雍正元年,雍正賦予全體封疆大吏密摺權,下令各省總督巡撫密上奏摺,只遭處分時停止其權。“各科道每日一人上一密摺,輪流具奏;一折只言一事,無論大小時務,皆許據實敷陳,即或無事可言,折內亦必宣告無可言之故。” 雍正二年,令督撫布按、將軍提督保舉州縣官員,“才幹素著,廉潔自持者”,“俱各密封保奏,不得會同商酌”。後來雍正又給提督、總兵官、布政使、按察使及學政全體官員密摺權,甚至特許一些“品級卑微”、“無奏對之分”、如道府同知副將之類的小臣徑上密摺之權。雍正並對這些“從無奏摺子之例”的人打氣說:
“朕今準你奏摺子,就是你家裡有什欺侮,教他們寄信與你,你繕摺子,面上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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