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第1/4 頁)
“如果本報刊登一篇不是我寫的關於鵜鶘訟案的報道,那就休想再找得到這姑娘,對不對。我想昨天我已經說明了這點。”
“你說過。費爾德曼也聽了你的話。他支援你。格雷,我也支援你。但是如果這份案情摘要是真實的,不出幾天工夫就會爆發出來。我們都相信這一點。你知道克勞特漢默有多麼恨《紐約時報》,他擔心那些小雜種把它發表出去。”
“他們不可能發表,史密斯,他們可能比《時代花絮報》多掌握了一點情況,但他們不能點馬蒂斯的名字。我們要趕在別人的前頭予以證實。只要把它查證確實了,我就要寫一篇報道,把每一個人的名字都寫進去,放上馬蒂斯和他白宮裡那位朋友的漂亮合影,那樣一來就有好戲看了”
“我們?你又一次這麼說了。你剛才說,‘我們會證實它。’”
“是我的訊息來源和我本人,不錯。”格雷拉開一隻抽屜,找出了達比手拿節食可口可樂的照片,把它遞給基恩,基恩也很讚美這張照片。
“她在什麼地方?”基恩問道。
“我不太清楚。我想她正在從紐約來這裡的途中。”
“不能讓她遇害。”
“我們非常謹慎。”格雷回頭向兩邊看看並更加湊近過去,“史密斯,事實上我也被跟蹤了。我只想讓你知道一下。”
“那是些什麼人呢?”
“我的一個白宮訊息來源告訴我的。現在我不用家裡的電話。”
“我最好把這一情況告訴費爾德曼。”
“好吧。我認為現在還沒有危險。”
“他必須知道,”基恩猛地站了起來向外走去。
過了不到十分鐘達比打來了電話。“我來了,”她說道,“我不知道我屁股後面跟來了多少人,但我已經到這兒了,眼下還活著。”
“你在哪裡?”
“N街的塔巴德旅館,昨天我在第六大道上看見了一位老朋友,還記得胖墩嗎,就是那個在波旁街被揍得死去活來的傢伙?我跟你說過這件事嗎?”
“說過。”
“他又在走動了,略帶蹺腳。昨天他已在曼哈頓溜達。我認為他沒有看見我。”
“是真的嗎!那太可怕了,達比。”
“豈止是可怕而已。昨晚我離開的時候,留下了六個痕跡,如果我在這座城市裡看見他在某一條人行道一拐一瘸地走,我就走上前去,聽憑他發落。”
“我不知道我該講什麼好。”
“儘量少講點,因為這些人有雷達。我要做三天的私人偵探,然後就離開這裡。如果我能活到星期三早上的話,我將乘上一架飛機,到阿魯道島或者特里尼達島去,或者別的一個有海灘的地方去。要死就死在海灘上。”
“我們什麼時候見面?”
“我正在考慮,我想請你做兩件事。”
“我在聽著。”
“你的車停在什麼地方?”
“靠近我的公寓。”
“讓它停在那裡不動,另外去租一輛車。不要租新式漂亮的,租一輛普普通通的福特之類的車就行。到喬治城的馬伯裡旅館訂一間房間,預訂三天。他們收現金,我已經住進去了。訂房間時用一個別的名字。”
格蘭瑟姆都一一記了下來,搖搖頭。
“你能不能在天黑之後從你的公寓裡悄悄溜出來?”她問道。
“我想可以。”
“就那麼幹,叫一輛計程車到馬伯裡旅館。要租車公司把車子開到那裡交給你。乘計程車來,中途換一輛車子到塔巴德旅館,晚上準9點走進旅館的餐廳。”
“好的,還有別的事嗎?”
“帶點隨身衣服,至少要準備三天不回你的公寓。也要準備好不去辦公室。”
“達比,其實辦公室是安全的。”
“我不想同你爭辯。格雷,如果你是難以合作的話,我就一走了之。我相信我越快離開這個國家,我會活得越久。”
“是,小姐。”
“這才是個乖孩子。”
“我猜想你腦子裡正在醞釀一個總體計劃。”
“也許是,吃晚飯的時候再談吧。”
“這是不是有點像約會?”
“我們去吃點東西,就算是工作餐吧。”
“是,小姐。”
“現在我要把電話掛上了。千萬小心,格雷。他們在監視。”電話結束通話了。
這是一間小小的餐廳,她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