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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價值變動部分進入當期損益,而後者直接進入權益;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及持有到期投資採取攤餘成本後續計量。亦即,資產定性不同對企業當期損益會造成直接的影響,美國發生的財務舞弊案上有一些就是採取混淆資產性質操縱利潤。
2003年1月,美國第二大住房抵押貸款公司—聯邦住房抵押貸款公司(以下簡稱Freddie Mac)宣佈重編2000~2002年度財務報表,對先前經過平滑化處理的會計收益進行重述。同年11月,重編後的報表顯示:調增2000年度淨利潤億美元,調減2001年度淨利潤億美元,調增2002年度淨利潤億美元。此外,2000年以前的淨利潤累計調增6億美元。Freddie Mac的報表重述金額超過70億美元,是美國公司史上金額最大的報表重述之一。
亂分攤(5)
Freddie Mac操縱證券分類的主要手法有兩種。一種是把持有到期證券的出售作為融資處理,反映為負債,而依據FASB第140號準則《金融資產轉讓和服務以及債務解除的會計處理》,Freddie Mac的出售行為滿足金融資產銷售的全部條件,應當在出售的當期確認損益。透過這一不正當的會計處理,Freddie Mac隱匿了持有到期證券的出售損益。另一種手法更加狡黠,Freddie Mac將部分為交易而持有的證券重新證券化,然後將這些證券中留存的“受益*益”(beneficial interests)作為持有到期證券或其他可供出售證券的“受益*益”核算。還有一部分為交易而持有的證券則直接被轉為準備持有到期的證券或可供出售證券核算。
在操縱證券分類的過程中,Freddie Mac特別偏好於將為交易而持有的證券(該類證券波動巨大的未實現損益應在當期確認)重分類為其他可供出售的證券(該類證券的未實現損益列示於資產負債表上)。透過上述操縱手法,Freddie Mac累計藏匿了逾17億美元的利潤。
2009年,IASB根據G20倫敦峰會倡議,提出了簡化現行《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的建議,擬將金融資產的四分類改為兩分類,一類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另一類是以攤餘成本或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這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有可能退出歷史的舞臺。
第二是資產證券化
CAS《金融資產轉移》要解決重點內容就是資產證券化的會計問題,資產證券化最主要問題是金融資產終止確認的標準,安然設立了近60頁長名單的SPE(資產證券化載體),將安然金融資產轉移到SPE上,安然終止確認所轉移的資產,並確認鉅額的資產轉讓收益;但事後發現,安然對Raptor(安然設立的SPE之一)資產做出保值承諾,這樣安然就要承擔Raptor資產減值風險。本來,Raptor作為安然資產證券化的SPE,安然以投入的資產為限承擔責任,也就是隻以轉移資產為責任限額,如果SPE經營失敗,也不連累安然其他資產,Raptor投資者的利益並不隨轉移資產價值的下跌而受影響,所以並不承擔Raptor的風險、Raptor投資者購買的並不是Raptor的股票而是對安然公司的債權。同時事實上這相當於一個期權交易,安然出售了一個Raptor資產的看跌期權,Raptor的投資者擁有Raptor資產的看跌期權。為了防範安然類似的利潤操縱,《金融資產轉移》規定:企業因賣出一項看跌期權或持有一項看漲期權的,使所轉移資產不符合終止確認條件,應當在轉移日計量繼續涉入形成的負債,以避免利用資產證券化隱瞞債務。
安然公司藉此利用眾多SPE隱瞞了大量的負債和虧損,這使得SPE一度被很多人視為逃避稅收和會計監管的工具而“聲名狼藉”。2003年12月24日,FASB釋出了第46號解釋的修訂版(FIN 46R),根據FIN 46R,可變利益(variable interests)是指實體中隨著實體淨資產(扣除可變利益)公允價值變化而變化的合約、所有權或其他經濟利益。VIE和SPE的不同之處在於,承擔VIE主要風險和收益的“第一受益人”需要把VIE資產合併入自己的財務報表,作為表內資產加以披露。
根據FIN46條款,凡是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任一條件的SPE都應被視作VIE,將其損益狀況併入“第一受益人”的資產負債表中:(1)風險股本很少,這個實體(公司)主要由外部投資支援,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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