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1/4 頁)
直鴆捎彌鶉斬⑹械幕峒拼�硨捅V禱峒拼�懟T諡鶉斬⑹謝峒品椒ㄏ攏�糜誚灰啄康牡腦鍍諍賢�╢orwards)、互換合同(ss)、期權(options)和能源運輸合約以公允價值反映在合併資產負債表中的“價格風險管理中的資產和負債”項,同時將未實現的收益及損失確認在“其他收入”中。套期保值會計用於非交易目的的合約。當用於保值的合約標的與被保值標的價格的變化有較大相關性的時候,即保值合約能起到保值作用的時候,用套期保值會計處理。當發現保值合約不能起到保值作用的時候,停止使用套期保值會計,對保值合約價值的變化確認收益或損失。也就是說管理層可以主觀判斷某一衍生工具是用於保值目的還是交易目的。如果是交易目的,就可以按公允價值調整合約的賬面價值,同時確認相應的收益或損失。
根據筆者的觀察,目前套期會計主要有兩大問題,一是適不適用套期會計,二是適用哪種套期會計,Freddie Mac就涉嫌將不符合套期會計的衍生品投資作為套期工具處理,從而推遲確認衍生品投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將本應計入當期損益的交易性金融資產損益列入所有者權益下的資本公積,主要違規情節有如下四種情況。
1。 隱含期權套期策略
為了規避借款人提前還貸導致的公允價值變動風險,2001年1月以後,Freddie Mac就“隱含於按揭資產中的期權”執行了一項套期策略。該策略以利率期權、互換等衍生金融工具為套期工具,旨在為隱含期權公允價值的波動保值。
Freddie Mac在這一專案上的會計操縱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對證券分類的操縱導致了一個連帶錯誤:根據第133號準則“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動的會計處理”,為交易而持有的證券不能作為被套期專案,不適用套期會計。但由於Freddie Mac曾將部分為交易而持有的證券轉為持有到期證券或其他可供出售證券,這對該策略中被套期專案的核算方法產生直接影響。
其次,根據第133號準則,不論是基於何種目的進行套期,事前建立嚴密的套期計劃、事中進行及時的損益報告是對企業執行套期會計的兩個起碼要求。前者要求形成“有關套期關係、風險管理目標和套期實施策略”的正式文件,後者則量化為至少一個季度對套期有效性進行一次評估。Freddie Mac對其執行的隱含期權套期策略既未建立管理文件進行追蹤,也未依據準則進行足夠的測試以對套期活動的有效性做出準確評估,因此,它按照所謂的套期會計執行的損益估算嚴重缺乏準確性。
套期會計(2)
在重述前的各季報表中,高達65億美元其他可供出售證券(被套期專案)的公允價值波動損益沒有得到及時、恰當反映(即與對應衍生工具的套期利得和損失進行抵消),而是按照第115號準則反映在“累計其他綜合收益”,掩蓋了套期活動抵消公允價值波動的有效性。
2。 固定支出互換
以2000年12月1日為生效日,Freddie Mac用名義金額為86億美元的固定支出互換與名義金額為36億美元的固定收入互換為組合,作為現金流量套期保值的工具。這一專案是Freddie Mac執行第133號準則過渡調整政策的一部分,管理層希望藉此減少第133號準則的執行對業績的衝擊,但這一舉措同樣被證明是一種操縱。
2001年1月1日,Freddie Mac將原組合中名義金額為86億美元的固定支出互換中的75億美元重新指定為新的現金流量套期工具,將名義金額為36億美元的固定收入互換中的大部分重新指定為公允價值套期工具。但Freddie Mac同樣沒有按照第133號準則的要求,對上述固定支付互換中的66億美元現金流量套期建立跟蹤文件並對其有效性進行測試評估。自查報告顯示,Freddie Mac利用此項操縱將這66億美元現金流量套期的利得和損失長期反映在“累計其他綜合收益”,累計掩蓋了逾38億美元的套期損失。
3。 透過“政府證券結算公司”結算的交易
2000年第4季度之前,Freddie Mac透過買(賣)國庫券或機構債券同時執行回購(轉售)協議的方式與單一交易對手(single counterparty)締結合成的遠期合約,雙方最終以這些合約的淨值為基礎進行結算。對於這項業務,Freddie Mac按套期保值會計進行了處理,這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