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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命的充實、喜悅和自豪,是真實與真誠的:這樣的〃我們〃可以稱得上是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的〃新人〃形象。這也就說明,〃我們〃意識、情感的出現,它對人的群體性的強調,依靠組織起來的集體的力量來解決自己的問題的人生道路,社會變革道路的選擇,是具有合理性和歷史意義的;但這也預伏著危險:〃我已不是我〃,可能導致〃我們〃中的〃我〃的感情和個性的淹沒,以至消失。而以後的歷史發展,正是這樣一個合理性逐漸失去,負面作用逐漸顯現的過程。
這裡,有一個重要的關鍵:在二十世紀四十年代提出了〃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新的倫理觀。在五四時期魯迅等先驅者曾經提出過一個〃自他兩利〃的倫理觀:〃人類總有一種理想,一種希望。雖然高下不同,必須有個意義,自他兩利固好,至少也得有益本身。〃(《我之節烈觀》)強調的顯然是〃自〃(我)與〃他〃(我們)之間的統一,〃利己主義〃和〃利他主義〃的統一,而又以〃有益本身〃為底線,即所謂〃個人本位〃。而現在的〃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新倫理觀,正是對五四倫理觀的否定:〃毫不利己〃就是對我們前面談到的魯迅所提出的〃己〃的觀念、〃個〃的觀念,對人的個體性的全面顛覆,對個人慾望、利益、權利的全盤否定;而〃專門利人〃裡的〃人〃,所指就是〃我們〃,即群體的、抽象的、觀念的人,提倡的是一種以犧牲個人為前提的〃集體主義〃精神,而這樣的〃集體主義〃和五四所說的〃自他兩利〃中的〃利他主義〃(那裡的〃他〃和〃自〃一樣,都是具體的個體生命)是有著質的區別的:所要求為之犧牲的〃集體〃利益,其實是〃集體利益代表〃的利益。
問題是,這樣的徹底否認〃個體生命〃的意義和價值,完全把〃我〃消融於〃我們〃的倫理觀,建國以來,成了國家意識形態,體現為一種權力意志,〃我們〃開始上升為一種和權力結合在一起的秩序、體制。在所謂〃個人主義是萬惡之源〃、〃興無滅資〃的口號下,一切個人情感、慾望,以至興趣、愛好,一切對個人利益和權利的追求、維護,都視為〃資產階級思想〃,罪惡的淵藪,而加以徹底掃蕩。其目的就是要求每一個人都以自稱代表〃我們〃的意志的組織的意志為自己的意志,組織的利益為自己的利益,無條件服從和奉獻,用當時最流行的話來說,就是做〃馴服工具〃。這就推到了極端:不僅完全否定了〃我〃,人的個體性存在;〃我們〃,人的群體性的意義也被扭曲和〃換包〃了,人變成了一個純精神化與集體化的政治動物。
7。 〃我們〃是誰?*
一、主題發言
我們是第二次舉辦這樣的〃志願者論壇〃了。這說明了志願者隊伍的擴大,而且看來還有繼續擴大的趨勢。這是一件大好事,而且來之不易。有人告訴我,據民政部門統計,現在全國各種型別的公益性組織,已達三十餘萬……我估計還要多,因為有許多是沒有註冊登記的。我算了一下,如果每一個組織參加者有三十人,就有近一千萬人;如果每個組織的活動受益者也是三十人(當然這是大大保守的估算),那麼,也有一千萬。朋友們可以想一想:這兩個〃一千萬〃究竟意味著什麼,這就是說,在全國將有兩千萬人在這裡嘗試著、感受著一種新的生活,嘗試著、感受著一種新的人與人的關係,嘗試著、感受著一種新的人生價值理想。而且持續下去,堅持三年、五年、十年、十數年,那又意味著什麼呢?這樣的精神效應的不斷擴大,是會對中國社會的發展產生積極影響的。面對這樣的發展與前景,我們是應該受到鼓舞的。
◇歡◇迎訪◇問◇。◇
第17節:我們是志願者
但在歡欣鼓舞之後,我們還要冷靜下來。我在很多場合都說過,在一項事業草創時期,提出自己的目標本身就會受到巨大的壓力;而當事業得到承認與發展,這時候要堅持自己的目標也不容易,因為會有許多的因素介入,模糊甚至歪曲你的目標。因此,從事這樣的事業的人,就必須有明確、自覺、強烈的目標感,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堅守自己的目標,不斷地思考、詰問自己:〃我們是誰?我們要幹什麼?我們追求什麼?我們的意義和價值在哪裡?我們能幹什麼?我們的限度又在哪裡?〃……這就是我今天要和朋友們討論的問題。
我想從五個方面來展開我的思考。
(一)我們是志願者
我們是自願地選擇了志願者公益事業的。所謂〃自願〃,它有兩個特點:一是〃內發性〃,它是出自自我生命的內在需要,而不是出於外在的功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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