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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是外國的,因而必須引進;只有思想才是本國產品。[71]從表面上看,舒爾曼採取了不同的態度,他論證說,雖然中國共產黨認為馬克思列寧主義是普遍真理,但對中國人來說構成純粹思想的實際上卻是中國的馬列主義(中國共產黨組織的產物)。但就其隱含的意思看,舒爾曼的論述清楚地表明,他認為這種理論根植於中國之外的經驗中。[72]
儘管舒爾曼設計的範疇存在一些問題,但找到一種衡量正確思想時效性的標準,仍然是毛澤東認識論本身提出的問題。根據思想適用的時限可以對各種思想作出區分,這似乎是清楚的,但不能用這種區分構成固定不變的範疇,從而把具體的思想一勞永逸地塞進這些範疇。顯然這種區分應當包括三個範疇:永久適用的思想、相對長期適用的思想和只在短期內正確有效的思想。*
* James Chieh Hsiung在他的Ideology and Practice ( New York:Praeger,1970)126~133頁中,對毛澤東思想理論體系的要素也作了三種區分。他認為,意識形態是由三部分組成的:觀念形態或認識論部分、理論部分、思想部分,思想起著把“理論與實踐”聯絡起來的作用。他的區分存在兩個方面的缺陷,第一,與舒爾曼一樣,這種區分是靜態的,並沒有說明概念之間的運動,以及它們隨時間而發生的變化;第二,毛澤東所運用的“思想”這個術語以及別人談到毛澤東著作時所使用的這個術語,指的不只是一個過程,還是這個過程的產物,而舒爾曼的區分忽視了這一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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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知與行(12)
有兩個並且僅有兩個概念屬於第一個範疇,即具有永久有效性和適用性的思想。其一是事實,其二是方法。我們在第一章看到,事實就是矛盾的存在,即客觀的、普遍的、有益的和永恆的矛盾。矛盾是絕對的,也就是說,它是一種永恆實在的狀態。毛澤東認為具有永恆有效性的概念是他在其認識論著作中提出的辯證分析方法。我們已經看到,這種方法雖然產生了永久變化的思想,但這種方法本身卻是恆定不變的。正如毛澤東在1936年引證列寧的話所說明的那樣,這種方法是“馬克思主義的最本質的東西”,是“馬克思主義的活的靈魂”[73]。
毛澤東賦予這種方法的重要性是不能低估的。[74]他在1958年說:“要尊重辯證法,首先要尊重唯物論。”“為什麼要尊重唯物論?”他自問自答道,“世界觀、認識論和方法論這個東西是一個東西”[75]。在他革命的早期階段,毛澤東把馬克思主義的方法比作望遠鏡和顯微鏡,它不僅可以用來對社會作整體性觀察,而且還可以作具體的觀察。[76]因此,在馬克思主義中,推而廣之,在毛澤東思想中,最有永續性的東西與其說是它的主要內容倒不如說是在其中所發現的方法。
在永遠有效的思想這一範疇中,最複雜的現象是在毛澤東的認識論中怎麼也找不到“存在”這種思想的痕跡。在這個認識論體系中,思想的來源依賴於不斷變化的世界;思想的有效性取決於促進和推動這種變化的努力。因此,在這個體系中看不到永遠有效的思想,毛澤東在1930年指出:“馬克思主義者不是算命先生,未來的發展和變化,只應該也只能說出個大的方向”[77]。矛盾的客觀性以及根據這種客觀性而建立的辯證認識論,對於思想發展過程來說是一個例外,因為在毛澤東看來,辯證認識論從根本上講描述了這個發展過程。辯證認識論的思想是從實踐中產生的,它們在實踐中不斷地得到證實,隨時間流逝而發生的變化不會使它們喪失有效性。在變化著的世界中,賦予這種思想權威性的正是它們的永恆性。
區分思想的第二個範疇,即具有相對長期有效性的思想,顯然是個更大的範疇。如毛澤東所說,屬於這一範疇的是那些可運用於“具體情況”的“抽象原則”,這些原則既不是固定不變的,也不是完全產生於非中國的經驗。此外,屬於這一範疇的思想並不構成一種封閉的體系,而是可以根據變化著的世界及這一世界的映象而有所增減。屬於這一範疇的思想構成了在概念化階段與感性認識相互作用的“前概念”,這種“前概念”本身必須紮根於實在的經驗之中,要透過每一次與物質世界的相互作用而不斷得到微小的修正,因為物質世界本身就處於永恆的變化之中。這種相互作用的結果,可能會使這些思想的有效性不斷得到證實,或者也可能會證明這些思想不再具有有效性。屬於這一範疇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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