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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不是消極地由社會所賦予,它的生理基礎帶有一定的遺傳性,但其根本的還在於後天培養。人的可貴之處,也在於人的大腦具有可塑性和創造性。
大凡對美的事物的鑑賞,都能夠陶冶人的情操,增進身心健康。不過,在小說鑑賞中,由於小說還具有逼真之美和豐厚之美,這為小說的鑄靈之美提供了更為廣闊的天地。鑑賞一篇優秀的小說,就像我們感受生活之美那樣身心併入、潛移默化,乃至於整個人格都注入進去,從而受到靈魂的陶冶。
美與人的性靈應該像春風與楊柳那樣自然和諧地統一在一起,而感受小說之美,正是培養我們細緻入微的性格和純正高尚趣味的最好途徑之一。作家楊沫曾深情地說:“讀起蘇聯的革命小說,漸漸,我的心情變了,我從憂鬱、苦惱變得歡快、活潑;我從滿目的淒涼、汙濁中,看到了高尚和光明;我從詛咒憎恨罪惡的人生,變得熱愛並歌頌美好崇高的事業,我終於找到出路了!”(《青春是美好的》)這就生動地記敘了楊沫在小說鑑賞過程中情感受到淨化的情形。
4。認識之美
凡文學都是現實生活在作家頭腦中的反映,而作家要反映它,必然就得帶上自己的情感色彩與審美認識,因而我們鑑賞文學,實際上也就是對作家所反映的生活的一種再認識與再評價。小說是生活的藝術的反映,同時小說的逼真之美又要求我們在鑑賞小說的過程中希望認識到更多的東西,使得小說的認識之美顯示出更為細膩、更為真實的特色。晚清時的曼殊在他的《小說叢話》中就說:“欲覘一國之風俗,及國民之程度,與夫社會風潮之所趨,莫雄於小說。蓋小說者,乃民族最精確、最公平之調查錄也。”這是不錯的。
不過,小說鑑賞的認識之美,其心理過程始終伴隨著藝術形象與藝術情感進行。我們常說:“文學是生活的教科書”,但不少人把文學這部教科書做了片面的直解,以為鑑賞小說所獲取的認識之美與閱讀一般教科書是等同的,忽視了小說鑑賞是屬於審美的範疇,具有形象性與情感性的特點。認識與審美,二者在小說中互為表裡,相得益彰,而一般科學論文卻不具有審美的功能。
二、小說鑑賞的審美要求
1。從“看故事”到“看人物”
從傳統的理論來解釋,小說當然都要講故事。我國小說自誕生以來就看重故事。魏晉小說以怪異聞名,唐宋傳奇以傳奇吸引人,宋元話本也以故事見長,後來的《三國演義》《水滸傳》《聊齋志異》等也少不了故事這個東西。但是,小說是不是就只是講故事呢?或者說鑑賞小說是不是就是看看故事了事?我們的鑑賞興趣應該擺在哪裡?
據說,1982年7月,美籍華裔作家董鼎山先生在上海談美國文學情況,講到驚險小說、偵探小說在當時的美國很受普通讀者歡迎。然而,董先生說這類小說大部分卻不能看成是真正的文學作品,主要原因是這些小說“只注意情節,不注重人物性格的刻畫和心理的描寫”。可見,故事與人物在小說中並不互相排斥,寫故事的目的是為了刻畫人物。
小說創作的中心任務是要寫好人,反過來,寫人又總離不開故事,離開故事的人是不存在的。但是,故事在小說中卻並不一定都要具有明顯的存在形式,甚至我們發現有些作品所寫的故事也並不是有頭有尾的,而只是人物生活的某些片斷或某一個特定的側面,或者只是作者對某些人和事的印象,斷續而不銜接,相關而不相連,但作者以這種特異的形式所刻畫的,仍然還是具有鮮明個性的人物。魯迅的《狂人日記》《孔乙己》《阿Q正傳》等,大都屬於這類情況。如果我們只是抱著一個欣賞故事的心理去讀魯迅先生的小說,那就得不到什麼東西。特別是鑑賞現代的所謂意識流小說、哲理小說、文化小說等,更是如此。
既然小說創作是以寫人物為中心的,那麼小說鑑賞的主要興趣也就要擺在小說的人物身上,要看這個作品塑造了怎樣的人物,用什麼筆墨塑造的,有著怎樣的個性,蘊含著一些什麼值得人們深思的有價值的東西。我們不是經常聽人說“會看小說的看人物,不會看小說的看故事”這樣的話嗎?這對於小說鑑賞而言的確是頂頂重要的。
2。努力捕捉豐厚的生活底蘊
作為以敘事見長的小說藝術,側重於對生活的冷靜客觀的再現,但是,一篇小說,只要是好的小說,就不是作者隨意用詞句和事件組合而成的玩意兒,也不是作者運用小說形式美的種種技巧來取悅他人的勞作。應該說,它是一種嘗試,是一個具有強烈社會責任感的作者透過這種特殊的方式力圖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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