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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惻隱之心想要憐惜一個年輕人。只是倦怠了,不想沒有底線一味的向現實的狀況妥協。這樣的時間久了,會讓我對人性徹底產生懷疑。你知道麼,在一審開庭之前檢察院的人透過你們法院來找過我,你猜他們想幹什麼?訴辯交易!呵,我當律師這麼多年,也不是沒收過這樣的意向,以前不覺得驚訝,是因為那些人確實有罪,控訴方也知道,苦於找不到證據,又不想讓真正窮兇極惡的人逍遙法外,就來跟我做交易,我覺得沒什麼不可思議。但這次他們明明有充分的證據,就因為案情受到上級領導的關注,又擔心我的當事人有背景出其不意的翻案,怕輸了這場官司,便搞這一套,再審前也來找過,真好笑,你覺得這還說明了什麼?”
這還用問麼,還說明了檢察院雖是提起公訴的那一方,實則對於薄南風是否就為本案的真兇,也存在莫稜兩可的疑慮,既然如此,公安機關卻結案了,而公訴機關也按有罪起訴。可見為了結案,他們似乎不在乎真相到底是什麼,是否輕視了一個人生命。
所以江南才會如此憤慨,不想妥協了,與其說一個年輕的生命體對她有觸動,莫說現下的規則實在讓人悲涼。
紀夢溪隱隱瞭解,難怪江南執意要再審翻案!訴辯交易本來是西方國家的一種刑訟制度,控方掌握被告證據來定罪的鐵證較少甚至沒有,如繼續蒐集,又很困難,為了指控不被法庭駁回,控方向律師保證,與法院協商,被告人認罪可得到從輕處罰,其主要方式是控方與律師在庭外達成妥協。近年來中國的訴訟制度裡若有似無的出現這種現象,實則是違背了律師的職業道德對當事人切身利益的損害和不負責任。
事實上紀夢溪也很厭惡。
------題外話------
明天南風就再審了,庭審放在一起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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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面向幸福,春暖花開(二更)
薄南風再見江南,就是在再審的法庭上,她雙眼明亮,神色飽滿,流海梳上去,一絲不苟,露出光潔的額頭,額上弧線美好,清秀舒朗。說起話來目光注視全場,自信滿滿,顧眸流轉間只覺顏彩清麗。闡述案情時語句更是流利,沒有上次開庭時的半點兒頹廢和挫敗。
質證階段出示新證據,首先是案發前一日盛開酒店的入住資料。
那一日在咖啡館,江南在得知兇手如何進入案發現場之後,當即返回酒店查了他們那日的入住資料。目標就鎖定在案發現場隔壁,只看入住時間就引人遐想,一個叫做李明的男子案發前一天住進薄南風的隔壁,案發當晚退房離開,逗留的時間短暫。按理說流動客人沒什麼稀奇,奇就奇在他是指定要住到那一間的,這一點也是江南再度問起的時候,酒店的工作人員才猛然想起來。巨大的突破點破冰而出,**呈現眼前,真相也隨之一點點浮出水面。江南那一時覺得,就算上天降下個絕世好男人,就在她滯銷的尷尬時候跪地求婚,只怕也不會有那時的激動,太開心了,心臟都要跳出來。她緊緊按著胸口,喘息有點兒急迫,卻狠狠的穩住神。
“把他的詳細資料調出來。”
盛開的工作人員又將這個叫李明的登記資料調取出,江南獲得一份,當晚聯絡紀夢溪,讓他幫忙聯絡一下公安機關對這個叫做李明的男子人事徹查一下。
紀夢溪第二日去基層法院問及於群的事時,順道去了趟公安機關,把李明的入住資料給了他們。結果讓人匪夷所思,當天的男子和這個身份證登陸的人並非同一個人,這張身份證的主人許久前丟失了身份證,而二代身份證先天缺陷無法登出,掛失後仍可被冒用。有一點可證明,當晚入住薄南風隔壁的男子別有用心。
接著傳喚證人,第一個傳喚的是酒店的工作人員。稱當日那個叫做李明的男子在案發前一天入住盛開,房間號是他自己指定的,入住時手上提了一個很大的行李箱,午夜退的房,是個言辭謹慎,少言的男人。
法官問證人:“當時那個自稱李明的男子是指定的房間號?還是明確說要入住薄南風的隔壁?有沒有提到過犯罪嫌疑人的名字?”
證人稱:“沒有,只是說了門牌號,是案發現場的隔壁。”
傳喚第二個證人,案發當晚的目擊者。
孩子的媽媽稱,當晚十一點來鍾,兒子打完針從醫院回來,路過盛開酒店時,兒子指著盛開的樓喊蜘蛛俠,她順著兒子所指的方向看過去,大約八樓的高度一個男子正從一個房間的窗子裡出來向隔壁的窗子攀爬。
控訴方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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