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2/4 頁)
據,接著就可對這兩名女孩為所欲為。
然而,把女孩從妓院解救出來是容易的,困難之處在於:防止她們再回去。女孩們獲得自由後,回到社會卻時刻感受到恥辱,再加上依賴毒品或受到皮條客的威脅,種種這些情況,往往導致她們重回紅燈區。善意的救援人員不辭辛苦監視警方突擊檢查妓院,把女孩救出,帶回收容所,給她們提供食物和醫療護理,最後卻看到她們攀爬後牆逃出去,這不能不讓人心灰意冷。
在柬埔寨西北部賣淫猖獗的地區,尼可與當時擔任《紐約時報》攝像師的那卡·納撒尼爾(Naka Nathaniel)有過兩次不尋常的購買經驗。到波貝鎮後,他們登記住進一晚八美元的賓館兼妓院。這次的採訪焦點是兩名十幾歲的少女娜思和茉姆,她們在不同的妓院賣淫。
娜思相當美麗,個子矮小、膚色較白,看起來十四五歲,但是她認為自己年紀還要大些。她不知道自己確切的生辰年月。被老鴇帶到尼可的房間後,她坐在床上,恐懼得發顫。她來到妓院才一個月,這是她的第一個外國客人。尼可需要口譯同時待在房間,這讓老鴇有些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但還是隨了他們的意思。
娜思黑髮過肩,粉紅色的緊身T恤,同樣緊身的牛仔褲,腳上配雙涼鞋。她雖然臉頰豐腴,但是全身纖細,看起來弱不禁風。她臉上塗了一層厚厚的化妝品,跟整個人極不相稱,像是個偷偷把媽媽的化妝品拿來胡亂塗抹的小女孩。
尼可透過口譯詢問娜思的成長背景及家人情況。生澀的對談進行了一陣子之後,她逐漸平靜下來,不再顫抖,眼光大多時候瞟向牆角的電視,尼可剛才開啟了電視,好遮掩他們的聲音。她簡短地回答著問題,一副意興闌珊的模樣。
娜思坐在家門口。我們剛把她從妓院帶回家不久。
(拍攝:尼可拉斯)
頭五分鐘,娜思表示她是自願賣身的,堅稱自己可以隨心所欲地來來去去,但當她明白這不是老鴇安排的測試,講實話並不會捱打時,才娓娓道出了她的故事。
一個堂姐把娜思帶出村莊,告訴家人她在鎮上幫娜思找了個賣水果的活兒。但一到波貝鎮,娜思就被賣到妓院,並遭到嚴密看管。醫生檢查證實她的處女膜是完好的,於是妓院把她的初夜拍賣給一名泰國賭場經理。經理把她鎖在旅館房間裡好幾天,跟她上床三次(後來他死於艾滋病)。現在娜思被幽禁在賓館裡,因為年紀夠輕、膚色夠淺,嫖客找她必須出高價。
“我可以在波貝鎮走動,但是一定要有老闆的近親跟著。”娜思解釋,“他們密切監視我,不讓我單獨出去,擔心我會逃走。”
“那為什麼不晚上逃走?”尼可問。
“他們會把我抓回來,那我就慘了,可能會被打。我聽說有幾個女孩試圖逃跑,被抓住後鎖到屋子裡一頓毒打。”
“那麼警方呢?女孩可以向警察求救嗎?”
娜思不感興趣地聳聳肩。“警察不會幫我,他們都被妓院老闆收買了。”她像機器人般面無表情地說道,眼睛依然盯著電視。
“你想離開這裡嗎?要是得到自由,你想做什麼?”
娜思突然把目光從電視上轉開,眼睛亮了一下。“我會回家,”她說,似乎在判斷這個問題是認真的還是在開玩笑,“回到家人身邊。我想開一家小店。”
“你真的想離開嗎?”尼可問,“要是我把你買下來,帶你回家,你百分之百確定不會再回來?”
娜思無精打采的樣子一掃而光,目光完全離開了電視,眼中的呆滯也煙消雲散。“這裡簡直是地獄!”她不屑地哼了一聲,第一次顯露出了心中的激動,“你以為我想做這行?”
茉姆在她工作的妓院房間裡。
(拍攝:尼可拉斯)
於是,尼可和娜思私下裡仔細研擬了計劃。一陣討價還價之後,老闆以150美元將她售出,給了尼可一張收據。
我們在另一家妓院認識了茉姆。她是一個瘦弱的女孩,眼睛大得有點不合比例,從業五年,似乎因為身心過勞而瀕臨崩潰。茉姆這一刻還在說說笑笑,下一刻就情緒激動地啜泣。她請求我們把她買下,給她自由,帶她回家。我們與茉姆的擁有者協商,最後以203美元把她買下,有收據為憑。
我們把這兩位女孩帶出波貝鎮,讓她們回到家人身邊。娜思的家比較近,我們留給她一些錢,讓她在村莊裡經營一家小型雜貨店,一開始生意興隆。美國對柬埔寨援助機構同意照顧並協助她。娜思才離開六週,家人能夠接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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