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2/4 頁)
bal Initiatives),以及在美國國際開發總署創設“婦女全球開發辦公室”(Women's Global Development Office),雙方將會向政府施壓,讓解決性別暴力成為外交工作的首要任務。我們雖然對法律的效力保持懷疑,但是就像2000年那條規定每年要提交海外人口販賣報告的里程碑式法案一樣,這條法律就算沒有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也會越來越有分量。它雖然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但至少對沃妮雪這樣的女孩會有所幫助。
在談到厭女現象和性別暴力時,一些人會想當然以為男性才是罪魁禍首,但事實並非如此。雖然男人對待女人的舉止常常是很殘暴的,但是在貧窮國家裡,通常是女性管理著妓院,是她們讓自己女兒接受外陰切除手術,是她們先餵養兒子而非女兒,也是她們帶兒子而非女兒去診所打疫苗。一項研究指出,獅子山內戰的輪姦案例當中,有1/4是男女同謀。通常是女兵引誘受害者到強暴地點,然後在男兵強姦時從旁協助,壓制受害者的掙扎反抗。“我們會幫忙逮到她,把她壓在地上。”一名已退役的女兵給出了答案。該研究的作者達拉·凱·科恩(Dara Kay Cohen)援引來自海地、伊拉克和盧安達的證據表明,女性參與類似獅子山的性暴力並非反常現象。她認為內戰時十分普遍的輪姦,重點不是滿足性慾,而是讓軍隊(包括女性成員)透過欺壓踐踏女人的殘暴手段,來達到團結一心的一種方式。
許多國家依然有殺害女嬰的風氣,而且通常就是母親殺死了她們的親生女兒。哥倫比亞大學臨床精神醫學教授及殺嬰文化專家邁克爾·赫·斯通(Michael H。Stone)博士根據巴基斯坦婦女殺死女兒的資料,發現她們之所以這麼做,通常是因為丈夫的威脅——要是保留女嬰就會跟她們離婚。舉例來說,婦女沙赫納茲毒死自己的女兒,以避免被丈夫遺棄。佩爾文生了女兒,她公公為此毒打她,於是佩爾文毒死了女兒。然而在巴基斯坦,有時候婦女殺死自己的女嬰,只因為社會上重男輕女。雷哈納淹死自己的女兒,因為“女孩會帶來黴運”。
至於毒打妻子,一項調查發現,62%的印度鄉村婦女支援這一行為。此外,習慣性地虐待年輕女子的人群,沒有一個群體比婆婆們更殘酷。在全球大多數地區,婆婆是女家長,負責調教女性晚輩。索亞·娜佳比(Zoya Najabi)現年21歲,出身於阿富汗喀布林的中產階級家庭,她的經驗證實了這一點。她接受我們訪問時,穿著繡著花朵的牛仔褲,看起來比較像美國人,而非阿富汗人。她在學校一直讀到八年級,在12歲時嫁給一名16歲的男孩,之後就常常受到體罰。
“不只丈夫,他的哥哥、媽媽、妹妹全都打我。”索亞在喀布林的一間收容所氣憤地回憶道。更糟的是,他們會因為她家務做不好而處罰她,把她綁在水桶上放到井裡浸泡,讓她在那裡凍得直打哆嗦,幾乎溺死。最糟的一次,婆婆在打她時,她本能地踢了回去。抗拒婆婆是滔天大罪,她的災難來了。首先,索亞的丈夫挖出一條電纜抽打妻子,直到她不省人事。隔天,她公公將其雙腳捆綁在一起,拿一根木棒交給她婆婆,後者就用這根棒子狠抽她的腳底。
從家中逃出的索亞在阿富汗的一個收容所中。
(拍攝:尼可拉斯)
“我的腳被打得稀爛。”索亞說,“我在那裡每天都過得不快樂,但那一次是最糟糕的。”
“會把妻子打成那樣的丈夫,大多是因為他不識字、沒有受過教育。”她補充,“但也有可能是因為妻子沒有把丈夫照顧好,或是沒有乖乖聽話。如果是這樣,打妻子就是應該的。”
索亞看到我們一臉震驚,微微笑了一下,耐心解釋:“我不該被打的,因為我一直都很聽話,丈夫說什麼我就做什麼。但如果妻子真不聽話,丈夫當然就要打她。”
簡言之,如同男性一樣,女性也接受並傳播厭女價值觀。這不是一個二分法的世界,並非男人施虐、女人受虐那麼簡單;這是一個更為雜亂的境地,其壓制女性的社會習俗是男女共同遵守的。我們之前說過,法律有用,但是最大的挑戰是改變這種思維方式。要挑戰這種令人窒息的傳統,最佳方式或許是教育,而我們最喜歡的一所學校可以成為典範。該校位於巴基斯坦旁遮普省(Punjab)的偏遠地帶,負責人堪稱世上一大奇女子。
穆赫塔爾的學校
最有效的變革推動者不是外國人,而是推行運動的當地女性(有時候是男性)——比如穆赫塔爾·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