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部分(第2/4 頁)
結。
在煤礦坑口一間堆滿雜物的窄小工房裡,站著市鄉村各級聞訊趕來的領導,大家都緊繃著凍僵的臉,滿屋濃濃的菸草味嗆得人們不住地咳嗽。就是在這樣一個場合,狄小毛第一次面對任乃信這個倔強的壯漢。
你打算怎麼辦,就這樣下去?
不是我怎麼辦,是你們怎麼辦?這話我都問了四年了。
任乃信立即跳起來。
你說說你的意見吧。
非常簡單,煤礦我挖的,我建成的,就得讓我經營,政府的任務就是把煤礦給我要回來!
可是你應該想到,米良田畢竟投了幾十萬……
他撕毀聯營協議,私下轉讓股權是自動放棄經營。
可是你還應該想到,煤礦的所有權是集體的,還有土地和礦產資源……
***!你們這是什麼話!他們弄過些什麼,一分錢也沒投入,全是一夥強盜。這是……單方面撕毀承包合同!
不過……
不過什麼!。你們要解決,就先解決他們打人的事,看看我這疤,縫了八針,你們為什麼不懲治兇手?他們打人,他們搶我的煤礦,他們逼得我幾年無家可歸,流落縣城,連村也回不成,這是典型的人身傷害,侵犯人權……
………【搞定他】………
231。搞定他
這……狄小毛吃驚地盯著他。不是親眼所見,你真的無法相信,這些帶有大量法律名詞的話競出自於一個目不識丁的老農民之口。他不競沉吟著問:
你念過書?
任乃信也愣了,遲疑著喘平了氣,才沮喪地搖搖頭。
認識字嗎?
認識幾個,男,女,我的名字。
那麼,你怎麼能說出許多的法律名詞?
任乃信突然受感動了,動情地說:全是為了這場官司!我自己不認得字,可我娃他認得,我就讓他教我,反覆地背,一遍不行兩遍,十遍八遍反覆背,我們老百姓受的些什麼苦,你真是想也想不到。這幾年,我真是逐條逐條背法律,都成專家了。光一個民法通則,就背爛了三四本,加起來的書背了一挎包。
任乃信說著,隨手從口袋裡掏出幾本法律單行本扔到地上,然後立刻變得氣兇兇的:***,老子受了多大的苦,米良田仗著有地委楊書記和張謙之做後臺,從銀行貸上幾十萬就想從我手裡奪走煤礦,門也沒有!我要鬧不成,寧可把這煤礦炸塌、炸飛!咱們一起跳黃河!
與村裡群眾的談話,同樣困難重重,他們幾乎是眾口一詞:煤礦當然是村裡的集體的,任乃信只是指派代表,村裡指派他可以,不指派他也可以。
你們應當清楚,在訴訟期間私自買賣股份,是違法行為,也是無效行為。
咱是老百姓,不懂那麼多法不法的。反正我們出了雙倍的錢,願打的願挨,無論如何必須集體經營。任乃信如果願意,就和他聯營也行,不願意,就給他折算清楚,讓他退出去。
這不符合政策。
政策算個屁。如果都給了任乃信,就符合政策了?一戶人家富得流油,全村人揭不開鍋,就符合政策了?那你們就等著瞧吧,好戲還在後頭哩!村裡這麼多人都和他作對,不信他任乃信能鬧成,非讓他經營不下去才行,他姓任的一天安生也不會……
這是一次短兵相接的戰鬥,是拼體力拼意志也拼心機的奇特經歷。雖然在狄小毛的苦口婆心下,對立雙方終於在凜冽的夜風中冷靜下來,沒有釀成大的事端,並最終坐到了調解的桌前,但這段經歷對他來說卻是刻骨銘心、終生難忘。
許多年以後,一想起他在華光的最後一段日子,狄小毛眼前就總是閃現出那刀削一樣的山崖,冰封的河床和一堆堆炭火,那被炭火映紅的青銅雕像.般的一張張臉膛……特別是那個高大如石碑一樣的任乃信,脖子像牛一樣僵直著j又極像黃土高原上一樣飽經風霜的老槐樹,讓人一見就終生難以忘懷。
從那次僵持與對峙中脫身出來,狄小毛拖著疲憊的身子回到家裡,老丈人和老婆都臉色陰沉地坐著,似乎生了什麼大事。一見他的面,席美麗就氣哼哼地說:你看看你,都什麼時候了,還有心思下鄉,去捅任乃信那個馬蜂窩!聽說你被圍起來,我們就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提心吊膽一整天,這叫過的什麼日子啊。
席虎山也說:大溝村的問題,市委不是早就責成張謙之去解決嘛!你看看人家,這些天跑得連面也不見,聽說一直在上面活動呢……
狄小毛忍不住打斷他的話: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