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3集《佛說四十二章經》(第3/3 頁)
樂的果報,如美好眷屬,廣大財富,這些安樂果報都是無常敗壞,隨時會喪失,我們對這些安樂果報沒有主宰性,所以心中有一種不安全感,隨時會受無常敗壞的威脅逼迫,因此安樂的果報是壞苦。
(3)行苦:行是流動、遷流,三界五蘊的果報只要是有,只要是存在,存在的本質是流動性,相對於寂靜涅槃來說,它是擾動不安,這是微細的行苦。
佛陀指出生命有這三種的逼迫性:苦苦、壞苦、行苦,這三種苦隨時逼迫我們的生命。
痛苦的果報又是如何產生的呢?集諦所引生的,是由無始劫來所累積的煩惱與業力所召感,以業力為親因緣,心中愛取煩惱的滋潤為增上緣,因緣和合,就現出痛苦的果報,所以苦果是由集諦所召感,集有召感性。
佛法對生命不完全是悲觀的,佛陀指出生命的逼迫性,也指出了生命的安穩性,這即是滅諦。我們不一定要接受痛苦,我們也可以選擇涅槃的安樂果報。這滅是有可證性的,涅槃的安樂果報是可以成就的。
如何成就涅槃的安樂呢?這要修道,戒定慧之道有可修性。
佛陀對四聖諦的示相轉,表示我們的生命有兩種選擇,自己可以選擇痛苦,若累積煩惱罪業即趨向痛苦的果報。其次,自己也可以選擇快樂,這要積集戒定慧。所以生命有快樂的一面,也有痛苦的一面,快樂跟痛苦完全是由自己的內心所召感,這與別人沒有任何關係。由戒定慧因緣召感安樂的果報,由煩惱與業力的因緣召感痛苦的果報。佛陀成道後指出生命痛苦與安樂的因緣,這就是苦集滅道四聖諦。
(二)勸修轉:
佛陀在示相轉指示生命的因緣相貌,接著是勸修轉,勸勉我們知苦、斷集、慕滅、修道,我們應該修道來離苦得樂,不要自甘墮落,因為自己可以做選擇。
(三)作證轉:
最後佛陀作證轉:此是苦,我已知;此是集,我已斷;此是滅,我已證;此是道,我已修。這是佛陀證明四聖諦是可以修成的,苦是可知的,乃至煩惱是可以消滅的。這表示佛陀的法門不是天方夜譚,是可以修行而成就的,因為佛陀自己就是這樣走過來,這是作證轉。以上是法寶最初出現在人世間。
四聖諦清楚的說明,生命有痛苦的因緣及安樂的因緣。作為一個生死凡夫,我們也遇到很多的痛苦與快樂,但我們很難理解痛苦與快樂的因緣,其中的主要原因是阿賴耶識的問題。業力的召感性不會立即的表現出來,如今生造了很多戒定慧的功德,但卻發現愈修行障礙愈多,痛苦也愈多,這時自己對戒定慧的功能產生質疑,佛陀說戒定慧召感安樂果報,但為什麼自己修習戒定慧,結果障礙與痛苦卻愈嚴重。有些人放縱煩惱,造作很多殺盜淫妄的罪業,他還是很快樂。所以我們會對這種價值觀產生質疑。
這應該如何觀照呢?我們要知道阿賴耶識有儲存業力的功能,造業後,這個業力不會馬上得果報,它要有一段時間才能異熟。所以造戒定慧的善業,一定會因戒定慧而召感安樂果報,但不是現在馬上得到果報。現在雖造戒定慧的善業,但在阿賴耶識中,有很多前世造的殺盜淫妄的罪業,這清淨的戒定慧,會把過去的煩惱與罪業先逼出來,在重報輕受中,讓你在今生中有小病痛、小災難,如是消除你的三惡道果報。
所以對業力的召感性,我們要以現在、過去、未來三世來作觀察,不能只觀察當下,因為阿賴耶識有異熟的功能。
因此從四聖諦中,身為佛弟子要信仰一個真理:只要造作戒定慧的善業,一定召感安樂的果報;若起煩惱造罪業,一定召感痛苦的果報。身為佛弟子,對這真理要深信不疑,至於業力什麼時候會召感果報,這是不可預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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