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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使之有法可
依,有法可循。國家法制化主要是兩方面的問題:一是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
的關係和權力範圍問題;二是確立國家的軍事、政治、經濟以及文化教育的
基本方針。這兩方面問題的核心就是如何使憲法具體化。
澳大利亞憲法的基本特點是分權,這是仿效美國憲法。但國家的統一和
獨立又要求中央政府集中一些大權。聯邦政府為了解決這個矛盾而又不違背
憲法,因而把聯邦政府的職許可權於若干種,而將其他的權力仍留給州政府。
聯邦和各州都有制定法律的權力,立法權是並存的。其原則有二:(一)雙
方制定的法律都以憲法為準繩;(二)雙方制定的法律不能相互牴觸。聯邦
政府的職權是處理全國性事務,主要為:國防、外交、對外貿易、州際貿易
和商業、移民、郵電、海關與關稅、消費稅、銀行與貨幣、超越州界的勞資
糾紛的仲裁和稅收。劃歸各州政府的職權範圍,主要有:教育、司法、衛生、
勞動就業、運輸、鄉村移民、捐稅,等等。留給各州政府的權力是相當大的,
但有關內政外交的大權卻集中到聯邦之手了。
中央和地方在權力範圍上的矛盾的解決,是當時澳大利亞建國後頭等大
事,對穩定國內政局,順利開展對外活動有重大意義。在這點上,澳大利亞
優於美國。在美國,解決中央政府和各州政府在職權範圍上的矛盾,協調彼
此間的關係是在建國後近一百年,而澳大利亞卻一建國就解決了。
制定什麼樣的關稅政策,是巴頓政府面臨的重大問題之一。當時國內在
關稅問題上有兩大派,即關稅保護派和自由貿易派,從地域上說,以墨累河
為界,該河以東以新南威爾士為代表主張自由貿易,該河以西以維多利亞為
代表主張保護關稅。自由貿易派得到農牧場主、批發商、零售商、進出口商
的堅決支援。關稅保護派得到製造商及僱員、民族主義者以及天主教教士等
的支援。就全國言,擁護關稅保護派的人佔大多數。
關稅保護派認為只有採取關稅保護政策,才能使澳大利亞的民族工商業
得以發展,才能避免英、美、德、日、法等工業大國商品的競爭,成為經濟
上真正獨立國家。自由貿易派認為,透過自由貿易來吸引資金和先進的裝置
與技術,只有這樣才能開發澳大利亞資源,使國家富強起來。經過激烈的爭
辯,最後巴頓政府採取了折衷辦法,決定進口貿易徵收5—25% 的關稅。這樣
的關稅率,每年國家可收入800 萬英鎊左右。由於聯邦承擔了償還各州之公
債,自由貿易派只好在關稅問題上讓了步,因為如果實行自由貿易,償還公
債便無著落。
1908 年,迪金政府為更好地貫徹保護關稅政策,聯邦議會提出了新的關
稅法案,法案規定對440 種進口物品課以關稅。新關稅法案實施後,關稅收
入較前增多了一倍。新關稅法案還規定對英國貨施以關稅特惠權,凡貨物從
英國進口,一律只徵收5% 關稅。當時澳大利亞從英國進口幾達總進口的60% 。
由於實行關稅保護政策,澳大利亞工商業得益匪淺。據聯邦貿易委員會調查
報告指出,僅五年,澳大利亞工業總產值增長62% ,工廠數目增多21% ,男工
增長33% ,女工增長24% 。自此之後,自由貿易派再也不激烈地反對保護關稅
了。更重要的是澳大利亞自己掌握了海關,決定了自己的命運,國家經濟進
一步獨立了。
保護關稅政策確立後,海關收入便成了國家收入的重要來源。依照憲法
規定,全澳一切稅收權屬聯邦政府,但聯邦政府在十年內必須將其在各州徵
收的稅額的3/4 ,按年撥還給各州政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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