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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方案一直搞不下去,於是六院指示停止了V方案的試製。
1969年2月3日,601所決定抽出部分力量繼續進行殲9飛機的研製。1969年10月10日,航空工業領導小組決定繼續研製殲9,並決定先試製兩側進氣的正常佈局三角翼方案,即殲9 IV方案,並把試製工作安排在了112廠(沈飛),要求1971年底上天。
由於當時112廠正全力恢復進行殲8的研製工作,1969年10月30日,三機部和六院軍管會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把殲9試製任務定點在132廠(成都飛機公司)。
1970年5月4日,601所抽出300多人到成都空軍13航校(後組建成611所),從事殲9飛機的試製工作。
1970年6月9日,航空工業領導小組在北京專門開會審查殲9方案,對殲9的效能指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活動半徑900~1000千米,重量13噸,使用過載8g,升限25000米,飛行馬赫數2.5。即通常所說的“雙二五”方案。
1970年11月,六院在西安召開廠、所領導幹部會議。空軍領導對正在研製中的殲9又提出了新的要求:“雙25太小,雙28太高,應該是雙26,即最大使用馬赫數2.6,靜升限26千米”。
殲9原有佈局均不能滿足這一新要求,不得不再次對氣動佈局進行重新設計。
經過反覆的設計—選擇—評定—淘汰過程後,我國設計人員最終為殲9選擇了鴨式佈局,腹部或兩側進氣的方案,稱之為殲9VI方案。
這是一次大膽的嘗試,要知道,世界上第一種採用鴨式佈局的實用型戰鬥機——瑞典的Saab—37雷式戰鬥機,是在1971年才真正服役的。也就是說,在我國選定殲9VI方案的時候,世界上還沒有一種戰鬥機是採用了鴨式佈局的。
殲9VI方案充分體現了我國航空科研人員的創新精神。但同時,設計方案的一改再改也折射出了我國航空工業在早期探索過程中的盲目與燥動!
雖然解決了氣動佈局的問題,但是,在殲9VI方案運作一段時間後發現,“雙二六”標準確定的升限指標仍然太高,選用的渦扇6發動機效能無法達到要求,殲9飛機的研製工作因此再一次面臨擱淺的境地。
1975年1月10日,三機部以(75)三院字8號文《關於請求繼續研製殲9飛機的報告》上報國務院、中央軍委。檔案希望對殲9的指標作適當的下調,即最大馬赫數保持2.5~2.6,升限降為23000米,最大爬升率220米/秒,基本航程2000千米,作戰半徑大於600千米。
2月18日,在當時主持國務院工作的鄧小平同志的親自幹預下,國務院、中央軍委下達國發(1975)34號文,同意按調整後的指標繼續研製殲9飛機。
1975年12月23日,國家計委、國務院國防工辦以(75)工辦字395號文批准三機部上報的殲9飛機研製實施計劃。同意零批試製5架,1980年首架上天,1983年設計定型,並原則上同意到1983年撥給研製費4億元。
1976年初,611所在殲9VI方案的基礎上進一步調整了殲9總體氣動力佈局和設計引數,形成殲9VI—Ⅱ方案。
該方案的主要特點是:
1、氣動佈局:該機保持了殲9VI的鴨式佈局設計,主翼為60度三角翼,機翼面積50平方米,鴨翼為55度三角翼,固定安裝角3度面積2.58平方米。
2、進氣方式:採用兩側進氣,進氣道為二元可調節多波系混合壓縮式。
3、發動機:裝一臺渦扇6發動機,地面全加力靜推力12400千克。
4、雷達系統:該機裝一部205雷達,探測距離60~70千米,跟蹤距離45~52千米。
5、主要武器:4枚PL…4攔射導彈,該導彈按導引頭不同分為兩種型號——半主動雷達型PL…4A,最大射程18千米,被動紅外型PL…4B,最大有效射程8千米。
從這些最終設計指標來看,殲9已經具備了和F—14等早期第三代戰機正面抗衡的能力。某種意義上,殲9VI—Ⅱ可以稱之為我國自主開發的第一種達到了國際第三代噴氣式戰鬥機標準的國產戰機。
四、力有未逮
雖然殲9VI—Ⅱ方案的提出解決了長期困擾該機的氣動佈局問題,但從當時我國噴氣式戰機的實際開發能力來看,殲9的一系列方案,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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