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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卻知道正有另一批強大的敵人要摧毀我們這一事業呢,我如何因為內訌而與人以可乘之隙?所以我當時絕對沒有辭職之念,而我的內心煩悶卻過於翊雲多多。我當時只有且聽其自然回了家再說。
我沒去問當天如何解圍。可是當晚卻有人來報告:當時驚動了警察總監陳興亞,他命令拿人,那為首的齊念衡立刻逃走,於是問題因罷工鬧事被解決,照舊開放了,大家當然不說什麼了。我也就叫會計科照原意提送5000元還了江委員的債務。
第二天,李玄伯來看我,並且辭行,告訴我他要南行了,並且試探我們有無辭職之意,他知道了經過,也不再說什麼。這一次的教訓,我感覺到:(一)一樁事體的成敗,只要自己腳跟站穩,他人歪曲的打擊,是可以不顧的。(二)外在的敵人,如我們當時認為奉派的陳興亞之流,有時無意之間,倒反成了援助者。(三)可怕的是內裡的派別,表面上是自己人,而內心有詐,最不易應付。我們沒有私曲的心,究竟不易失敗,師直為壯,始終是顛撲不破的至理。
二十八、查辦與收院前後
以上的事,是發生在陰曆端午節左右,正是1927年6月中旬,也就是這時候,張作霖不客氣地在居仁堂就職海陸軍大元帥職,潘復做國務總理,沈瑞麟做內務總長。不多幾日,何南孫(煜)也交卸了市政督辦,由沈內長兼任,內務部許多朋友同政府中人,大都認為我是私通國民黨,有些是覺得我把持故宮事務似乎發生了權利上磨擦而深致不滿,我因為易寅村要出任農礦部,我也想南行了。但是接到寅村的來信,並且轉達李石曾的意思都拿故宮的事來要求我留下繼續支援。
8月13日,沈內長在部向我說:“政府要接收太廟及堂子使他屬於內務部,這一面固然清室內務府一班人的死灰復燃;一面內務部裡面有一個禮俗司,因為太廟是清室的祖廟,堂子也是清室一種祀典,依照組織習慣是應該歸入典禮部分屬於禮俗司職掌的。自從故宮的事在龔總長時代一切歸我,而太廟、堂子又都屬於故宮博物院,他們積不能平,現在這位禮俗司司長叫李升培(號子栽),他是吳興人與沈內長既同鄉而又親戚,他是熱心做官,一些權利不肯放鬆。自然要收復這兩個“失地”,甚至他認為故宮也應歸入他的掌握,所以這個問題發生的來源,我們可以思之過半了。”
於是,我將此事走告了汪伯老同莊思老,兩老的意思:“我們以保守本院為原則,院外附屬的太廟、堂子,如果政府一定要收,似乎可以聽之,取壯士斷腕之旨,以免延及本身。”那時江叔老在天津,我就寫一封信去商量江會長請他定奪如何辦。
16日,國務會議,突然議決了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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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清太廟、堂子兩處,應歸內務部壇廟管理處保管(壇廟管理處系屬於禮俗司的)。
二 前清軍機處檔案,存大高殿者應歸國務院保管。
第二部分:成立故宮博物院索薪受窘(3)
我們的意思,乃決意放棄太廟、堂子,而爭大高殿的檔案。
18日江叔老從天津回來了,我在下午3點鐘到他住所小方家衚衕3號去看他,袁守和也在,商量抵制大高殿檔案遷移的辦法,無非一面馳書國務院抵抗,一面請人去疏通,沒有什麼更好的主意。忽忽過了5天沒有結果。?
忽然23日的閣議,又透過了查辦故宮博物院一案,原因是故宮情況複雜,尤其是北大系的同仁行事可疑。派內長沈瑞麟、農長劉尚清徹查,並擬具辦法,聽候核奪。我們大譁了,為什麼要“查辦”,當然大家認為“查辦”不是一個好聽的名詞,查辦當然不是善意,又要我出頭了。
於是24日的下午,我在市政公所同沈總長長談,極力聲說故宮是一種民眾文化事業,萬不可隨政府為轉移,陳述了一些經過。沈總長是一個老好人,他的表示似乎倒是無可無不可。
因為彭志雲是奉天人,所以劉農長方面是請他去說明。
25日下午,我又去訪袁守和,同他商量著寫一封信給顏駿人先生,請他再關照沈內長。
當日晚間,守和卻又來告訴我他接到葉譽虎先生的天津來電說:“也已經有信給沈了。”
接著就得到國務院的覆函,卻非常不客氣,乃是變本加厲,非但大高殿檔案照舊要移,並須連同書籍搬走。?
我現在將與國務院來往的三封公函分錄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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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務院公函(第一百四十二號)
逕啟者:本月十六日國務會議,議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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