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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丹、巴爾的摩、柏林、科隆、君士坦丁堡、佛羅倫薩、漢堡、米蘭、奧代薩、羅馬和的裡雅斯特。德國銀行業中兩個著名的名字在早期經常被錯誤地認為是羅斯柴爾德家族的代理人:瓦爾堡和布雷克勞德。實際上,它們只是夥伴銀行中的兩家銀行而已。1848年前,它們在銀行網路中扮演的角色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但是,這兩家銀行引起了人們的興趣,是因為它們證明了小銀行(尤其是德國的銀行)透過與羅斯柴爾德建立某種聯絡為整個網路增加的價值,儘管它們與羅斯柴爾德家族的聯絡只有那麼一點點。
羅斯柴爾德家族第二部 金融統治者 第二章 世界的銀行家(18)
瓦爾堡家族早在1814年就開始遊說代理羅斯柴爾德在漢堡的生意,但一直到19世紀30年代,定期業務關係才真正建立;之後,這一偏好轉給了卡爾·海涅(詩人海因裡希·海涅的叔叔),一直到19世紀60年代。差不多以同樣的方式,薩穆埃爾·布雷克勞德試圖排擠掉門德爾松銀行成為羅斯柴爾德家族在柏林的首選銀行家;再一次,儘管極盡諂媚,一直到19世紀60年代,他的兒子格爾松才獲得了一定的特殊身份,而且主要還是因為他與俾斯麥走得很近,以及他所提供的高質量的政治訊息。即便到了這個時候,他仍受到蔑視:“布雷克勞德?”有人曾聽到詹姆斯對赫伯特·俾斯麥大聲說道,“什麼布雷克勞德?布雷克勞德得到的都是我給他的,而且只佔(全部利潤)的1%。”許多其他銀行在羅斯柴爾德注意的運作中扮演著相同的角色,他們參與了大額債券發行,對大量金銀塊的輸送提供了援手,有時還參與匯率套利交易:科隆的奧本海姆銀行、倫敦的施羅德銀行以及法國的波爾多銀行,當然還有更多,我們只列3個出來。它們在這個階段,都還是很小的玩家。
形成對比的是,羅斯柴爾德家族在那些大銀行身上花費了大量時間,他們主要視這些銀行為競爭對手,但是在進行一些非常大的業務時,他們也會尋求合作,這些大銀行有:倫敦的巴林兄弟,托馬斯·威爾遜和戈爾德施密特;巴黎的拉菲特,奧廷格和馬萊;維也納的蓋米勒、希瑙和埃斯克爾,以及法蘭克福的貝特曼和貢塔德。1814年之後的10年裡,這些大銀行之間爆發了你死我活的競爭,但羅斯柴爾德不希望這些競爭者出現不良的狀況,他們越來越將這些對手看做自己生存的補充成分,當然,前提是自己的行業領袖地位不可撼動。19世紀30年代和40年代,在所有主要的金融中心,我們都能看到辛迪加組織以及銀行間鬆散聯合情形的出現。同時,透過擴充套件自己的規模,羅斯柴爾德家族認為自己承擔著一定程度的職責來維護銀行系統的總體穩定。這也解釋了他們不希望競爭對手倒臺的原因。在19世紀20年代,他們以一種近乎麻木的無情眼神看著帕裡什破產。截然不同的是,在隨後的數十年裡,他們為了維持金融穩定,偶爾願意拯救競爭對手,比如1831年以及1838年幫助拉斐特的舉動。薩洛蒙在1841年幫助蓋米勒的建議也說明:
我們作壁上觀,看著一個65歲的人破產,他的銀行存在了那麼長的時間,也是這裡第一流的銀行——不能提供幫助是不可能的如果施泰納和蓋米勒確實停止支付款項,這將呈現何等的景象,這將給海外、法蘭克福和其他德國市場帶來什麼樣的衝擊,因為數百萬——多達三四百萬古爾登的承兌款和匯票將從這兩家銀行流失。
在這件事上,薩洛蒙提供幫助的建議最終被他的兄弟和侄子們否決。但是,他對於金融總體穩定的觀點也影響了列昂內爾對英國貨幣政策爭執的態度。1839年,他向叔叔報告說,“將制定為法令的舉措應該考慮合股銀行的利益”(羅斯柴爾德新一代從19世紀20年代起將合股銀行發揚光大)以及它們“可能對我們內部資金的影響”。他解釋說:“問題是如何讓這些先生們在有足夠的油水撈的同時讓他們以及整個國家接受約束,避免流通出現阻滯。”
羅斯柴爾德家族第二部 金融統治者 第二章 世界的銀行家(19)
綜上所述,羅斯柴爾德家族思考問題的方式從本質上來說越來越像中央銀行的銀行家們。這其實一點也不奇怪。在19世紀上半葉,英國和法國的央行仍舊是私營機構的一部分,儘管逐漸承擔了法令監管的公共職責。從它們的資源方面來講,它們也是唯一能與羅斯柴爾德家族抗衡的銀行,儘管它們是國家性的,而羅斯柴爾德銀行則是跨國性質的,而且羅斯柴爾德家族對各央行對於通貨發行的壟斷權毫無興趣。因此,羅斯柴爾德家族與歐洲各央行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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