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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的幸或不幸。因此,每一個人的權利所服從的共同利益乃是一種每一個人都能分享的利益。這種分享在於充分發揮他感知和熱愛的能力,充分發揮他的精神力量和肉體力量,而在充分發揮這些能力和力量的過程中,他就在社會生活中盡了他的本分,或者用格林的話說,在公共利益中找到了自己的利益。
必須承認,這句話當中包含著某種假定,可被看作有機的社會觀點的先決條件。它意味著個性的這種實現或充分發展不只是一個人而是一個社會的全體成員都能切實做到的。
必須有一根線,每個人都能沿著這根線和其他人一同和諧地發展。充分意義上的和諧不僅意味著沒有衝突,也意味著實際的支援。因此,每個人都必須具有不僅允許而且積極促進他人發展的可能。
老一輩的經濟學家們假定一種天然的和諧,認為每個人的利益如果被徹底理解,並且不受外界干涉的限制,就必然會引導他做對他人並對整個社會有利的事。我們認為這種假定是過分樂觀了。我們現在得到的概念並沒有作出這麼了不起的假定。我們的概念並不假定實際上存在著一種和諧,只要謹慎和冷靜地判斷,就可以使它有效地執行。
我們只假定可能有一種道德上的和諧,這種和諧透過紀律以及改善生活條件,也許能夠實現,社會理想就存在於這種實現之中。要系統地證明這個假定,就進入了重要的哲學原理領域。政治哲學就是在這一點上和道德哲學發生關係。這裡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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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第六章 自由主義的核心
消說一句:正像在思想界努力建立條理清楚的體系是存在於科學和哲學根基的理性衝動的特徵一樣,在感覺和行為界建立和諧的衝動——這種和諧必須包括所有那些能思想和感覺的人——也和實踐領域裡的理性衝動屬於同一種性質。向和諧邁進是理性的人持久不變的衝動,即使這個目標永遠也達不到。
這些原理似乎十分抽象,遠離實際生活,對於具體教導無甚價值。但是這種遠離是屬於接受基本原理而扔掉把這些原理同經驗連線起來的紐帶的性質。要找到這些紐帶,我們必須再一次撿起老的自由主義原則,並按照有機觀點或我們現在可稱之為的和諧觀點來看它們。首先,我們將看到老的平等觀念是有道理的。因為共同利益包括每一個人。它建立在個性上,要求讓社會每一成員有充分發展個性的機會。這不僅是法律面前權利平等的基礎,而且也是所謂機會均等的基礎。
它不意味著原始的權力平等,①也不一定意味著對所有人一律平等對待。我認為,它確實意味著,在一個良好的社會制度裡,在實際待遇、收入、社會地位、職位、報酬等方面無論存在著什麼樣的不平等,這種不平等的依據不是受到優待的個人的利益,而是共同利益。如果一方面存在著百萬富翁,另一方面存在著乞丐是公正的,這必然是因為這種懸殊差別是一種經濟制度的結果,這種經濟制度總體上為共同利益服務,百萬富翁的利益和乞丐的利益都包括在內;也就
①一種荒謬的錯誤想法,抱這種想法的主要是那些出於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反對平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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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自由主義的核心17
是說,當我們把一切有關方面的幸和不幸都認真考慮之後,再也找不到一個能更好地為一切人的利益服務的方法。這裡我既不是在攻擊任何經濟制度,也不是在為任何經濟制度辨護。
我僅僅指出,按照有機或和諧的社會觀點,要為財富分配中的嚴重不均辯護,就只能維持這個局面。的確,就平等而言,說也奇怪,似乎和諧原則能完全接受甚至擴大1789年所繫統闡述的各種“人權”中的一種:“社會差別只能建立在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之上”。
如果甲在金錢或權力或地位上比乙優越確實是公正的,這僅僅是因為當一切有關方面(其中包括乙)的利益都考慮到以後,這種格局與我們所能設計的其他任何格局相比,能獲得一筆純利。
如果我們從平等轉向自由,總的論據方法是已經指明瞭的,各種困難則必須留待下章詳細討論。
這裡只需重複一句:按照和諧原則,自由的根本重要性在於“利益”本身的性質,無論我們是考慮社會的利益還是考慮個人的利益。利益是一樣由於發展個性的各種基本因素而獲得的東西,這種發展是透過擴大觀念、激發想像力、發揮感情和激情、加強和擴大理性控制而進行的。由於在每個人身上發展這些因素使他不虛此生,因此正是這些因素的和諧的相互作用和反應,使得社會成為一個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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