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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你說的對,明天我去看看能不能脫手。”
“我的一千元呢?”
“你沒費多大的勁嘛。”
“我帶走了那個傢伙,對不對?如果只有你一個人,你不可能擺脫他吧?你不可能有機會。”
“也許吧,”我凝視著項鍊,“能不能等我換到錢再說?”
“不行,老兄,如果想要我等的話,那就多加一千塊。”
“好吧!”我嘆了口氣,同意說。我進臥室取錢,想叫他先滾開,“你在車上沒有留下任何指紋吧?”
“當然沒有!”他接過錢,仔細地數著。幹我們這行的人相互間是不可能信任的。
“我會再打電話給你。”他離開的時候,我說。
他走後,我鎖上門,坐下來打量我的戰利品。珠寶在燈光下閃閃發光。我一邊看它,一邊想起那個女人脖子上的瘀痕。那傷痕一定是有人企圖扼死她時留下的。
她是不是被人掐過脖子?被人強暴過?或者是被那個男伴欺侮過?那個男人是他的情人還是丈夫?我必須搞清楚。
她一定是沒有別的辦法遮蓋那個傷痕,所以才冒險用鑽石項鍊來遮掩,以便參加那個舞會。顯然,她不想被人看見這塊傷痕。這是不是意味著,陪伴她的男士不知道傷痕這件事?這傷痕是不是她的情人一時衝動下造成的?
我把項鍊扔到桌上。他媽的,我在瞎操心什麼,我是一個賊,不是偵探!
第二天上午,我買了一份《郵報》,看到一則頭條新聞:“社交界名流麥迪遜夫人晚宴歸途中遭搶劫”,旁邊有一張麥迪遜夫人的照片,她露出脖子上的瘀痕,說是我搶劫時留下的!我厭惡地扔掉報紙。瞎扯,門房就是證人,他一定知道這是謊言。
當然,她可以賄賂他,叫他撒謊,這是很容易的。現在,她可以公然出現在社交場合,因為那瘀傷找到了理由,那理由就是我!
我可不願意這樣背黑鍋!
我把那條新聞從頭到尾讀了一遍。陪伴她的那位男士是她的丈夫,一位著名的股票經紀人,但是這並沒有解開我心頭的疑惑。
我又把那條新聞讀了兩遍,久久地注視著照片上的臉和瘀痕。
然後,我決定再見見她。
“是麥迪遜太太嗎?”電話那頭的聲音似乎很猶豫。“是的,你是哪一位?”
“我在中午的報紙上讀到搶劫的新聞,太可怕了!”
“你是哪一位?”
“這無關緊要,我只是一個可能給你弄回項鍊的人。”
“如果你有什麼訊息的話,請打電話給警方,或者通知保險公司。”
“麥迪遜太太——。”
“你是誰?”她又問。
我聽見她倒抽了一口氣,同時知道她聽出我的聲音,“你就是搶我的那個人!”
“但不是那個想掐你的人。”
“你要什麼?”她的聲音就像陷入絕境的蛇一樣,發出冷冷的噓噓聲。
我要什麼?“和你見面,和你談項鍊的事,也許安排歸還的事。”
“要多少?”
“我的價格是很合理的,我們可以面談。”
“好吧,”她想了一會兒後說,“你可以來我這裡。”
“不,多謝了,我可不喜歡警察。”
“那麼在哪兒呢?我也不喜歡竊賊。”
“你知道布萊安公園的花展嗎?那裡有一個大帳蓬,展期一週。”我要選一個人多的地方。“我會去的,什麼時候?”她問。
“四點怎麼樣?”我不想給她太多的時間,免得她想報警。
“好吧。”
我結束通話電話,匆匆離開公用電話亭。我知道警察不會追蹤到這個電話,但還是謹慎一點為妙。
四點差十分時,我來到布萊安公園的大帳蓬裡,偵查一下附近是否有便衣警察。一切似乎很正常。四點整,我看到她在42街從一輛計程車上下來,急急忙忙地走進公園。
她獨身一人。
沒有橡皮鼻子和八字鬍,我想她不會馬上認出我的。我在人群中繞著她走了兩圈,確定—下是否有人在監視她,最後,我向她走去,她正在觀賞一盆蘭花。我想她不會馬上認出我的。
“我們以前沒有見過面嗎?”我平靜地問道。
她轉過身,微笑著說:“我想我們見過。不過,沒有了八字鬍,我一下子沒有認出來。”
“花展好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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