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2/4 頁)
有商人某甲,居貨漢口。性誠樸,而不善持籌,每為同夥者欺蔽,商知之,亦不較。
一日,獨立店門,有美人翩然而入,直上其樓。商疑為娼女,而同夥者之私之也,將召而詰之。美人從樓上語曰:“君勿疑,吾乃狐也,欲僦此樓,故來耳。幸日以白飯一器餉我,當有以報。”商諾之,不復言。即以飯往,寂無所見,信其果狐也,設飯而下。抵暮往取器,則磊磊者在碗中。視之,白金也,商驚喜。次日復設飯,復得金如前。日以為常。
同夥詢知其事,因先往取器,冀得金,至則碗中飯如故。乃笑謂商誑己,傾其飯而下。及商往,則金也。同夥恚曰:“金自樓出,公物也,當均分之。”商未應,而樓上語曰:“吾以金予某,賞其樸也。若輩盜賊其行,每私其囊橐以欺某,不罰幸矣,復望得賞耶?敢言析金者,嘗吾石!”語畢,有石擲地上,地為之裂。夥慚且懼,乃不敢言。
後夥眾謀欲殺商而分取其金,置毒酒中,邀商飲,商未識也。忽樓上叱夥曰:“跪!”夥不覺皆跪。又叱曰:“拜!”夥皆向商亟拜。商詫甚,急扶之起,則皆膝屈不可伸。樓上又叱曰:“好自陳其罪!”夥皆涕泣向商曰:“偶萌惡念,利君財,實欲圖君,設毒酒待君矣。”又聞樓上叱曰:“有毒酒,何不自飲”於是數人趨起取酒,將分飲之,商亟奪覆地,火光星爆。樓上大笑曰:“公誠長者,姑為公貸此數人死,令長跪三日謝罪。然此輩不可與居,公宜亟去,吾亦從此逝矣。”
於是見美人緣梯而下,含倩流睞,徐徐出戶而去。商追謝之,不復見矣。夥果跪三日而後能起。
狐居樓凡三年,商得金無算,遂返成都為富人,立狐仙祠焉。
非非子曰:快哉狐也,俠哉狐也,神哉孤也!商何以得此於狐哉忠厚之報也。嗚呼!中孚可及豚色,況狐之靈者乎。
毛生
前明熹廟時,天下多故,盜賊充斥,錦帆綠林之徒所在多有。
洪州數舉子入都,挾資頗重。道淮徐之間,一少年求附舟。
叩其所自,自雲施姓,蓋亦應春官試者,為獨行恐盜,故來。
語作吳音,窺其行李衣冠,似是烏衣子弟。既入舟,取笥中佳茗,煎以江水,遍欽同袍,俊語名談傾一座。眾皆悅之,以為良友,恐不得當也。
已而江岸夕陽,亂流明滅,孤舟泊蘆葦間。少年進曰:“江天暮景殊佳,某有短笛,願為諸君一奏。”遂摩管倚篷吹之,悠揚數弄,直使魚龍驚飛、蟾兔欲躍。眾皆擊節曰:“桓伊李牟今復生矣!”
語未畢,忽一豪客躍入舟中,持一鐵柄傘,奮擊少年墮水死,呵曰:“忤奴不丐食村落,來此奚為”眾視其人,形容怪偉,鬚髪林林如豎戟,皆駭極僕跌,結舌重呼曰:“賊賊……”客曰:“公等非赴試者耶”曰:“然。”“有重資耶?”曰:“有之。願獻賊,賊毋殺我。”客笑曰:“餘不殺賊,賊真且殺公。適吹笛號眾者是也。”眾皆起謝。客曰:“賊眾且悍,夜將報餘。畏者可暫去前三里村高翁店一宿,無患也。不畏者留,更看餘殺賦。”於是去者半,留者半。客戒留者先寢,聞呼即起視。自引酒狂飲,連飛數十斛不醉。飲罷,取鐵柄傘枕之,臥,鼾聲如雷霆。眾假寐俟之。
夜半,忽聞客呼曰:“賊至矣。”挾傘踞船頭,時月黑星繁,微辨人影。一賦持刀奔客曰:“若殺吾弟,我今取若頭。”客不答,即舉傘格之,賊應手而僕。刀槊環進,客從容揮傘,呼呼作風聲,與蘆葦琴瑟相應。賊左右撲刺落水,餘賊奔逃。客已奪得賊弓矢,連發射之,盡告斃。觀者股慄,汗流浹衣裾。
客忽挾傘入艙坐,神氣灑然。眾酗酒勞客。復飛敷十觥,掀髯謂眾曰:“公等窮年佔畢,足跡不出三里外。寧知世路之巉巘哉!”眾唯唯。又曰:“國家求才待用,自惟有其具則進。苟平平,寧坐床頭弄稚子,無以父母之身輕飫虎狼之口也!今弟行無畏。”眾羅拜曰:“曏者不敢啟問,今將軍活我恩厚矣,願聞姓名,以圖報效。”客悉扶之起,舉傘扣舷曰:“餘亦非將軍,亦無姓名,亦不望報。吾去矣!”一躍而逝。
既而春闈,一舉子逢客於號舍,心訝此君能挽兩石弓,復能識丁字,真異人也!趨前問無恙,客睨視若不相識,亦不答,即入號熟寢。窺其舍,鐵硯斑管各一,別無長物,初不敢呼問。客直睡一晝夜,不少寤。次日午響,舉子文己畢,將繕寫,心德客,慮其沈睡將不克終卷,欲以己餘勇賈之。遂呼客,客大(圭心)曰:“豎子敗吾事,斷送會元矣!”舉子踧踖,不知所對。既而客嘆曰:“毛生毛生,豈非命也?夫千金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