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1/4 頁)
自由的計劃。這種自由的計劃,照現代經濟計劃主義者看來,簡直不成其為計劃——的確,這種計劃不能滿足某些人的慾望,他們認為我們應該為了達到某種特殊理想而計劃。現代這些計劃主義者所要求的,乃依一個單獨的計劃將社會一切經濟活動置於一中央機構管制之下,並且規定社會的資源必須在一確定方法之下“有意識地”為一特殊目標而使用。(這是“計劃主義” 的核心,也是災禍之一源——海光)
這樣看來,現代經濟計劃主義者及反對經濟計劃者之間的論爭,並非關於我們是否應該在各種不同可能的社會組織之間作一聰明的抉擇之論爭;也不是關於在計劃公共事務時我們是否應該使用有遠見的和有系統的思想之論爭;而是關於在我們從事經濟活動時,什麼才是最好的方法之論爭。大家所爭論的問題,尤其是著重這一點:為了經濟活動得以順利展開,握有制壓權力的人在一般情形之下是否最好限制自己權力之行使,以便產生種種有利的條件,使大家在這種種條件之下高度發揮各人的知識和創導能力。(請讀者注意:這是自由主義與某種社會主義論爭焦點之一,也是民主與極權的試金石之一。英美型式者認為壓制愈少愈好,蘇俄型式者認為愈多愈妙。——譯者)果能如此,我們的計劃便可得到高度的成功。除此點以外,在經濟計劃主義者和反計劃主義者之間的論爭,或者還有這類問題:我們如欲將資源加以合理的運用,是否需要中央管制,並且是否需要依照某些有意製造出來的藍圖來規定我們的一切經濟活動。我們知道,一切派系的社會主義者將“計劃”一詞專用來表示,剛才所說的無所不管的這一種型式的計劃,而且現在大家一提起“計劃”,其所指的,也就是這一種型式的計劃。有些人以為這種型式的計劃是管理我們事務之唯一合理的方案。照我們看來,並非如此。實在,關於計劃問題,在計劃主義者和自由主義者之間,不能調協之點還多著哩!
但是,我們不要把對反集體主義的計劃與一種獨斷的放任態度混為一談。這也就是說, 我們不要以為對反集體主義的計劃經濟,即是主張經濟上的獨斷放任態度。(譯者按:共產主義的經濟宣傳家正是這樣誣衊自由經濟的。而近數十年來,由於受共產主義所製造的思想空氣之影響,中國許多接近經濟學的人對於自由經濟不自覺地也作這類批評。結果,壞的影響頗大。可是,如果自由主義者不自動地將這一點檢點清楚,也正好授人以隙。)這一點甚關重要。吾人需知,自由主義的論證只是用來支援那主張將競爭力量用於安頓人類經濟活動之說,而不是用來替獨斷的放任說辯護。自由主義的論證是依據於一項信念之上的,即是,當有效的自由競爭可能發揮出來的時候,自由競爭較之任何其它方法,更能誘發個人的創導能力。為了使自由競爭得以順利展開,我們必須有一個細心釐訂的法治機構。自由主義者從不反對法治。他們不僅不反對法治,而且甚至於著重法治。不過,我們知道,無論是現存的法治機構,或是過去的法治機構,就便於自由競爭這方面而言,都有嚴重的缺陷。當然,在我們無法創造一些使自由競爭有效展開所必須的條件時,我們也不反對乞援於別的方法來導引社會的經濟活動。假若經濟的自由主義者主張用卑劣的方法來調整個體的經濟活動,並且主張以卑劣的方法代替正當的競爭行為,那麼經濟的自由主義是應受到反對批評的。自由主義者之視競爭為一優越行為,不僅因為自由競爭在大多數情形之下為一已知的最有效的經濟活動方式,而且更因其為唯一有效的方式。在此唯一有效的方式之下, 我們的經濟活動不受外力壓制,也不受官方權威之隨意的干涉;而是彼此自動地調整各自的經濟行為。有人說,自由競爭可以免除“有意的社會控制”而且給予個人一個機會來決定某項特殊行業之前途是否足以彌補可能招致的損失與風險。這是有利於自由競爭的主要論證之 一。
如果我們將自由競爭作為社會組織的原則,而且善為利導的話,那麼可以預防政府有所藉口,對於大家的經濟生活作某種型式之壓制性的干涉。我們雖然主張自由競爭,但並非不許採取自由競爭以外的其它方法來幫助我們從事自由競爭。這些其它的方法,有時確能給我們很大的幫助。我們從事競爭時,在某些情況之下,甚至也需要借重某種政府措施。不過,照我們看來,反面的消極性的措施多半是不可用的。為什麼不可常用,我們有很好的理由來說明。這一類的理由,也是我們特別注重的。最重要的理由,我們認為在市場作買賣的各方面必須可以任何價錢從事買賣。在買賣時,他們可以找人合夥,而且任何人可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