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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素素原本以為談判很簡單,可是令她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這場談判整整進行了五天,雙方在各個細節上都達成了一致,取得了令雙方都滿意結果。
根據雙方達成的協議,華威集團入股江南造船廠後,將擁有江南造船廠的五成股份,雖然華威集團和船舶工業總公司擁有的股份比例相同,但是船舶工業總公司的實際股份數卻比華威集團的實際股份數多出一股。
雖然這一股在雙方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中忽略不記,並不影響雙方的控股比例,但是它卻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那就是江南造船廠還是船舶工業總公司的企業,並不屬於河東省。
換一句話來說,趙東昇並沒有將江南造船廠併入華威集團的念頭,因為他知道華威集團集團雖然發展迅猛,但是還遠沒有到了吞了一個正廳級企業的地步,貪心不足的話可是要被“撐”到的,同時這也是為了照顧船舶工業總公司的面子,畢竟雙方要合作的話,需要一個良好的合作基礎。
其實,在趙東昇心裡,華威集團與國企合作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就是像東南電器廠那樣的代工模式,另外一種就是兼併。
說實話,趙東昇最不喜歡的就是這種控股模式,由於控股雙方都是國企甚至是央企的背景,背後都有相應的地方zhèng fǔ或者部委單位,所以一旦因為利益發生內鬥的話,那麼將非常麻煩:
別看其中一方佔有控股的優勢,但如果另外一方想要找茬的話,完全可以用手中的職權設定很多的障礙。
趙東昇從來也不相信世兩個利益團體之間會有永恆的友誼,在他看來在這個經濟社會中,永恆的只有利益。
所以說,控股雙方如何能和平相處的話固然好,可是一旦雙方發生摩擦的話,那麼必將制約企業的發展,他可不想為了這種事情而浪費jīng力。
因此趙東昇未雨綢繆,為了華威集團將來的發展,必須將這個潛在的不利苗頭給扼殺了。
既然趙東昇讓江南造船廠留在了船舶工業總公司,那麼他當然不可能一直為船舶工業總公司“打工”了,有著自己的利益訴求。
因此,當雙方的談判接近尾聲的時候,趙東昇提出了一個建議,那就是先由華威集團掌舵江南造船廠五年,來熟悉造船業的運作模式,培養華威集團自己的工人和技術骨幹。
五年後,華威集團從江南造船廠中退股,組建屬於自己的船廠,船舶工業總公司用江南造船廠的市價來購買華威集團手裡的五成股份,這樣一來江南造船廠就原原本本地回到了船舶工業總公司的手裡。
當然了,在這五年裡江南造船廠所有的收益將由雙方平分,而華威集團關於籌建自己船廠的一切花銷都由自己支付。
關於那37名專家,五年後當華威集團抽身的時候,將由雙方抓鬮決定歸屬,由於專家的人數是奇數,所以抓鬮的時候準備四十個小紙團,其中一個小紙團裡面沒有寫名字,是空白的,誰能擁有19名專家完全靠雙方的運氣。
還有的就是江南造船廠在海都市擁有的幾塊地皮,按照趙東昇的建議,當華威集團入股江南造船廠的時候,華威集團和船舶工業總公司將平分那幾塊地皮,雙方可以在各自得到的地皮中進行規劃,以實現其經濟價值。
透過這個建議,華威集團獲得了三塊地皮,而船舶工業總公司獲得了兩塊地皮,至於其中的差價,華威集團如數給了船舶工業總公司。
現在看起來,趙東昇對那五塊地皮的處置方法是非常公平的,不過五年後,當海都市的地皮價格被熱錢吵起來後,船舶工業總公司在無形中吃了一個暗虧。
船舶工業總公司當然想完整地拿回江南造船廠,因此總公司的領導自然就答應了趙東昇上面的三個要求。
當然了,趙東昇的這三個要求不能寫進雙方簽署的公開協議裡。
經過請示雙方的領導後,趙東昇與陶成為此簽署了一份秘密補充協議,將這件事情給確定了下來。
後來,人們形象地將這份秘密補充協議稱為“借雞下蛋”,趙東昇利用江南造船廠的資源成功地進軍了造船業。
第二百三十四章 知人善任
十月中旬,黃州市市zhèng fǔ和江南造船廠在海都市的華威大酒店的大會議市裡舉行了聯合新聞釋出會,正式向外界宣佈華威集團入股江南造船廠,並向在座的媒體記者介紹了相關的細節問題。
江南造船廠方面出席新聞釋出會的是楊毅,而黃州市方面則是的常務副市長薛立志,至於雙方談判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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