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1/4 頁)
“不懂了吧。”菲爾德斯斜睨了他們一眼,搖了搖手裡的銅盤,說道:“這是航海用的羅盤,能指引方向的。”
“哦。”
“你要去哪兒?”
“那兒!”
胖子順著他手指的方向看去,訝然道:“你還要去找那個女人啊,小菲……”
菲爾德斯擺了擺手,表情認真的站了起來,看著高聳入雲的雪山,輕聲道:“阿肯,這可能是這一輩子我最願意做的事情了。”
胖子誒了一聲,知道自己擰不過他執拗的性子,起身從袋子裡掏出快燻肉塞進他手裡,又脫下自己的破爛的外套搭在他身上,握著他的肩膀,低聲道:“快去快回,別讓我們都餓死了再回來。”
菲爾德斯看著他,鼻子微酸,扯了扯嘴角,拍拍胖子的肩膀,扭頭飛奔而去。
雪山在東部冰並不罕見,除卻刀削斧砍般標緻的冰山,最多的就是白雪皚皚的雪山。菲爾德斯朝著城外海拔最高的那座雪山拼命跑去,以他的身高來衡量,這座雪山的高度無疑是一千個他也疊不出來的。
俗話說望山跑死馬,瞧著近在眼前的雪山幾乎快讓菲爾德斯跑斷了兩條小腿。越往山腳去溫度就越低,奔跑中鼻涕常常伴隨著眼淚飛飆,但他通常只是停下腳彎腰喘幾口氣,就又撒丫子狂奔起來,好像屁股後面跟著獠牙畢露的狼群。
沒人知道他為什麼要找那個女人,為什麼這樣急切。
歷時兩日,跑壞了腳下那雙破舊的皮靴,吃光了懷裡那點少的可憐的烤肉,厚著臉皮蹭到了幾輛過路馬車,也捱了記不清多少個白眼,終於來到雪山腳下,菲爾德斯仰著髒兮兮的臉蛋,眼神堅定地看著山巔,看著那藏在雲霧繚繞裡的世界,一如他此行的希望,變幻莫測。
菲爾德斯彎腰脫下已經徹底變成破爛的皮靴,再穿在腳下就是拖累了。他撕下衣襬上的布條將皮靴串起來掛在腰上,擦了把鼻涕,咬牙朝山巔爬去。
“如果可以,我也曾想過要做這個世界的王。”
默唸著曾在車轅上看到的那句被當做自己人生格言的話,忍受著寒風冷冽中雪屑像刀子般劃過臉蛋的劇痛,像執拗的小狼歪歪斜斜的慢慢爬高。對冰原來說,沃倫並不相信眼淚,這裡種族混雜,有限的生存條件並不容許任何貧苦分走多餘一丁點資源,用沃倫人自己的話說,就是這兒的人的心早就像冰山般被凍了起來,就算再悲慘滾燙的眼淚也別想融化它。所以,孤兒們並不奢求能得到什麼慷慨的設施,只能像下水道的老鼠般機警的活著。
還未到半山腰,菲爾德斯的腳已經徹底失去知覺,顫抖著摸了摸烏青的臉蛋,自嘲的扯了扯嘴角,現在就是讓侏儒吊起來打也不會有半分痛覺了,渾身上下除了懷裡的銅盤還稍帶暖意,就連褲襠裡的小鳥都凍得縮了起來。嚥了口刺痛的喉嚨,視線開始有些模糊起來,他知道這絕不是因為捱餓,因為曾經他餓過三天也沒有這種感覺。
“如果可以,我是真他嗎的想做這個世界的王啊。”
撥出一口白氣,菲爾德斯眯著眼看了看遠不到頭的山巔,在地上抓了把雪放進嘴裡,隨之而來的是渾身由裡向外的哆嗦,繼續咬牙向雲霧繚繞的地方爬去。
如果說山下是春風和煦,那麼山巔就絕對稱得上風捲雲海了。山巔上覆蓋著常年不化的積雪,在這兒說話一定得扯開喉嚨大喊,才能蓋過呼嘯而過的風聲,轉過陡峭的拐角有一處隱蔽的山洞,從洞中不時傳出低沉的呼嚕聲。那是就算是冰原體格最大的獸人也發不出來的聲音,呼嚕聲震得洞口的積雪簌簌落下。而就在洞口,站著一個身披皮裘披風的曼妙身影,平靜看著翻騰的雲海,黛眉微蹙,站了一刻鐘,終於低嘆著朝風雪中邁出了腳步。
就在菲爾德斯僵硬的指頭再也扣不住雪塊,視線終於模糊著失去焦點的時候,一隻纖纖素手提著他的脖領,飛快掠上了山峰。
“哎呀!”甦醒過來的菲爾德斯嗖的驚跳了起來,四處看了看,直到瞧見了洞口佇立著的女人,才讓撲通直跳的小心臟漸漸把拍子慢了下去。
“醒了?”女人站在洞口,並不回頭,只是淡然問到。
“嘿嘿,是您救了我吧?”菲爾德斯難為情的摸了摸腦袋,有些遺憾自己沒有真正爬上這座雪峰。
“對了,瑞思小姐,這是您要的東西。”菲爾德斯一拍腦袋,從懷裡掏出銅盤獻殷勤的跑到女人身邊,發紅的手上捧著黃橙橙的羅盤。
女人取下披風上的帽子,露出讓人驚豔的面孔,赫然就是在腓特烈教堂和教皇喝下午茶的權杖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