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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在西周初年,除周王國外,其他邦國都是城市國家。到春秋時期,許多小國也還是。但像晉、齊、楚這樣的大國,則都是領土國家。他們的疆域,也不是周天子當年之所封,當然這是後話。
封邦之後,是建國。
建國倒不是建立國都,而是指定國君。國君都是世襲的,始封之君則多半是周王的兄弟(如武王之弟為衛君)和子侄(如周公之子為魯君),然後是姻親(如齊國的姜太公)和功臣(如燕國的召公姡В��約巴�斯�⒄槳芄�透接構�氖琢歟ㄈ緋�⑺巍⒊隆㈣劍��
邦國的國君分為公侯伯子男。但這種爵位制度恐怕是後來才建立的,而且統稱皆為侯(蠻夷之君叫子),所以叫諸侯(諸多的侯)。他們的邦國,則叫侯國。
王國與侯國,是君臣關係。但這種君臣關係,是名義上的。周天子只要諸侯承認自己是“天下共主”,並象徵性地承擔一定的義務(比如楚國的義務是進貢過濾用的茅草),對侯國的事務基本不聞不問。各國諸侯都是“獨立法人”,他們的邦國也“自負盈虧”。
顯然,這其實是國家聯盟,或邦聯。但,邦聯各成員國是平等的,邦國各成員國則不平等。周君和周國至高無上,只有他們能稱天子,能叫王國。
這就是周制,也叫“邦國制度”。
邦國制度的核心,是“封邦建國”,簡稱“封建”。
這是一個動詞。王國與帝國,或邦國制度與帝國制度的區別,就在於是否要有這樣一個動作。
王綰他們認為要。
一號檔案的問題解決後,王綰等人就向皇帝上書,請求封邦建國,立諸皇子為王。秦始皇將此提案交由群臣討論,上上下下竟是一片贊同。
贊同也不奇怪。正如王綰他們所說,天下初定,人心不服。六國的殘餘勢力人還在,心不死,中央政府又“天高皇帝遠”,誰能保證不會動亂?靠得住的辦法,是仿效西周封建親戚,為新政權鎮住地頭蛇,築起防火牆。
這是有道理的。故此議一出,“群臣皆以為便”。
不過這樣一來,秦就到了十字街頭。因為一旦採納王綰等人的建議,就意味著回到西周,回到邦國制度。然而從商鞅變法開始,秦的所有努力,都是在改革甚至反叛那個制度。唯其如此,他們才能在激烈競爭中脫穎而出。如果重演西周故事,豈非“一夜回到舊社會”?
那麼,是延續周人建立的舊制度,還是堅持自己的新制度,甚至建立一個更新的制度?這對於剛剛稱帝的秦始皇來說,真可謂“生死抉擇”。
好在有人反對。
反對的人叫李斯。反對的理由及其得失,則成為後世爭論不休的大問題,我們將在後面討論。重要的是,李斯的反對成功,因為秦始皇投了他贊成票。
這是關鍵的一票。
從此,封建的命被革掉了。以後的歷代王朝,雖然也封王封侯,卻是“封而不建”,王侯變成了榮譽稱號。新的王侯們對自己的封邑和封國沒有治權,更沒有主權,甚至連產權都沒有。中國社會,再也回不到封建時代。
回不到封建社會和封建時代,究竟是好是壞,是福是禍,也許要到本中華史的第三十六卷才能回答。現在的問題是,不要封建,要什麼?
郡縣。
在否決了王綰等人封建諸侯的建議後,始皇分天下為三十六郡,郡下設縣。郡的長官為郡守,縣的長官為縣令,都有副職和屬員。這,就是郡縣制。
郡縣和封建,又有什麼不同?
秦的郡縣制和周的封建制有一個共同特點:都是三級。周,是天下、國、家;秦,是天下、郡、縣。實際上秦的郡和縣,就是由周的國和家演變而來的,甚至是滅國為郡,滅家為縣。然而郡縣與國家,卻有天壤之別。
周的國和家,是封建的結果。天子封建諸侯,是為國;諸侯封建大夫,是為家。家是大夫的,國是諸侯的。諸侯和大夫,是國和家的主人。他們不但有產權,而且有治權,因此是君主——諸侯是國君,大夫是家君。
郡守和縣令,則不是主,而是僕。春秋戰國,他們是國君之僕;秦漢以後,他們是皇帝之僕。郡和縣,都不是他們家的,而是國君或皇帝的。他們之於郡縣,當然沒有產權,甚至沒有治權,只有代理權。換句話說,他們是由國君或皇帝任命和派遣,代表元首管理郡縣的。
因此,郡守和縣令沒有爵位,只有職位。他們的職位也不像諸侯和大夫的爵位那樣可以世襲,反倒可以罷免和調動。也就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