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2/4 頁)
面,一個男人戴著髒兮兮的圍裙,滿頭大汗地站在櫃檯後面,招呼我點單。我點了一份黃瓜酸奶沙拉三明治和兩份可樂。
本·辛克萊居然有自己的電子郵箱賬號,還給別人發郵件!應該是在圖書館裡發。真有趣,我還真不知道圖書館可以做這事。我甚至不知道,沒有相應的軟體,怎麼才能發出去。我付了錢,把東西拿到外面。哺哺卻不見了。
* * *
1 家族尋根網,該網站成立於1990年,總部位於肯塔基州的路易斯維爾。
2 哺哺:英文booboo,這少年真名克拉倫斯·拉姆齊,他自稱哺哺;原意指小兒碰傷時的啼哭或輕傷;用於成人,指愚蠢的過錯,多半語調輕鬆,表示無心而不礙事的小錯。
第4章
我扔了可樂,狼吞虎嚥地吃下了三明治,同時不斷地瞥向後視鏡,希望再次看到哺哺,但過了二十分鐘都沒見到,便決定返回倫特街。此時已將近四點半,我得趕回家了!看來本·辛克萊的遺物還是得露絲·弗萊希曼來處理。
我按了門鈴,卻沒任何反應,從前面的窗子往裡看,等待著兩隻耷拉的耳朵及一隻溼溼的黑色鼻子從門簾後鑽出來,可什麼動靜都沒有。也許她出去遛狗了吧。我摸出筆來,找到一張加油站的收據,草草寫成一張便條;然後蹲下,把字條從下面的門縫裡塞進去——突然,我注意到了什麼。
門框底部,有一根擋風雨的銅條,本來是被紗門遮住的;我看到銅條後面是空著的——原來,門微微開著!我站直了身子,伸手去握門把手,輕轉一下,門開了!
我糾結著是否應該進屋。我與弗萊希曼太太只有一面之緣,並沒有熟到可以隨意進入她家的程度,但我又不想僅僅為了退還兩個紙箱再跑一趟。
“弗萊希曼太太!”我大聲喊道。“我是艾利·福爾曼。你在嗎?”這時我記起了那條狗兒。“布魯諾!我在這兒,布魯諾!快來呀,好孩子!”我打了幾聲口哨。還是沒動靜。
我跨過門檻。屋裡毫無動靜,令人壓抑,靜得可怕!似乎什麼東西被擾亂了,還沒恢復平靜,就連灰塵也不敢動一下。直覺告訴我即刻離開,帶著紙箱子回家。不過好像有什麼別的東西也觸動著我——或許是好奇心,或許是一開始讓我接下紙箱子的責任感。我朝著本·辛克萊的房間,慢慢地走上了樓梯。
地板上躺著一人,四肢攤開——正是露絲·弗萊希曼!
警方趕到時,我坐在門前的臺階上大口大口地呼吸著新鮮空氣。其中一個警察很年輕,身穿皮夾克和嶄新的警服襯衣,細細的小鬍子像是粘上去的。他的搭檔則年紀較大,滿臉皺紋,顯出一副什麼都知道的神態。問了我幾句以後,他們就進了屋子。
他倆幾分鐘後就出來了。年輕的警察拿出手機,開始撥號。
老警察一把抓過手機。“別浪費了。”他的拇指猛地指向屋裡。“用她的;反正她用不著了。”
年輕警察把手機滑進衣袋,進屋去了。
“弗萊希曼她——?”我開口問,但聲音顫抖。老警察點了點頭,他的警徽上寫著“馬奧尼”。我抓緊階梯欄杆。“可我一小時以前還和她在一起,那時她都還好好的。究竟發生了什麼?”
馬奧尼臉上閃出一絲警覺。“你之前就在這兒?”
“三點鐘離開的。”
“鮑爾斯,快出來。”年輕人出來了。“為什麼先前沒說這個情況?”
我一句話才說到一半,老警察就舉手把我打斷。
“記下來,鮑爾斯。必須做記錄。”
鮑爾斯下巴一低,拉出一個記錄本。
於是我就說了,我是如何應弗萊希曼太太的請求來到羅傑斯公園的,又是如何檢視本·辛克萊的遺物的,她又是如何說服我帶走箱子,以及我回來是如何發現她在地板上的。我說話時,鮑爾斯運筆如飛,迅疾異常。
馬奧尼打斷了我。“你說她給你寫了一封信?”
“對。”我就說了《歡慶芝加哥》的情況。
“這個節目是你製作的?”他上下打量著我。我緊張了起來。“我看過。我就是在城東長大的。”他臉色頓時轉晴,笑了起來。“你說的完全正確。”我一下子放鬆了。
法醫的車來了,馬奧尼停止了對我的詢問。他們進屋時,我聽見他們說:“沒有刀傷,也沒有擦傷或其他外傷”……“可能是一到兩個小時”……“現場似乎也沒有動過。”看見他指著我,我就站了起來——頓覺天旋地轉,只好再次坐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