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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顯然是整天把“單挑”掛在口邊的兩位知府老爺。
“帝國憲法第一條:無代表不納稅。”鄧名重申了戰爭紅利必須要由全體川西同秀才共享的原則。而這一條反過來說,誰如果企圖免稅,他就喪失了參與瓜分戰爭紅利的權利,而偷稅、漏稅的人就是“國賊”,因為這個人盜竊了屬於全體同秀才的利潤:“如果敘州有一萬個人納稅,有二十個議員席位,那每個議員就要取得五百個納稅同秀才的支援。如果有爭議,那就是支持者最多的二十個人有權進會場。具體多少為合適我們不用著急定下來,反正不能是製鹽的說了算或是賣船的說了算。”
“帝國憲法第二條: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鄧名這句話一出口,袁象和其他人都顯得十分不解,就是那些脫離輔兵身份沒幾年的老闆們也都不明其意。
鄧名記得自己學過的政治課上,這一條好像是資本主義法權的標誌之一,在帝國x主義國家裡的法律地位很高,差不多能被認為是基石。因此鄧名在構思憲法的時候,幾乎不假思索地寫下了這條。但鄧名費盡唇舌地解釋了半天,袁象和敘州的準議員們依舊聽不明白,而鄧名引入的一些前世名詞,比如“人權”、“法權”之類的就更是讓人糊塗了,明朝人從來沒有接觸過這些概念,在他們的字典裡也沒有類似的東西。
“就是不許黑吃黑!”鄧名忍無可忍地叫道。
“哦!”眾人頓時都恍然大悟,紛紛露出會心的微笑。對啊,不許隨意剝奪搶x劫別人的財產,不就是強盜團伙裡不能黑吃黑嘛。
“提督這麼一說,我就明白了,沒有異議。”葉天明、盧歡等鹽商率先表示同意,其他老闆也跟著鹽商集團一起表示贊同。有了這一條,他們就不用擔心官兵突然上門沒收他們辛苦聚集起來的家產了。
第二條帝國憲法也獲得大家的理解支援,很快就有人問起第三條。
“沒有了。”鄧名兩手一攤,他暫時還沒想到有什麼特別重要、不容置疑的規矩,畢竟他不是學法律的。
“提督剛才不是說有幾條麼?”袁象很驚訝鄧名的規矩居然這麼少。
“是啊,這不是兩條麼?”
“無三不成幾啊。”袁象低低地嘀咕了一聲。
“那就是兩條,我說,你這麼斤斤計較幹什麼?”鄧名把手一揮:“你們先談著,看看有什麼好補充的。如果確實好,而且都府那邊也沒意見的話,將來可以加進憲法裡。”
鄧名感覺憲法應該由更有權威的機構來確定,而不是他和幾個敘州老闆隨口一說就定下來。不過現在鄧名也沒有更好的辦法,現在他本人就是川西最權威的“機構”,願意和他討論憲法問題的人,只有這些剛剛在戰前出了大力,想要瓜分戰後好處的傢伙們。
敘州議會成立的第二天,幾個商行老闆就來向鄧名報告,他們透過了一條法案,根據各商行的利潤增收一筆特別稅,用來購買湖廣的良家女子,然後根據納稅的多少交付給商行的老闆,把她們當做獎勵許配給那些優秀的工人。
“這是買賣人口吧?”鄧名感覺這似乎就是明目張膽地販賣婦女。
“不是啊,我們會下聘、寫婚書的,到了敘州後都認袁知府做乾爹,規規矩矩地拜堂成親。”議員們以為鄧名誤會他們想拐賣婦女,就解釋說他們一定不要來路不明的女人,也絕對不會和人販子合作。
“那就好,那就好。”鄧名立刻意識到自己又是受到了前世倫理觀念的影響,這個時代買賣女人很正常。別說女人了,就是輔兵都能買賣。按說鄧名已經相當適應這個時代的婚姻價值觀了,只是偶爾會走神不小心,前世的觀念又冒出來。
不過鄧名馬上意識到,這個法案顯然是老闆們為了留住工人而定的。就算購買回來的女孩子不夠多,只要讓工人有個念想,自然就不會輕易地脫離商行去開墾荒地了。老闆們還打算在帝國議會里定下規矩,那就是接受了這種獎勵的工人,需要簽訂契約,保證在商行裡幹滿一定的年限。
“一旦資本家掌握了國家權力,就迫不及待地想把自己的意志變成帝國的法律。”鄧名腦海裡冒出了這麼一個念頭。不過對誰來說都一樣,就鄧名所知,所有的人都會在掌握權力以後這麼幹,倒不僅僅是眼前的幾個老闆才會有這樣的本能反應。
“還是不對啊。”鄧名遐想了片刻,突然又發現了一處疑惑,這種明顯單方面有利工業的條文是怎麼透過的?農民代表呢?難道就不會反對:“我們昨天不是說了嗎?納稅就有代表權,你們得到務農的同秀才支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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