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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牧的檔案袋在趙晨城床頭櫃裡待了還不足三天,趙晨城就又迎來了一位新訪客——梅娉薇。
一襲皮草,雍容華貴,下顎微抬,高跟鞋踢踢踏踏走進了趙晨城的病房,立刻閃瞎了素面朝天、穿著隨意、正捧著電腦在床上打電動的趙晨城的攜帶式鋁合金狗眼。可想天后這一路走過來,是何等一個“刺眼”殺手。
趙晨城給自己換了一副新狗眼,才抬起頭來,四十五度角仰視站在她面前女王氣息全開的天后,揚起笑容道:“請問梅師姐有何貴幹?”
薇薇仔仔細細打量趙晨城的傷口,然後面上浮現出一絲冷笑,她坐了下來,緩緩開口道:“趙晨城?不,應該叫你陳晨城才對,陳家小姐。”
趙晨城嘆了口氣,知道她為什麼跟母姓不跟父姓了吧,陳晨城,這個名字未免太重章疊韻了一些。
“那沒品位,不好意思,是梅娉薇,梅家小姐,請問您這又是唱哪一齣。”
“你知道你為什麼會躺在醫院裡麼?這一切,全都是你心愛的老闆兼男朋友,蔣洛笙,一手策劃的,你喜歡麼?”
作者有話要說:發個文不容易啊TAT下午就寫好了,寢室斷網,上完毛鄧跑人家寢室蹭網發學校的網真坑爹嗷嗷嗷
求撫摸~
41
41、番外 故事的AB面 。。。
番外 (梅娉薇×蔣洛笙)故事的AB面
傲慢、薄情、狠辣,梅娉薇看到蔣洛笙的第一眼就知道;他們是同一種人。
這些人;天生就是不甘於平庸的。追逐、爭奪是他們的天性,喜歡高地;永不安於現狀,他們從最初就開始知道了自己要什麼。他們會蟄伏,但決不會妥協。
梅娉薇家中,父親從政,母親是個音樂家;拉大提琴。最早,父親在部隊當兵;性格正氣;而母親則出自書香門第,生得不只傾城色,舉手投足也盡是優雅。梅娉薇襲得了這一副好皮相,而父親那耿直的性子被她的同胞哥哥給承了去。
打小梅娉薇就是梅家的異類,父母培養她琴棋書畫,而她的興趣卻天南地北,即便是被逼著學了鋼琴,她最愛的曲子也都是出自於“激進”的作曲家。十八歲時,不顧家人的反對她只自到美國求學。
為什麼非要這樣?許多人問過她,她也問過自己。在提著筆記本深夜從通宵教室回公寓的路上,在連著熬了幾個夜後精神不濟的時刻,在天下著大雪而公寓的暖氣壞了卻束手無措的當口,她都問自己,為什麼非要這樣?
心底有個聲音告訴她,她不想成為別人,而想要成為一個獨一無二的“梅娉薇”,即便她不喜歡這個名字,但她要這個名字代表著與榮耀相關的所有。
在這一所世界名校,多得是優秀機敏的學生,可她覺得自在。她喜歡競爭,喜歡這樣的氛圍,讓人覺得渾身的細胞都是活躍著的,隨時準備吸收最新最尖端的知識,接觸最陌生的領域。
當然,她也交男朋友,但往往關係都不長久。她總覺得,沒有找到真正與她相配的那一個。直到那天晚上,她和跟著比自己大兩屆的新任男友來到畢業舞會後的party,然後遇見了蔣洛笙。
美國被稱為hot pot一般的國家,就像是個大雜燴,各種膚色各個國家的人被“美國夢”吸引,聚在一起追求各自的夢想。在大學裡,黑白黃各種膚色都混雜在一起,讓你實在難以辨認。可惟獨蔣洛笙,在這一堆人裡,讓她覺得最為扎眼。
他那日著著一件再普通不過的白襯衫,袖管捲起到小臂,胸前的紐扣解了兩粒,露出肌肉的線條,剪裁合身的長褲,讓他整個人的身形看上去更為修長勻稱。他正側著頭和同伴說話,薄薄的唇瓣翕合,是一副絕好的皮相。
梅娉薇喜歡薄唇的人,據說他們的脾性也較涼薄,但這並不是最吸引她的地方,引起她注意的是這個男人的氣息。說來奇妙、不可思議,她當時的的確確有那樣一種感覺,遇到同類的感覺。尤其當男人感應般地抬起眼,將視線確定在她身上時,她更加確信。
他的眼神很淡,雖然動作細微,但確實蹙了蹙眉,然後唇角輕輕地斜挑起一個弧度,朝她點了點酒杯。禮貌的動作,但也蘊著不深不淺的誘惑。
梅娉薇回了一個笑,將杯中的酒飲盡,然後舉步悠然地上樓。到了天台,她從手包裡拿出手機給男友打了個電話,只說了一句“我們分手”,就關掛掉,關上了手機。倚著欄杆,她仰頭看天上掛著的兩三點星,手指一下下地敲打著欄杆。
約莫等了十五分鐘,她的節奏終於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