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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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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難道有錯嗎?

這是一天之中,他跟我第二次生氣,如果只是按吵嘴算的話。

我很委屈。

很灰心。

我不想跟他相處得這麼累。不想跟他搞得這麼僵。我想跟他好好相處和睦相處春風化雨其樂融融的相處。

不想有誤會有芥蒂。不想爭吵。

可是,為什麼我們總是吵架,生氣。

是我們原本不是一種人?代溝?還是我不夠包容?

我等他回家

從沁園春出來,等車到天堂大酒店時,我看見路邊有一家小書店,進去問有沒有安諳的書,老闆給我找出三本,還有兩本老闆說署名雖是安諳不過不確定是不是安諳本人寫的,只作推薦,買不買在我。這年頭這麼誠實的人倒是不多了。我買了那三本確定是安諳寫的書,從書店出來汽車剛好進站,人不多,我坐在靠窗的位置,翻看起來。

他出的第一本書是兩年前,附著當時的照片。短髮。運動裝。臉上稚氣未脫,卻有一雙成熟憂鬱的眼睛,有點害羞。我端詳良久,找不出我熟悉的影子。但覺親切。

第二本跟第一本出版時間相差半年。還是短髮。休閒裝。好像更青春陽光一些。

第三本是去年出版。照片上的男孩已經是現在的髮型。眼神更成熟,有了桀傲不遜的味道,沒有憂鬱,十分自信。是我熟悉的安諳。

看到這個一起生活了這麼久的男孩子的相片,在一本一本書的扉頁出現,先還有的一點將信將疑慢慢證實。

他居然是一個作家!

而且是一個書賣得很好很有名的作家。書店老闆說已再版好多次,盜版偽本更是滿天飛。

這真讓我難以置信。不是因為他是作家,而是他還這麼小,是一個孩子。十八歲的孩子。

儘管他有超乎年齡的成熟。

難怪他有超乎年齡的成熟。

難怪他這麼有錢,這麼驕傲。

我居然是跟一個作家同住一個屋簷下。

沒有受寵若驚,沒有與名人共處的喜悅。

只是難以置信。

他沒來接我。今天晚上,他沒來接我。在我們吵架後,他負氣而去後,他沒有來接我。

我打車回家。

他不在家。

那隻叫旎旎的貓撲過來,用頭一下一下挨蹭我□的腳踝,舔我的腳趾。

我驚懼,躲避,然後慢慢習慣,欣喜。貓舌頭舔在腳趾上麻酥酥的,喉嚨裡發出一陣陣親切討好的呼嚕聲。它是餓了吧。

我開啟儲物櫃,裡面只剩幾袋公仔麵,不是我們能吃,是他不許我進貨。換之以各種品牌的貓糧,袋裝,罐裝,魚肉,牛肉,混合食料我隨手拿起一種,看一下標價,嗬,十一塊八。500g。按早上安諳餵它的量,也就夠吃兩頓。

比我吃的都貴。

我把貓飯盆洗淨。小東西在我腳邊轉來轉去挨挨擦擦。我倒貓糧給它。它埋頭吃起來。仍然打著呼嚕。

你是在說謝謝嗎?我摸著貓脖頸上柔軟的毛,喃喃問它,你的男主人呢?他不要你了嗎?

貓香香地吃著,沒有回答。

我洗澡。洗衣服。

時針指到十點半。

安諳還沒有回來。

我坐在客廳沙發上,看著電話,想給他打手機,再一想,忍住。

我從沒有給他打過電話。

沒做過的事,第一次,總是比較難。

鄰家的報時鐘響過十一下。我看一下手錶,慢了五分。

這麼晚了,他去哪了?

旎旎跳上沙發,偎在我身邊,舔爪洗臉,沉沉睡去。

給他打電話的渴望一次次浮起,一次次被我按捺。

黑色話機,沉默召喚。

打吧?

不打!

打吧?!

不打!!

我猶豫。我決定。

我否定。

有兩次,我拿起話筒,吸氣,撥號,最後半途而廢。

電話打過去,我該說什麼,我能說什麼。

說你在哪你快回來嗎?

我又是他什麼人,有什麼權力這樣做。

回來,也不過是回來。

我不是他的家人,不是讓他回家。

十一點二十。

我不再折磨自己,拿出他的書看起來。

第一本書寫他或者說一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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