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部分(第2/4 頁)
“吏治。”
怎樣來治理官吏。
這一條基本無解,因為人這種動物天生的本能,就是追求生活的完美。而完美的生活,怎能拋開物質的享受呢?不必諱言,就算社會發展到了今天,這都是每時每刻都要注意的地方。在宋朝,仁宗年間,它就具體工作表現在了這六項裡。
“擇長官”——選出合格的官員。范仲淹的辦法是以人治人,從上至下,由兩府宰執來選薦轉運使、提點刑獄使等路級幹部10人,大州的知州10人;兩制官,即翰林學士、知制誥來選一般州郡的知州10人,以此類推,層層推薦,環環相扣,直到最小的知縣。
這樣利害相關,選出來的人應該能靠點譜了吧。
“均公田”——為了讓官員清廉,給他們田產,但是問題也產生,田地有好有壞,你給誰好的?官員的田緊挨著老百姓的田,侵佔了幾畝、幾頃、幾十頃的,也很正常吧?於是糾紛出現,官員跟百姓打,官員跟官員打,天聖年間劉娥憤怒了一下,公田就取消了。
范仲淹建議恢復,怎樣消除不公呢,參考上一條,吏治好了,大家才會好。
“厚農桑、減徭役”兩條顧名思義,是農民的事,可官府的責任更大,怎樣讓農民專心種田,國家要有獎勵,更要少折騰,給農民幹活的時間。
最後的兩條“罼恩信、重命令”很讓人無語。人無信,不知其可也,這是做人最起碼的準則。一個國家呢?居然早上說一套,晚上做一套,根本就是朝令夕改,而且毫無處罰,這不是國家的法令世界,是孩子們在玩過家家!
怎麼辦?一個字,罰!見了血的猴子才知道恐懼,才能認真幹活。除此以外,別無他法。
綜上所述,問題很嚴重,解決的辦法很簡單。范仲淹的方案說白了就是“責任制和處罰制。”用舉薦制度把官員層層捆綁,再設立些以前沒有的處罰制度,讓官員們稍微懂點事。
如此而已,管不管用,甚至有沒有比原來的制度更不妥的地方,要從以後的實踐中,才能看出。這時能肯定的,就是處罰的力度不是夠不夠重的問題,而是有沒有力度的問題。
連處罰的具體條款都沒有,你讓犯事的人怎麼害怕啊?!
現在來說“修武備”。這一條,按說范仲淹是最有發言權,而且肯定言之有物的問題,因為他剛剛從戰場歸來。宋朝的邊防問題嚴重到不能再嚴重了,遼國不去說,党項人已經變成了西夏人,開始和宋朝分庭抗禮了,這在太祖朝、太宗朝,甚至真宗朝都是難以想象,絕不可能發生的災難!
要怎樣解決?
先要分析問題出在哪兒。范仲淹從實戰出發,歸納出兩點。一,禁軍都擠在京城裡,有事才派往邊疆。這在應急的速度上就喪失了寶貴的時間;二,從京城養兵、派兵,那麼在邊疆上就始終沒有足夠的糧餉。不論是抵抗,還是殺進敵方腹地,就都得千里運糧。這一點,其實就是幽燕之戰、雍熙北伐、五路徵党項等外戰失利的根本原因。所以要改。
怎樣改?
范仲淹建議在京師附近招募5萬名民兵,派往邊疆常駐。每年三季種田,一季練兵,自給自足。這樣一舉數得,把前面的問題都解決了。
這個辦法好不好?看著仍舊簡單,似乎還是范仲淹的拍腦袋想法。但這一條自公佈時起,就讓宋朝朝野大譁,一片震驚。所有人一致認定,如果真的這麼辦了,宋朝就會國將不國,很快就會天下大亂。
因為他改變的是宋朝安全設施方面的最基本國策——“募兵制”。這個制度,簡單地說,就是在水旱年,農民們沒生活時,政府出面,把災民們都收編成軍人。給他們糧吃,讓他們為國家出力,同時也就沒法造反了。當年趙匡胤得意地說,這樣做,“在造反時,有亂兵而無亂民;在災年時,有亂民而無亂兵。”他的天下,怎樣折騰都出不了大事。
范仲淹的辦法,卻是唐朝的“府兵制”。它讓唐朝的軍隊擁有極強的戰鬥力,可危害性也是致命的。軍人們有自己的收入,根本不用政府養,於是藩鎮林立,大家都是土皇帝!
新政就要鋪開,問題還要先講。還有些別的事沒有交代清楚,因為每當看到這裡時,我的腦子裡總會冒出一個問號。
如果范仲淹等人說的都是真話,那麼宋仁宗時代,還能被稱為中國五千年封建社會里“最美好、最富足、最文明、最自由”的時代嗎?難道都是亂講的?
這是個問題,涉及到了階級。其本質就像這本書開篇時所寫的那句話一樣,“快樂就像金錢,世上只有那麼多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