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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中,有副巡視員和巡視員。表面上看,這種設定,是為
瞭解決某些非政務員的升職通道,但實際上,這個升職通道,是行政職務通道的
一種補充,並沒有形成獨立的體系。這種非政務員體系的每一種級別,都是相對
獨立的,根本不可能從一個級別升上另一個級別。除非你藉助行政級別完成這種
升遷。比如你升上副主任科員,幾乎沒有可能由副主任科員升上主任科員,一定
得由副主任科員,升上副科長,再由副科長,到達主任科員。如此一來,這一套
體系,便不再是事務員體系,而是政務員體系的輔助體系。
中國人早已經瞭解權力結構的本質,是由決策者和執行者組織。在古時候,
所有的決策者,都是行政主官,稱為官,隸屬於行政主官的,自然就是執行者,
則稱為吏。官,由中央政府任命,而吏,則是行政主官聘任或者任命。過去的行
政機構比較簡捷,一個縣令,下屬只不過幾個部門,選擇吏員,相對不那麼複雜
,一個府臺,稍稍複雜一點,但屬下幾個關鍵部門,也都由中央政府任命,府臺
所能控制的,也就是政府本部的吏員。所以,由官選吏,操作起來,比較容易,
但也有弱點,很容易出現一朝天子一朝臣的現象,新官上任,所有一切行政人員
,全部換新,兩屆政府之間,便出現了斷裂。
很多西方國家,也有官和吏的區別。比如日本,就有政務官和事務官的區別
。政務官,相當於中國古代的官,也就是決策者。事務官,相當於吏,是執行者
。日本的事務官,可以擔任的最高階別是行政副職,只有政務官,才能擔任正職
。香港也有政務官和事務員的區別,但香港的政務官和事務官,和日本還有不同
。香港的這種區別,來源於英國。英國是世界上最早提出政務官和事務官定義的
國家。英國的定義,理論上和中國的官吏制是一致的,政務官,是決策制定者,
事務官,是決策執行者。因此,政務官往往是議員等。事務官則是政府官員和僱
員。這樣區分,在英關國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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