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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朝啊,想家了麼?要不我再陪你回中原轉轉?”子萬突然坐正身體,一副頗有興致頗關懷朋友的樣子。
奚言豫差點沒笑出來,伸手從旁邊的小竹桌上捻起顆鮮豔欲滴的櫻桃放進嘴裡,那入口即化的酸甜嬌嫩讓他不由半眯了眼,好一會兒才拿起張桐葉接住抿出來的小核,微笑道:“這裡甚好。我對中原已無牽念。”才從中原來沒幾天,又要回去,這不是瞎折騰嘛。
“如此那算了。”子萬悻悻地道,又懶精無神地倒回椅中,半眯縫著眼看向反射著陽光的青翠山林。只覺得這日頭怎麼這麼刺眼呢?
奚言豫唇角微揚,沒有接話。其實對方這些日子的躁動不安他都看在眼裡,甚至還能猜到幾分原因,但是這事他不能說,也不能點撥,這種與認定性向相違悖的事情,只能靠對方自己想明白。如果始終想不明白,他便真的陪他一輩子也沒什麼,何必讓他再去傷人傷己。
不得不說,在此事上他將子萬的心思摸了個八九不離十。如果這會兒他傻楞楞地跑上去告訴人家你有可能喜歡上某個姑娘了,只怕會馬上被對方壓倒以證明自己的喜好如常。這種傻缺的事他能幹嗎?
於是一個仍然心思恍惚地走著神,一個則悠閒愜意地賞著風景吃著櫻桃,誰也不打擾誰,倒也彼此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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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與此同時,為逃婚躲在破廟中的奚言少華卻被紀十奴役得叫苦不迭,甚至生起了乾脆回去成親的念頭。當然,紀十是不會允許這種事發生的。
“你這個蠢貨,讓你去打兩隻野物都能把自己弄成這樣,你還能做什麼?”她一邊鄙夷地罵著,一邊卻利落地為身上多處弄傷地奚言少華清理包紮傷口,止血生肌的草藥還是她去找來的。
奚言少華也是滿肚子的怨氣委屈,想他堂堂奚言家的少主,從小便是衣來張口,飯來伸手,如今卻要天天打柴挑水,做飯洗衣,像個奴僕一樣伺候這臭丫頭,還要天天捱罵。這日子哪裡是人過的!
瞟了眼他明明不服卻又要強忍住反駁的憋屈樣子,紀十心中好笑,但也知不能太過了,否則到時人一發狠跑了自己難道還真能去抓回來不成?
“行了,既然受傷,那就休息幾天吧。這幾天我來做飯。”利落地將最後一處傷口上好藥,她擺了擺沾著草藥泥的小手,一派大方地道。其實她也著實吃夠了這小子做的飯,不是燒焦就是夾生,菜不是過鹹就是淡而無味,自己倒還罷了,只要能填肚子什麼不能吃,倒是不明白嬌生慣養的他怎麼能忍受這麼久。
【第三十六章 (2)】
經過這些日子的旁敲側擊,她已將他躲在這裡的原因弄了個清清楚楚,對此她倒沒覺得有多不可接受。在她看來,既然享受了地位所帶來的優越生活和特權,自然也要為之付出什麼,他無能挽救家族頹勢,那麼遵循家族之意聯姻便成了理所當然之事。不過這些都與她無關,她只知道,只要不欺到他的底線,短時間之內他是不可能冒險離開此地的。
看著蹲在院子外面收拾野兔的少女,再看看自己包紮妥當的手,奚言少華心中不由升起這臭丫頭也並非全無人性的想法,於是滿腔的不滿似乎減弱了那麼一點點。而當次日紀十出去半天帶回一頭全身骨頭皆碎的野豬後,他心裡原本還盡力壓抑著的反抗念頭登時化為烏有。
野豬自然不是紀十獵的,連從林子裡拖到廟門她都沒力氣。這一切全是小金以及它所驅駛的那條大蟒蛇的功勞。她很清楚,自己若不顯露兩手,早晚會被奚言小子察覺,那時兩人的處境只怕要顛倒過來。
甜棗加大棒,雖然不說將少年馴得服服帖帖,至少短時間內不會再起什麼夭蛾子。
然而,坐吃山空,小廟裡本來就沒多少存糧,奚言少華之前耗了不少,如今又是兩個人吃,即便會不時打點野味,弄點山菜,但仍沒多久仍然見了底。
“我不去!打死也不去!要去你自己去!”在聽到要讓他下山買糧時,之前一直忍辱負重表現得很聽話的少年激烈反抗起來。他本來就是為逃婚才躲到這裡來,怎麼肯下山自投羅網,要知道這附近幾個鎮都布著奚言家的眼線,他一出現,還不得立馬被抓回去。
如果是以前,紀十說不定就真的上去踹他兩腳了,但現在還真不敢,怕一出手就暴露出自己不會武功這一點,因此不得不按捺住心中的暴躁,眼珠一轉,笑道:“你不就怕被認出來嗎?我給你換個樣子不就行了。你難道不想到外面去玩玩?”要不是她力氣不夠,又不識路,哪裡用得著這樣和聲軟語地誘勸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