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印光法師文鈔白話文解釋七(第9/12 頁)
夢幻泡影。”在這個時候還不醒悟,努力修持淨業,就與樹木石頭這些無情之物一樣徒然生長於世上啊!
有血性漢子,豈肯生作走肉行屍,死與草木同腐。高推聖境,自處凡愚。遇大警策而不憤發,聞聖賢佛祖之道而不肯行。是天負人耶,抑人負天耶。祈垂慧察。
有血性的漢子,怎肯活著作行屍走肉,死了與草木一同腐爛。推脫那是聖人很高的境界,自己甘心停在凡夫愚昧的位置,不肯上進。遇到大警策而不努力憤發,聽到聖賢佛祖的道法而不肯實行。是上天辜負了人呢?還是人辜負了上天呢?祈望你用智慧思察。與泰順林枝芬居士書一
李綱是一通方作家。以易與華嚴對論,謂其全合,是善知識不拒來學,引人入勝,就彼所知而令擴充。
宋朝的李綱是一位通達各種學問的大家。將《周易》與《華嚴經》進行對比論述,認為二者完全相合,這是善知識不拒絕後來的學習者,為了引人入勝,就對方所知道的知識範疇,而令其更加擴充。
如孟子以齊王不忍一牛之死,推此惻隱之心,可以保民而王天下。非謂徒愛一牛而便能王天下也。是引喻,非敵論。凡讀古人文字,貴得其意,否則糟粕而已。
如同《孟子·梁惠王》中,孟子以齊宣王不忍心殺死一頭無罪的牛,推說他的這種惻隱之心,可以安民而統治天下。不是說齊宣王只是愛一頭牛就能夠稱王天下啊!這是引申推論,不是對等相當的論斷。凡是讀古人的文字,貴在得到他們的意旨,否則只得到糟粕而已。
夫華嚴乃如來自證之法。所有諸度諸位,皆是實事,皆可表法。聲聞四果,雖處法會,猶如聾啞。人天凡品,豈能知見。縱有天龍八部,皆已親證法身,為上求下化利益有情,特現八部身耳,非實業之凡夫也。
《華嚴經》是如來自證的大法。所有一切行門、一切果位,都是實事,都可以表法。聲聞四果人,雖然也在法會,但卻如同聾啞不聞大法。人天凡夫,哪裡能夠知道見道。縱然法會中有天龍八部,那都是已經親證法身的菩薩,為了上求下化利益有情,特別示現為天龍八部之身罷了,不是有真實業力的凡夫。
易乃立虛象以兆吉凶,順天理而導人情。是治世之常法,非出世之大道。乃倫常之儀準,非佛道之標的。然通佛法者,法法頭頭,無不是道。橫說豎說,有何軌跡。若未能徹了自心,亦效其說,如庸醫未能診脈,即效剮骨。弱羽尚難棲枝,即欲奮飛。其不自他俱殞軀命者鮮矣。今以喻明。
《周易》是建立虛象來兆示吉凶,隨順天理而化導人情。這是治理世間的常法,不是出世間的大道。是世俗倫常的儀範準則,不是出世佛道的楷模目標。然而通達佛法的人,法法頭頭,無不是道。橫說豎說,有什麼軌跡可尋?如果不能徹底明瞭自心,也效仿著去說,如同庸醫還不會診脈的時候,就效仿著為別人剮骨。羽毛還嫩,還很難棲在枝頭,就想要展翅奮飛。而不會讓自己和他人都喪身殞命,這是很少的。所以現在以這比喻來說明。
易以父母稱為嚴君。又古人以邑令亦稱為君。豈父母邑令,與聖天子敵體相齊,無有高下也。
《周易》將父母稱為嚴君。又者,古人將縣令也稱為君。哪裡是父母和縣令,與天子國君的地位相等,無有高下呢?
又如舉一漚 (ou ) 曰此海也,舉一塵曰此地也。知漚與塵,是海與地之少分則可。謂漚塵與海地同其深廣,同其博厚,則不可。一隙之日,即照天照地之日。一管之天,即無邊無際之天。但當出戶而瞻日,舍管而窺天。豈可謂隙之外別無有日,管之外別無有天哉。
又如同舉一個泡沫說這是海,舉一粒微塵說這是地。知道泡沫與微塵,是大海與大地的少分,這還可以。認為泡沫微塵與大海大地同樣的深廣,同樣的博厚,這就不可以了。一線縫隙的陽光,是照天照地的太陽。一個管孔中看見的天空,是無邊無際的藍天。但應當走出屋子去看太陽,丟掉管子而仰望天空。哪裡可以說一線縫隙陽光之外就沒有另外的太陽,一個管孔的天空之外就沒有另外廣闊的天空呢?
古人為儒者道,語多類此。若即為實說,是抑聖天子與邑令同其尊也。俾海地與漚塵同其深廣博厚也。一隙一管之天日,與無邊無際之天日,同其普遍也。是齊東野人之鄙論,非明心見性之法言也。
古人為儒家學人宣說佛道,其言語大多如此(用引喻)。如果這就是真實之說,就是貶低天子國君而使其與縣令同樣的身份了。大海大地與泡沫微塵同樣的深廣博厚了。一線縫隙的陽光,一個管孔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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