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復朝夕見(古代篇)-考據或雜談(骨/虐)(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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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郗道茂和謝道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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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郗,古音chi。現代人讀起來大概會覺得不那麼動聽,但在古代,“郗”與“絺”同音,有“絺繡”二字,意為貴族衣飾上的精美刺繡,和“錦繡”一樣,常用於形容文采,在古人看來,這大概也是個稀少美好的姓吧。
&esp;&esp;中國歷史上留存下來最早的婚書,便是王羲之所寫的《與郗家論婚書》,王羲之在這封給妻弟的信中寫道,“承公賢女,淑質直亮,確懿純美”,這些堆迭起來的形容詞,每一個都寫得極美極用心,和他在前文寫自己兒子“咄咄逼人”的書體風格差異較大。
&esp;&esp;咄咄逼人,在魏晉也算得上正面詞彙,清談的時候咄咄逼人很有用。
&esp;&esp;搞笑的是,能證明王獻之清談水平的事蹟不那麼多,反倒是有次他和人談議,詞虧理屈。謝道韞正好在,說她可替小郎解圍,替他辯得對方啞口無言。
&esp;&esp;謝道韞估計是看不上哪個男人的,如果她誇謝家男人,大抵是為了罵王家男人。如果她罵謝家男人,那就是真心想罵人。
&esp;&esp;不知她和郗道茂的關係會是如何,但除去家族間的矛盾,她倆感情至少不壞。謝道韞或許直言快語,但郗道茂也有正直信實的佳譽。
&esp;&esp;同時,要知道王獻之這人性格有夠差勁,郗道茂沒理由能忍下王獻之這麼多年,卻不和時常來往的兄嫂謝道韞交好。且二人皆是多思之人,出自有學問傳承的大家,應多有話題可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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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惟憶與郗家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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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世說新語》將王獻之死前剖白自己後悔離婚這樁事,放在德行篇第叄十九。
&esp;&esp;這個位置其實是很值得玩味的,要知道他這件事沒什麼德行。
&esp;&esp;德行篇第叄十八說的是範宣,提到範宣為人清廉,有人送他百匹絹布他不收,送禮人逐步減半匹數,一直減到一匹,他也不收。直到送禮人和範宣同車,撕下兩丈絹給他,並勸說,人總不能讓自己的妻子沒褲子穿吧。範宣笑而受之。
&esp;&esp;再到第四十篇,說殷仲堪告誡自家子弟,不能因為攀上高枝就失了本心,他自己當了刺史都還吃掉到地上的米。
&esp;&esp;王獻之死前這番真情自白,夾在這二者之間,編纂者定是有諷刺意味在的。要知道,宋弘說出糟糠之妻不下堂,拒婚公主的時候,漢光武帝問的正是,&esp;“貴易交,富易妻,人情乎?”——“變得富貴之後更換圈子和妻子,不是人之常情嗎?”。
&esp;&esp;後世也確有人拿這二者相比,並諷刺王獻之富貴風流一生,堪比石崇,死前說自己一生無顏對郗姊,實在偽善。
&esp;&esp;不過,此處還需補充一點,從各方面嘲諷王獻之的道德品行,算是後世士人很愛乾的事。究其根本原因,是很多人認為他不敬父,一個人如若不孝,那自然全是缺點。
&esp;&esp;這般一等一的大罪也不是空穴來風,畢竟此人可是十五六歲就勸告親爹——您的字寫成這樣是不錯但應該換換風格了。親爹是王羲之還講這個,確實能把一眾士大夫氣死,不罵不行。
&esp;&esp;十五六歲的王獻之,琅琊王氏最優秀的子弟,高邁不羈。這般高傲率真的人,請求王羲之寫婚書,替他求娶表姐的時候,應當是真心願意相守一生的。
&esp;&esp;王羲之八個子女,都是郗璿所生。他還在世時,書法中也提到過“官奴婦”,“官奴小女”,可知王獻之與郗道茂,是在男方十五六歲之時就已成婚,並生有一女。
&esp;&esp;那時想必十分幸福。
&esp;&esp;離婚這件事也不單是皇室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