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部分(第2/4 頁)
部門的作用;重新恢復與八個民主斃派的統一戰線(1949年他們都表示贊成共產黨的領導的);恢復人民代表大會的立法權;引進並宣傳法制觀念。在社會方面,取消數百萬人身上的階級和政治標籤,讓昔日的地主和資本家成為國家公民;為大批“右派”。“走資派”和被戴上各種各樣帽子長達二十年之久的人平反摘帽。
“文革”期間,城市人的業餘生活被當做“資產階級”情調取消了。現在許多人又重新開始了養花、集柳等活動。普通市民只要不對政府進行挑釁,就可以安定的生第二階段是從1982年到1986年。在這一階段,鄧小平主要致力於國家機構的年輕化。1982年當選的中央委員當中,只有極少數老人和激進派。但是二十八位政治局委員卻幾乎全是七十多歲的老人,其中有十八人參加過五十年前的長征。1984年和1985年,鄧小平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勸說那些年邁的老同志退休。結果他成功了。政治局又恢復到了50年代初期的面貌。全體委員當中,不是相當傑出的老人(例如陳雲),就是行政首長。那些退休的老人則參加了中顧委。該機構是1982年成立的,專門用來安排這些資深的老革命。
鄧小平還鼓勵黨內的老黨員集體退休。1984年,大約還有二百萬名1949年以前參加革命的老黨員在工作。但是到了1986年,他們當中有三分之二的人退了休。退休後,他們依然領取全額工資,享受各種福利和特權,諸如住房和用車等。在政府機構,部長和省長的退休年齡是六十五歲,其餘高階官員的退休年齡是六十歲,但也有少數例外。
第三階段始於1986年。在這一階段,鄧小平提高了政治改革的目標。他重新提出了以前說過的一些建議。其中之一就是,黨需要的各級領導人必須更具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和專業化。他還指出,黨管得太多,使得很多工作重複、機構重疊,妨礙了政府部門的工作扯率,使得很多專家無法對經濟發展作出貢獻,另外,他還提出新的命題,必須發揚“社會主義民主”,讓更多的人參與基層單位的管理與決策。但是,真正所實施的改革並不多,人們對政治改革的反映並不強烈。新聞媒體的形式雖活潑和多樣化了,但是,沒有政府的批准,新的出版物還是不能發行。從1986年夏鄧小平與外賓的談話看,他本人希望更進一步地推動改革,並且希望能得到黨內老同志的同意。但是同年9月召開的中央全會,並沒有就政治體制改革問題達成任何協議,而是集中討論了文化和思想問題,且措辭穩健。直到1987年黨的第十三次代表大會,鄧才使大會作出決定,把政治體制改革列為全黨的工作目標。但是,即使如此,當時也並未對政治體制改革應如何進行、進行到何種程度作出明確規定。
在談到文化和思想上的一些問題威脅到政治與社會秩序,以及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時,鄧堅持了正統的學說。他以為,“堅持社會主義,堅持黨的領導”才是先進思想的核心,他從道德和物質兩個方面解釋了社會主義的優越性。“我們為社會主義奮鬥,不但是因為社會主義有條件比資本主義更快地發展生產力,而且因為只有社會主義才能消除資本主義和其他剝削制度所必然產生的種種貪婪、腐敗和不公正現象。”關於先進的文化,鄧小平以為核心是要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人們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摒棄了“一切向錢看”和資產階級及其他一切剝削階級腐朽落後的東西。③鄧是以道德標準來衡量文化的,這一點頗具中國特色,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鄧所提倡的道義與16、17世紀歐洲中部和北部傳教士所宣傳的道義以及隨著資本主義和資產階級的興起西方許多歷史學家所提倡的道義非常相似。
鄧小平本人還非常關注打擊犯罪活動。他的這一態度取決於他對道德的嚴厲觀點。1983年,黨和政府進行了大規模的打擊犯罪活動,清查、逮捕各種罪犯,並嚴懲這些罪犯。有幾千人被判處死刑。在一些地區,是公開對罪犯實行死刑的。但是,鄧對此並不滿意。兩年後,他在一次政治局會議上對這個問題發表了很嚴厲的談話: 死刑不能廢除,有些罪犯就是要判死刑。我最近看了一些材料,屢教屢犯的多得很,勞改幾年放出來以後繼續犯罪,而且更熟練、更會對付公安機關了。對這樣的累犯為什麼不依法殺一些?還有販賣婦女、兒童,搞反動會道門活動,屢教不改的,為什麼不依法從重判處?當然,殺人要慎重,但總得要殺一些,涉及政治領域、思想領域的問題,只要不觸犯刑律,就不受刑事懲處,不涉及死刑問題。但是對於嚴重的經濟犯、刑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