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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不如說是與第三架滑翔機有關〕。他們使用這架滑翔機做了多次飛行試驗。萊特兄弟在開始製造動力飛機之前就已經成為世界上最佳的、最有經驗的滑翔飛行員。
滑翔飛行經驗為他們的成功又提供了第三條線索。先前大多數想製造飛機的人主要擔心的是怎樣使機身離開地面,萊特兄弟則正確認識到最大的問題是起飛後怎樣控制飛機。因而他們把大部分時間和精力都用來探索飛行期間保持飛機穩定和平衡的方法。他們成功地發明了飛機的三軸操縱法,從而獲得了徹底操縱飛機的能力。
萊特兄弟對機翼設計也做出了重要的貢獻。他們很快就認識到從前發表的資料不可靠,因而動手製造了自己的風洞;並對兩百多個形狀不同的翼面做了測試,根據這些實驗親自繪出了空氣壓和機翼形狀之間關係的圖表。那時他們就是根據這一資料設計飛機機翼的。
萊特兄弟若不是生逢良辰,也不會取得所有這些成就。在十九世紀頭五十年中,搞動力飛行的努力註定要失敗。蒸汽機的重力和它所產生的動力按比例來說實在是太大了。到了萊特兄弟問世的時候,已經發明瞭高效率的內燃機。但是這種內燃機仍太重,不能在飛機上提供動力。由於當時好象沒有哪個製造商能生產出機重和動力之間的比率比較低的引擎,因而萊特兄弟在一位機械師的幫助下設計出了自己的引擎。雖然他們相對說來在引擎設計上費時不多,但是仍設計出來一臺比大多數製造商設計的引擎具有優越性的引擎。這表現了他們的天才。另外萊特兄弟還設計出了自己的推進器。他們在1903年使用的一臺推進器效率達到百分之六十左右,
1903年12月7日在北卡羅利納州的貓頭鷹村附近的殲魔山上,兄弟倆進行了首次飛行。當天兄弟倆共做了兩次飛行。第一次是由奧維爾·萊特做出的,飛行12秒,120英尺;第二次是由威爾伯·萊特做出的,飛行5l秒,852英尺。這架飛機的造價不到一千美元,被兄弟倆命名為飛行者Ⅰ號(今天人們通稱為貓頭鷹號)。機翼長約40英尺,重約750磅。引擎的功率為12馬力,重僅有170英磅。附帶說一句,這架原始飛機目前陳放在華盛頓哥倫比亞區美國國家航天博物館內。
雖然有五人目擊了那天的首次飛行,但翌日卻沒有幾家報紙對此加以報道(而且所做的報導基本上不很準確)。
在俄亥俄州代頓市萊特家鄉的報紙完全沒有報導這一新聞。事實上差不多過了五年後全世界才普遍知道真的有過載人飛行。
萊特兄弟在貓頭鷹村做完飛行後,返回代頓市,在那兒又製造了第二架飛機──飛行者Ⅱ號。他倆在1904年用此飛機飛行了105次,但是也未受到人們的高度重視。1905年又製成了飛行者Ⅲ號,一架經過改裝很實用的樣機。即使是他倆在代頓市附近進行過許多次飛行之後,許多人仍不相信有人發明了飛機。例如,1906年《先驅論壇報》巴黎版就刊登了一篇有關萊特兄弟的文章,題目為“飛行者還是撒謊者!”
但是1908年萊特兄弟結束了公眾的懷疑。威爾伯把一架飛機帶到法國,進行了一系列有效的公開演示,並在那裡組建一家公司銷售自己的發明。與此同時奧維爾返回美國,做了類似的公開表演,不幸的是1908年9月17日他架駛的飛機墮毀,這是他們倆人遇到過的唯一的一次嚴重事故。一位乘客喪生,奧維爾摔斷了一條腿和兩根肋骨,後來恢復了健康。他們成功飛行卻已經說服了美國政府簽署一項合同來為美國國防部提供飛機。1909年聯邦預算包括為發展軍事航空而撥的一筆款──30,000美元。
一時間萊特兄弟和一些申請對手之間為專利權打了許多官司。1914年法院把專利權判決給兩兄弟。但這時威爾伯·萊特得了傷寒,於1921年病逝,終年45歲。奧威爾·萊特1915年在飛機公司經銷股票。他於1948年去世。兄弟倆都未曾結婚。
儘管先前就有人在航空領域做了大量的研究,付出了代價,宣佈了成果,但是發明飛機的主要功勞應歸功於萊特兄弟。因此,在確定他倆在本冊中的名次時,主要的因素是人們對飛機的重要性的估價。在我看來,飛機似乎是一項遠不如印刷機或輪船重要的發明。因為後兩項發明都使人類生存的全部方式發生了革命。但是飛機既可用於和平事業,也可用於戰爭目的,無疑是一項有重大意義的發明。在幾十年期間,飛機使我們這個曾一度是巨大的行星縮小了,使其成為一個小小的環球。此外載人飛行取得的可喜成就為發展太空旅行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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