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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火只意味著一件事。那些在宙斯之角互相廝殺、身強力壯、裝備齊全的人,他們早些時候應該不會離得很近,不會看到火苗。可現在,他們也許正在林中搜尋獵殺物件。這樣做就好像舉著旗子在喊:“嘿,來抓我吧!”
而現在,我被困在樹上,距離比賽中最蠢的笨蛋只有一箭之遙。我不敢逃跑,因為我所處的這片區域剛剛暴露給殺人者。外面很冷,並非每個人都有睡袋。那就咬牙堅持到天亮吧!
我被困在睡袋裡,渡過了隨後的幾個小時。心想,要是我能從樹上下去,殺死我的新鄰居一點問題都沒有。可我的第一反應是逃跑,而非殺人。但這個人一定也很危險,愚蠢的人往往很危險。但他也許沒有稱手的武器,而我還有一把好刀。
夜色很濃,但我感到黎明將近。我開始想,我們――我和那個我設想著如何殺死的人――完全可以逃跑而不被發現。這時我聽到了一陣聲響,是幾個人的腳步聲,此時已變成跑步聲。點火的人準是睡著了,沒來得及逃跑就被他們抓住了。我聽出來她是一個女孩。她在苦苦哀求,接著是淒厲的呼喊,之後又傳來了笑聲和互道祝賀的聲音。有人大喊“十二個已經搞掉了,還剩十一個!”,接著是欣賞的嘖嘖聲。
這麼說他們已結成一夥。我並不吃驚。在遊戲的起始階段他們往往結成一夥,強壯的人一起打敗弱者。之後,隨著形勢越來越緊張,他們會彼此對立。我不用費力就能想出誰是這一夥的,一定是一區、二區和四區的兩男和三女,也就是一起出發的那幾個人。
有一陣子,我聽到他們檢查女孩的供給品,可從他們的談話中聽出他們沒找到幾件好東西。我在想死的人會不會是露露,但很快否定了這個想法。像她那麼聰明的孩子是不會幹點火這種傻事的。
“最好清理一下現場,這樣屍體發臭前他們就能找到她。”
我幾乎可以肯定這是二區的粗野男孩。大家咕噥著,表示贊同。接著,我聽到他們朝我這邊走來,太可怕了。他們不會知道我在這。他們怎麼能知道呢?我藏在濃密的樹枝裡,只要是黑夜他們就看不到。但到了白天,我的黑色睡袋就會從偽裝色,變成大麻煩。可他們只要朝前走,就會經過我並很快離開。
但這些職業選手在離樹大約十米遠的空地上停了下來。他們有手電、火炬,我可以透過樹枝隱隱約約看到胳膊或靴子。我像石頭一樣僵臥不動,連大氣都不敢出。他們已經發現我了?不,還沒有。從他們的話裡可以聽出來他們的心思不在這裡。
“難道我們現在不該聽到炮聲了嗎?”
“應該響啊,應該馬上聽到炮聲。”
“除非,她沒死?”
“她死了,我親自下的手。”
“那怎麼沒有炮聲?”
“應該有人回去看看,確定一下是不是齊活了。”
“對啊,我們可不想追她兩次。”
“我說她死了!”
他們爭吵起來,直到其中的一個“貢品”制止了他們。
“我們在浪費時間,我回去把她結果了,然後咱們再繼續往前走!”
聽到這聲音,我差點從樹上掉下來。是皮塔。
第二篇 獵殺 12、水百合
感謝上帝,幸好我預先把自己綁了起來。我已經從樹杈上滑落下來,面朝地面,手腳隔著睡袋跨在樹杈上,幸虧有皮帶固定著身體。我身體滑向一旁時,一定有嚓嚓的聲音,但職業選手正爭得不可開交,[517z·。517z。]沒有聽到。
“那就去啊,‘可愛男孩’。”二區的男孩說。“你自己去看吧。”
我看到皮塔,他手拿火炬,朝火堆旁的女孩走去。他的臉青一塊紫一塊,一隻胳膊上打著繃帶,上面滲著血,從他走路的樣子看,他也有點瘸了。我想起當時他搖著頭,示意我不要去搶供給品的樣子。而實際上,他一直就在策劃著和這幫人混在一起,這和黑密斯的想法正好相反。
好吧,開始和他們一起我能忍受,因為那些物品太誘人了。可現在發生的一切,這完全是……另一碼事,他和這些職業禽獸在一起,殺死我們剩下的人。在十二區的人裡,沒一個會這樣做。職業選手過於邪惡、傲慢,不缺衣食,就因為他們是凱匹特人的走狗。一般來講,除了他們本區的人,他們總是遭人痛恨。我可以想象家鄉的人怎麼議論皮塔,而皮塔竟然有臉跟我說什麼恥辱?
顯然,樓頂的高貴男孩正在跟我耍弄又一個把戲。可這是他耍的最後一個把戲。從此我會急切地盼望空中出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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