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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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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前。雨下了好一會兒,從傘簷上穿了線,山明一會兒,暗一會兒,大家緊靠著。面向各方自看暴雨裡青綠的田野,很久,有一點金光從東山破過來,烏青的雲滾動奔跑,相互推移,雨就要過去了。

就是此時的感受,讓我想起哲學家雅斯貝爾斯的一句話,在這期叫《告別盧安克》的節目結尾我說,教育,是人與人之間,也是自己與自己之間發生的事,它永不停止,“就像一棵樹搖動另一棵樹,一朵雲觸碰另一朵雲,一個靈魂喚醒另一個靈魂,只要這樣的傳遞和喚醒不停止,我們就不會告別盧安克”。

第十八章 採訪是病友間的相互探問

二〇一〇年年尾,一個案件的審理引起舉國熱議。陝西西安,一個叫張妙的女人在騎電動車時被汽車撞倒在地,駕車者拿隨身攜帶的尖刀在她的胸腹部連刺六刀,導致張妙主動脈、上腔靜脈破裂大出血死亡,殺人者是西安音樂學院鋼琴專業大三學生藥家鑫。

輿論分歧巨大。幾乎每次朋友聚會都會討論。有幾位力主判死刑,也有幾位認為對任何人都不應判處死刑,學法律的何帆一直沒有表態。

問到我,我說:“死刑既然還沒廢除,就應該尊重現行法律,按現有的法條該判死刑就判死刑,不然談不上公正。”

“父母送子自首,被告人又是獨子,你們是不是要考慮一下父母的感受?”何帆說,“中國自古有‘存留養親’的傳統。比如,兄弟倆運輸毒品,論情節都可判處死刑,考慮到他們的父母還健在,這時是不是得考慮留一個?當然,‘存留養親’也不能一概而論,如果兄弟倆把別人一家幾口都滅門了,還需要留一個嗎?……”

大家都不認可:“你這個也太……司法彈性這麼大,還怎麼樹立權威啊?”

我自覺還算客觀,覺得輿論中說的富二代、軍二代那些傳言都沒去考慮,也不贊成群眾去衝擊法院,只是就事論事。“我記得,刑法裡說,如果犯罪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就算自首,也不能考慮從輕,對吧?”

他沉吟一下:“這個……算不算特別殘忍?”

這次他被別人打斷了:“這還不算特別殘忍?這還不算社會危害極大?”

“與蓄謀已久、精心策劃的殺人相比呢?”

我按自己理解說:“故意殺人是針對特定物件的,我作為旁觀者並不用恐懼。但是掩人後殺人,人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這就是社會危害性極大。”

他笑:“這是你個人的感受。”

我說:“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霍姆斯大法官不是說過麼,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而是經驗,經驗不就是人們的感受?”

場上無話。

又過了一會兒,話題轉到什麼樣的人可以減免死刑,有人舉了一個例子,說情殺就應該免死。

諸人爭論,這位朋友請了兩位女服務生進來,問她們:“如果一對情侶,男方出軌,在爭吵中女方失手殺死了他,這女人應該判死刑麼?”

兩個姑娘互看一眼,說:“不應該。”

他說:“看,這是共識。”

兩個服務員轉身要走,何帆說:“等一下。”

他說:“我也講個真實的情殺案子,一個男的極端不負責任,女朋友多次為他墮胎,女友第四次懷孕後,堅決要把孩子生下來,他不想結婚,就把女友殺死,連腹中孩子一起焚屍,你們兩位覺得應該殺麼?”

兩個女孩幾乎同聲說:“當然應該殺。”

“那到底情殺該不該免死呢?”何帆說,“我只是覺得,有時候,人們對事情的感受和判斷不同,跟講故事的方式有關。正義不能一概而論,只能在個案中實現。”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中午電視新聞,我聽到:“藥家鑫被執行死刑。”

轉過身看電視時,穿著橫條紋T恤的藥家鑫,剃著平頭,狹長的臉,眼眉低掛,簽完死刑執行書,低頭被兩位戴著頭盔護具的法警押著離開。

我看到這條新聞時,死刑巳經執行完畢。

站在電視機前,心裡一片空蕩。

判決詞裡寫:“該犯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依法判處死刑。”

這話是我引述過的,剝奪他生命曾經是我的意志,我的主張。那為什麼我會有這胸口惱人的空茫?

我開啟電腦,找到一張他的圖片,我從來沒認真地看過這張臉,藥家鑫,對我來說只是一個名字,一段二十幾個字的事實。我對他只有最初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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