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第1/4 頁)
中英對霍英東的評價各不相同
對於霍英東在朝鮮戰爭期間,衝破“禁運”與中國內地做生意的經歷,各方面的看法並不一致。
中國內地稱讚這是愛國的行為,而港英政府卻一直認為這是非法的,美國政府後來也因此把霍英東的公司列入“黑名單”。當時,香港有不少公司都因為朝鮮戰爭時與內地做生意而被美國列入“黑名單”,比如“船王”包玉剛的公司就曾一度在“黑名單”之列,後來他還為此親赴美國,向美政府表示抗議,最後美國政府才把他的公司從“黑名單”中剔除。
事實上,由於港府對霍英東有此看法,因而一直對他極為歧視,甚至一度封殺他的發展空間;而霍英東,也因此付出了極為沉重的代價——所有這些內容,將在以後的章節中詳盡寫到,這裡先擱下不表。
就此事,我也曾經與霍家大公子——霍震霆談過。我問他:“聽你父親說曾經對家裡人談過朝鮮戰爭時做生意的事,你們家裡人怎樣看待這段經歷?”
霍震霆回答說:“當時,香港是一個亂世的社會,這種事並不怎樣,很多人、不少闊佬都做過。那時,其實也就是拿些東西到內地賣那樣簡單。早期的事情,你怎樣看都行,你歌頌也行……真正賺錢並不是靠這個,這只是為後來的事業打基礎而已。”
現在看來,以霍英東那種“英雄主義”——敢於冒險、敢於接受挑戰的性格,他當時介入海上貿易生意是很自然的事;況且,從事這種貿易,霍英東比別人有條件,一來他早些年買賣過戰時剩餘物資,有這方面的門路和經驗,二來他母親當時還經營駁運生意,有自己的船,也有不少熟悉的船客。
與內地通商,在當時向聯合國挑釁,是非常危險的事;但霍英東顧不上這些,只要有錢賺,就要去搏一搏。霍英東海上冒險從事貿易,一直持續到朝鮮戰爭結束。3年下來,霍英東賺了不少錢,但付出的代價很大:他的身體變得更為瘦弱,體重只有103磅。
據霍英東說,當時從事這種生意的,100人當中,只有一個人真正成功,成功率極低。失敗者,不是當時被抓到,就是賺到一些錢後因使用不當而前功盡廢。而霍英東正是當時從事這種生意的芸芸眾商之中的佼佼者。
由於有不少像霍英東那樣的海外商人冒著風險與內地通商,故中國政府最終還是度過了因聯合國實施全面禁運、封鎖而帶來的暫時困境。比如,1953年,中國對西方市場的貿易額, 比1952年增加了52%,接近1950年的水平。
決定衝破聯合國對內地的“禁運”,與內地做生意,於霍英東而言,純粹是在商言商的行為,還談不上是自覺地支援中國政府;但事實上,霍英東的商業行為,是對當時遭西方國家經濟封鎖和制裁的中國政府的極大支援。在這冒險的貿易中,霍英東與中方建立了密切的合作關係,並得到了中方的信任。這可能是霍英東後來在中方所屬團體和機構中擔任重要職務,在一些中方事務上扮演重要角色的一大政治本錢。
由此可見,霍英東是個“老愛國”,他與中方密切的合作關係有很深遠的淵源。
“走私”的立論未免失之偏頗
至於霍英東的這段海上商業行為,一些人以“走私”兩字概括之,這樣的立論未免失之偏頗。�其一 ,這種生意畢竟是在一個非常特殊的年代,一個不尋常的國際形勢下所出現的特殊的商業行為;而且聯合國當時對中國內地實行“禁運”的決議之是是非非,至今在世界上仍然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
而中國政府,一直指斥此決議是“非法決議”。1951年5月20日,中朝兩國外交部發言人曾就此決議發表宣告,指出:“這個非法決議,赤裸裸地證明美國政府為了挽救其侵略軍隊在朝鮮戰場上所受的嚴重失敗,正逼迫其幫兇國家拿出更大的賭注投入對朝鮮和中國的侵略戰爭。對中朝兩國人民實行禁運是美國政府企圖擴大侵略戰爭的一個嚴重步驟……”
事實上,在朝鮮戰爭時期,除了像霍英東這樣的港澳華商外,一些資本主義國家和這些國家的商人也以港、澳為基地與中國進行公開或秘密的貿易。就是美國對中國的貿易也未完全禁絕,僅就美國官方1952年的統計,這一年美國就向中國輸出了價值2770萬美元的貨物。而香港的不少英資公司,那時也秘密與內地有頻繁的生意往來。據說,名列香港“四大英資洋行”之一的一家英資公司,那時就大發其“戰爭財”。
甚至,連當時的港督葛量洪及其夫人也涉嫌參與那時的海上貿易。據羅亞的《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