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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東到使館大廈察看,甚為喜歡。隨即,他親自去拜見利家當時的掌門人——利銘澤。利希慎於1928年4月被仇家在街頭槍擊身亡,其長子利銘澤當時只有23歲,就執掌起家族生意。
霍英東拜見利銘澤時,他在香港商界仍然是一個無名小卒,而利銘澤卻已是家喻戶曉的大商家,當時還身兼香港市政衛生局議員,可謂有權有錢有勢。但兩個人第一次見面時,利銘澤對霍英東尚算尊重。兩人都是爽快人,對價錢並沒有斤斤計較,雙方答應以280萬港元成交。隨即,霍英東就和律師審看使館大廈的屋契等資料檔案。
幾天之後,霍英東和利銘澤相邀見面辦理買賣手續。利銘澤一見到霍英東,就感到有些奇怪,因為他見到霍拎著一個大袋。兩人寒暄幾句坐下,霍英東連忙把大袋遞上去,對利銘澤說:“哦,給你!”
“這是什麼?”利銘澤怔了一怔。
“是買樓的錢,我全帶來了。”霍答道,隨即開啟,裡頭塞滿鈔票。
“霍生,都是現金,你沒支票?”利銘澤不解地問。
“沒有。”
“有沒有在銀行開戶口?”
“沒有。”
聽霍英東這樣一說,利銘澤真是有點哭笑不得。但利銘澤心地很好,他對霍英東說:“霍生,其實買樓也好,做其它生意亦好,不一定全用現金、全部用自己的錢,可以在銀行開戶口,亦可以向銀行借錢……”
但當時,在銀行開戶、存款,一般要經一些有地位、有身份的人介紹。在利銘澤的介紹下,滙豐銀行才接納霍英東的開戶、存款要求。霍英東說,這是他平生第一次與銀行打交道。
經利銘澤、利孝和兩兄弟指點,霍英東又向滙豐提出貸款的請求。
我曾問霍英東:“貸款順利不順利?”
霍說:“不是很順利,因為滙豐不相信我的能力。後來又是靠利銘澤、利孝和向滙豐介紹我的情況,滙豐才同意借150萬給我,從此才與滙豐的職員相識。也就是那時,我才發覺,原來認識滙豐是多麼重要,因為滙豐借錢給我,只要6厘利息,是市面的1分8厘利息的1/3。所以,從那時起,逼著我千方百計去認識銀行那些經理們。”
買下使館大廈後,霍英東對外招租。可能因使館大廈屬當時的高階樓宇,且向來都是住一些外交官,所以新的租客亦是以洋人居多。
與嘉道理交手買賣地盤
繼霍興業堂之後,霍英東又成立了一間立信置業公司,專門建造和買賣樓宇。與此同時,他還成立了一間有榮工程有限公司,利用他原先擁有的各種船隻,經營淘海沙和運輸海沙業務,後來又從事填海開港等工程。
購下使館大廈後,霍英東的大本營也從告士打道搬到開平道7號的使館大廈地下。
踏足地產行業後,霍英東的第二個大動作就是1953年底購下九龍油麻地榕樹頭公眾四方街至東莞街的一塊地盤。這幅地皮有10萬餘英尺,屬香港的猶太籍商人嘉道理所有。嘉道理家族早在清朝同治年間,已到中國經商,後移師香港發展,經營山頂纜車和中華電力公司,財力雄厚,成為香港屈指可數的富豪家族,也是香港的猶太人“第一家族”。
當時,霍英東在地產界只是初出茅廬,與那些大商家並不相識。據他回憶:“那時我並不認識嘉道理,亦無緣與他接觸,兩間公司之間只是透過書信往來,並各派一名律師辦理買賣手續。我還記得,當時的地價很便宜,只是20多元一英尺,花了幾十萬就買下一塊很大的地盤。那是我花錢買下的第一塊地,但當時的情況很複雜,我已經付款給嘉道理,辦好買賣手續了,但地盤上仍堆滿爛鐵、爛物,搬遷賠償問題沒有辦妥。那時還沒有租戶法庭,對這類事情沒有妥善的處理辦法,所以搞得自己很頭疼……”
花幾十萬買下四方街地皮,霍英東是想在那裡建樓,但建成後,他不想用來收租,而是想向市民出售。因為在出租使館大廈時,他算過一筆數,扣除利息以及各項開銷,至少七八年之後才能翻本,並不划算。
其實,把樓宇出租,是當時香港地產行業最盛行的方法。霍英東說:“當時盛行把樓宇出租,與香港傳統的樓宇買賣方式有直接關係,20世紀50年代之前,香港的樓宇買賣方式與現在大不相同。那時,樓宇買賣是以一整幢作為單位的。某公司擁有整幢樓宇,沒有鉅額資金,很難購買下來;而即使有錢整棟買下來,但要轉手賣出去也極不容易。因此,從事樓宇買賣的都是一些實力雄厚的大公司,私人極少涉足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