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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明明知道失主曉得他是作案的。”
“對,”警察廳長答道,“幾個月來,他仗了得來的這份勢力,用來作為政治目的,搞得非常危險。丟信的貴人日益深信必須收回這封信。不過這當然不能公開進行。到後來,她給逼得走投無路,只好委託我來辦理了。”
“我看,”杜賓呆在騰騰翻滾的煙霧裡說,“找你這樣聰明的密探真是再理想不過了,簡直再也想不出第二個了。”
“過獎,過獎,”警察廳長答道,“不過人家倒也可能有這麼種看法。”
“按你說,”我道,“這封信明明還在那位部長手裡;因為信在他手裡,還沒派過任何用場,他才有這份勢力。一派了用場,這份勢力也就沒了。”
“一點不錯,”葛××說道,“我辦事就是根據這份信念。頭一件事就是徹底搜查這位部長的公館;可又不能讓他知道我在搜查,這事真叫我為難。我一上來就受到了警告,要是落下個把柄讓他疑心我們的計劃,就會招來禍殃。”
“不過,”我道,“你幹這種調查工作倒實在是內行。巴黎警察以前經常辦理這種事。”
“可不,因此我才不洩氣。這位部長有個習慣,倒給了我極大方便。他經常整宿不在家。僕從並不算多。他們睡的地方離主人房間也有一段路,而且大多是那不勒斯人,一灌就醉。你們也知道,我有的是鑰匙,巴黎的大小房間哪一間都開得開。三個月來,只要有空,我沒一夜不是親自出馬,花上大半夜工夫把德××公館搜個遍。這件事有關我的名聲,何況,不瞞你們說,報酬也非常可觀。因此,不到我完全相信這賊比我還要機靈,我決不放棄搜查。我看,屋裡凡是可以藏信的角落都給我搜遍了。”
“雖然這封信可能在部長手裡,事實上也確實在他手裡,他總不見得把信藏在別處,不藏在自己屋裡吧?”我提出。
“這倒不見得,”杜賓說道。“照目前宮裡的特別情況看來,尤其是大家知道的德××脫不了關係的那些陰謀,那份檔案就會馬上派得著用場——這封信要便於立刻交出去——這一點跟把信捏在手裡簡直同樣重要。”
“這封信要便於交出去?”我道。
“換句話說就是便於毀掉,”杜賓道。
“不錯,”我道,“這信明明是在他屋裡。可以說絕對不會在他身邊。”
“完全正確,”警察廳長道。“他在路上碰到過兩回搶劫,好像是路賊乾的,我親眼看著他給嚴密地搜過身呢。”
“你不必這麼多費手腳,”杜賓道。“照我看,德××根本不是傻瓜,不是傻瓜才會料到要碰上這種路劫。”
“根本不是傻瓜,”葛××說道,“可他是個詩人呢,照我看,詩人和傻瓜不過是五十步與百步之比罷了。”
“不錯,”杜賓若有所思地深深抽了口煙,隨後說道,“雖然我自己筆頭上也造過孽,寫過打油詩。”
“你詳細談談搜查經過吧,”我道。
“說起來,其實我們也是慢慢地搜,到處都搜一遍。我對這種事有多年經驗。我把整幢房子逐間逐間搜過;每間房間都花了我整整七個晚上。首先檢查每間房間的傢俱。所有的抽屜都開啟過;想必你們也知道,對受過正式訓練的警察來說絕不會有什麼秘密抽屜。在這種搜查過程中,有誰放過一隻‘秘密’抽屜不搜,準是個傻瓜。這是明擺著的事。每隻櫃子的一定尺寸、大小都要計算明白。何況還有精確的尺呢。差一絲一毫都逃不過我們的眼睛。搜過了櫃子搜椅子。椅墊都用細細的長針戳過,就是你們看見過我用的那種長針。我們還拆開了桌面。”
“幹嗎拆桌面?”
“有時想藏東西的人,把桌面,或是其他相同裝配的傢俱的面子拆了開來;然後雕空桌腿把東西藏進空心裡,重新蓋上桌面。床柱頭和床柱腳也是這麼派上用場的。”
“難道空心聽不出來嗎?”我問道。
“如果東西放好,外面再裹足棉花,那就根本聽不出來。再說,我們這回搜查決不能出聲。”
“照你剛才這麼說,傢俱裡可能用來藏東西,可你們沒法把這一切傢俱都搬開拆開啊。比方說,一封信可以捲成細細的螺旋卷,樣子,大小,跟大號編織針沒什麼差別,捲成這樣,就可以嵌進椅子的橫檔裡。你們沒把所有的椅子都拆開吧?”
“當然沒有,可我們幹得還要高明——用架非常精密的顯微鏡,把公館裡每隻椅子的橫檔,不消說,還有各種各樣傢俱的接榫,都細細檢查過。要是有什麼最近動過的痕跡,不怕一下子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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