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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言無忌,雖是好心,但卻無收效啊。你以天下為己任,對任何人都忠誠無欺,但誰會因你而改變了呢?你天天想改變別人,本身就是不切合實際的,也許到頭來惟一的改變是你自身一人了。”
杜根不服,理論道:
“君子不屈服於小人,君子不忍見人心不古,這都是聖賢的教誨,我一個讀書人,怎能片刻忘懷呢?我只是盡力而為,而成效如何卻非我所左右。”
永初元年(107年),杜根在朝為郎中,他見漢安帝已經長大,於是有心勸諫鄧太后交出權力,把皇權從外戚手中收回。
此事極為兇險,杜根心中忐忑,他和好友透露說:
“為國盡忠,自當維護皇上的尊嚴,我上諫為皇上請命,可以嗎?”
他細述自已的想法,好友聽了色變,嚇得臉色蒼白,顫聲說:
“鄧太后嗜權如命,外戚個個貪權驕橫,百官非不想言,而不敢言也。你此時把事情說破,不是找死嗎?”
杜根大義道:
“若是如此,後人當笑我朝無一忠臣了,當是奇恥之極了。”
好友說:
“你縱是這樣做了,也改變不了太后的意志,也改變不了眼下的局面,只能把自己搭上,何苦呢?太后和外戚一心治人,只有天理才能讓他們終被人治,我們只要耐心等待,便可見到,這不是很好嗎?”
杜根不聽,他上書鄧太后,直接指出她應該交出權力,他痛切說:
“太后一心把持權力,壓制別人的意見,一旦太后無權之時,太后就會自招其辱了。權力終會喪失的,倚仗它實不可靠,若太后明理知世,天下誰不感念太后之恩呢?”
鄧太后閱後大怒,認為杜根大逆個道,她命人逮捕杜根,把他裝入絹絲袋中,在宮殿上用杖死打。執法官同情杜根,私下囑咐行刑者手下留情,杜根這才得以不死。他被扔到城外,杜根裝死,過了三天,眼睛裡竟生了蛆,這才騙過鄧太后。
後來,鄧氏終被誅殺了,杜根才還歸故里,又被朝廷重用,他激動地說:
“蒼天有眼,此事不是最好的見證嗎?”
【原文】
屈人者亦人屈也,屈弗恥矣。
【譯文】
屈服於他人的人也會讓他人屈服,屈服並不是恥辱的事。
【釋評】
任何人都有他的低谷,一時的屈服決定不了他的終生。不把屈服於人為恥,才可重振雄心,打好翻身仗:不在低谷中沉淪,才能接受教訓,不以徹底的失敗收場。最高尚的人也阻止不了他人做卑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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