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第2/4 頁)
不了的。嫌棄糟糠,除之另納新歡,也在情理之中。無奈王法不答應乎?
李同奎就被打入死囚牢。
死囚牢像豬圈那麼大,那麼矮,那麼髒。四壁無窗,用粗木棒釘的柵門,以便牢禁子在外面監視。牢中放一青石條,數百斤重。青石條上鑿兩個腿窩。腿窩處有洞眼二,穿一U型鐵條。犯人的兩個腳脖放在腿窩裡,U型鐵條一卡,鎖住。犯人只能仰面躺在那裡,動彈不得。這東西,比現在的手銬腳鐐保險多了。
李同奎當然感到無比冤枉。但想想,又無以自辯,知縣老爺判斷的十分有道理,如果自己是知縣老爺,肯定也要這樣斷案的。唉!看來這次是死定了!大花狗啊,你已經救了我3次了,這第四次難道就救不了啦麼?一斗穀子三升米,到底是什麼意思啊?一斗穀子三升米,一斗穀子三升米……三升米……
第二天就升堂提審。威武聲喊過,李同奎披枷戴鎖被押上來。他被按跪在青磚丹墀上。知縣摔了一下驚堂木,喝道:“人犯張起面來!”
李同奎就張起了面。他看見了知縣老爺黑煞神般威嚴的面孔,看見了自己身邊杵著兩排黑色的殺威棒,還看見堂桌的兩端各佔了一個手按腰刀的捕快。其中一個捕快他認識,是他的拜把子弟兄康七。嗯?康七?糠七?李同奎猛一激靈,好像有一道閃電照進了自己的心裡。他一下子就聽懂了狗說的話了。
“你可是李同奎?”知縣問。
“是,小人叫李同奎。”李同奎回答。
“魯蓮可是你妻子?”
“是。”
“平時你與妻子是否和睦?”
“不甚和睦。”
“今春你離家時,可曾與妻子魯蓮發生口角?”
“是。”
“是否將其毆倒在地?”
“是。”
“你昨夜如何將其殺死,從實招來!”
儘管知縣邏輯嚴密,聲氣嚴厲,但李同奎已經不害怕了,沉著地說:“老爺,我妻子不是小人殺的。”
知縣問:“同枕而眠,不是你殺的,是誰殺的?”
李同奎四下望望,說:“我有隱情,老爺。”
“有隱情請講。”
“我只能跟老爺您一個人講。”
這知縣家是保定府人氏,平常公事閒暇之時,也到衙門外溜達溜達,不免就常溜達到李同奎的店裡,因李同奎是在保定府做生意,心裡就有了親近感,還曾託李同奎往家捎過兩次東西,因此對李同奎印象挺好的。聽李同奎這樣說,就把左右屏退了,自己也從堂後轉出來,走到李同奎身邊,低聲說道:“李掌櫃,你儘管說吧,有什麼隱情?”
李同奎說:“老爺,我妻子是康七殺的。”
知縣問:“你怎麼知道?”
李同奎說:“狗給我說的。”
知縣甩了一下袖子,“嗨!荒唐不是?”
李同奎說:“我也覺得荒唐,可是又不由人不信哪!”李同奎就把花狗給他守銀子、夜裡給他託夢之事對知縣說了,“它夢中與我訣別時,說了4句話,前3句都應驗了,救我3次不死;這第四句也絕不會有不驗之理!”
知縣就捻著鬍子沉吟了:“嗯……一斗穀子三升米……七升是糠,糠七,康七,是這麼個意思。可是光憑這,冥冥之中,虛妄之言,怎麼能定罪呢?你還有別的證據嗎?”
李同奎說沒有了,那晚他喝多了,睡得太死。
知縣又沉吟了一會兒,突然問道:“你說你頭上灑了許多香油?”
“是。”
“夜裡睡覺時,你與魯蓮一直睡在一頭嗎?”
“是。”
“你睡在床外邊還是床裡邊?”
“我睡在床外邊。”
知縣就振奮了一下,說:“好,有了!李掌櫃,請你暫切再委屈一陣兒。”向外高聲喊道:“升堂!”
重新喊了威武,三班衙役又威武地站好了。
知縣背了手,在衙役們的身後轉。他轉到了康七的身後。他看到康七的衣袖肘子上,粘有明顯的油漬。
“殺人犯!你知罪麼?”知縣大聲喝道。
李同奎以為是問自己的,不知縣太爺怎麼突然變臉了,就顫顫兢兢地說:“老爺,我冤枉!”
知縣說:“康七,把刀給我!”
康七以為知縣要殺李同奎,就把腰刀摘下來遞給了知縣。
知縣接過康七的刀,說:“康七,李同奎頭上的油,怎麼會粘到你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