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第2/4 頁)
致力於文字宣傳、讚揚,統治階層制定的法律也在大力鼓勵守節,社會上一般人也普遍承認,婦女恪守貞節成了萬古不易的經義。
順治十三年清世祖親自編纂了《內則衍義》一書,在《守貞章》中提出“守身為女子第一義”,在《殉節章》中提出“婦為夫死,古之大經”,這兩句話此後成為清朝婦女的信條。
康熙年間,一個叫藍鼎元的人寫了一本《女學》,書中提到女子“可貧可賤,可死可亡,而身不可辱”,又提出女子應從一而終,夫死守節,遭到強暴只有以死明志,如果貪生怕死就和禽獸無異。這些話基本代表了清代學者對女子貞節的態度。
在各方面力量的推動和號召下,所謂的“節婦”和“烈女”越來越多。根據史料記載,唐代的“節婦”、“烈女”只有51人,宋代增加到了267人,明代竟然達到了萬人,而到了清代,僅安徽的一個縣城就有2200多人。這一龐大的數字足以說明清代對婦女貞節近乎變態的宣傳產生了怎樣令人震驚的效果。
現如今,在中國大地上,前人給我們留下的除了民居以外,還有兩種建築物幾乎是無處不在,一是宗廟祠堂,另一個就是牌坊。比如在安徽歙縣,那裡至今還屹立著一個牌坊群,有明、清兩代的牌坊近20座,而其中大部分與貞節有關。也許,當人們站在這些以貞節為名的牌坊下駐步觀賞時,恐怕還能隱隱聽到古時女子在“貞操”這一重壓下發出的無助嗚咽之聲。
貞節牌坊的故事(1)
在今天,當你聽到貞節牌坊這個詞,看到象徵“貞節”的建築物時,你會想到什麼?會不會想起古時女子那段悽豔的歲月。沒有人知道在那貞節牌坊下面埋葬了多少女子的青春年華,埋藏著多少女子的血和淚。
古代人能夠擁有一座貞節牌坊是件無上榮耀的事情,這是現代人今天無法體會得到的。而那時能夠得到這個榮耀就是以女子守節為代價。一般說來,守節女子分為節婦、烈婦、烈女三種。
節婦是指丈夫死後不改嫁,終身守寡。象明代萊州人的妻子蘇氏,年紀輕輕死了丈夫,又沒有兒女,孤身守寡了整整69年。另外,女子還沒過門就死了丈夫的也叫“貞女”。清光緒年間,浙江張樹勳的女兒年幼時就許配給了方湧,但並未過門。方湧後來被粵寇虜走,下落不明。該女子十九歲的時候,被迎娶到了方家,等待丈夫回來。但後來得知丈夫已經遇害,張家女兒便為丈夫守節,誓不再嫁。
古代提倡婦女守節,不僅是指婦女在丈夫死後守貞不再嫁人,還包括如果有孩子,還要肩負起將孩子撫養成人的義務。延續香火是古代婚姻最重要的目的,丈夫雖然死了,但夫家的香火不能斷。所以,“立節完孤”的女子是最受稱頌的,特別是如果孩子將來有出息,當了官,他的母親就要被奉為誥命夫人。
但有的時候“立節”和“完孤”要同時做到是很難的。在封建社會,男人是一個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一個家沒有男人,那吃飯就成問題了。男人死了,女人又很少有機會出去賺錢,孤兒寡母幾乎沒有什麼經濟來源,生活大多難以維繫。當“立節”和“完孤”發生矛盾的時候,二者如何兼得?
清後期著名學者俞樾在《右臺仙館筆記》中記載了這麼一件事:松江有個姓鄒的人娶了個貌美如花的妻子喬氏,不久生下一子,取名阿九。阿九剛滿週歲,姓鄒的就死了。喬氏立志為丈夫守節,並將孤兒撫養成人。由於家境富足,喬氏領著孩子開銷也不大,孤兒寡母過得還可以。不幸的是,粵寇此時來到了蘇杭,很快便佔領了松江。喬氏擔心自己不能倖免於魔爪,想以死保全自己的清白,但顧及阿九尚幼,自己死了孩子肯定也活不了,便一直猶豫不決。
正當此時,喬氏做夢夢見了死去的丈夫。丈夫告訴她,鄒家三代單傳,而今只剩下阿九這根獨苗,請她務必要將阿九撫養成人。如果有一天要在貞節和孩子之間作選擇,希望喬氏務必要犧牲貞節,保全孤兒。喬氏覺得丈夫雖然說得有道理,但是婦人又該以貞節為重,仍不能做出最後的決定。後來丈夫和公婆同時入夢勸說喬氏,喬氏才最終決定以撫養孩子為重,必要時捨棄貞節。在當時來說,這個決定是非常偉大的。一個女人失去貞節無異於失去一切。但喬氏深知,孩子比自己的命重要,只能舍其一。
後來,喬氏母子二人都被賊人虜到了蘇州。喬氏長得漂亮被賊人相中,想納她為妾。喬氏表示要納妾可以,但也要接納自己的兒子阿九,否則免談。賊人貪戀喬氏的美色,就答應了她。喬氏雖然之後過得還不錯,但一直想著要逃離。機緣巧合之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